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發出光來!
時候終於來到,老人得以親眼看見應許的彌賽亞!西緬接獲上帝的啟示,知道自己“還沒有看見耶和華所立的基督,就不會見死”。(路加福音2:26)後來西緬在聖殿遇到馬利亞和約瑟,他們把嬰兒耶穌放在西緬懷中,令他大感興奮!西緬不禁讚美上帝説:“至高統治主,現在可以……讓你的奴隸平平安安自由而去了。因為我已經親眼看見你用來施行拯救的人,……他就是光,可以除去衆國族的遮巾,又是你人民以色列的榮耀。”——路加福音2:27-32;可跟以賽亞書42:1-6作個比較。
耶穌從30歲受浸到死亡之日,都證明自己是世界的“光”。他以甚麽方式作世界的光呢?耶穌努力傳講上帝的王國和旨意,向人發出屬靈的亮光。此外,他大力揭發謬誤的宗教道理,清楚表明甚麽是暗昧的行為。(馬太福音15:3-9;加拉太書5:19-21)因此,耶穌的確可以理直氣壯地説:“我是世界的光。”——約翰福音8:12。
耶穌在公元33年去世。他的光有從此暗淡下來嗎?絶沒有!耶穌仍然在世時曾對門徒説:“你們的光也該在人前照耀。”(馬太福音5:16)因此,耶穌死後,他的跟從者繼續發出光來。
今天基督徒效法耶穌的榜樣,藉着傳道工作使耶和華的光照在人前。他們“行事,總要做亮光的兒子”,力求在基督徒的生活上發出亮光來。——以弗所書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