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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2000年 |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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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罗写道:“对于结了婚的人,我嘱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嘱咐,而是主嘱咐:妻子不该离开丈夫;如果真的离开了,就该安于现状,不再结婚,不然就跟丈夫重修旧好;丈夫也不该离开妻子。”——哥林多前书7:10,11。
这番话显示,在不完美的人类当中,有时配偶的一方会决定离开另一方。然而,保罗说如果配偶的一方真的离开了,两人都必须“不再结婚”。为什么呢?因为虽然配偶离开了,但在上帝眼中,两人仍然是连为一体的。保罗这样说,是因为耶稣为基督徒的婚姻定了以下的标准:“谁跟妻子离婚,要不是因为淫乱[希腊语坡内阿 ]的理由,另外再跟别人结婚,就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不错,唯一合乎圣经的离婚理由就是“淫乱”,意即不道德的性行为。在保罗所举的事例中,显然配偶双方都没有犯性不道德。因此,即使夫妻的一方离去,在上帝的眼中,这段婚姻是还没有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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