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較高權威的看法
“人人都應該順服較高的權威,因為除了上帝所立的之外,就沒有權威了;現存的權威是憑上帝而站在他們相對的位置上的。”——羅馬書13:1,《新世》。
1,2.(甲)保羅為甚麽在羅馬被囚?(乙)保羅向凱撒上訴一事引起了甚麽問題?
公元56年左右,使徒給羅馬人寫了以上的一段話。幾年之後,他自己在羅馬被囚。為甚麽呢?在耶路撒冷,他被一群暴民襲擊,幸得羅馬軍兵搭救。保羅被解到凱撒利亞去面對誣告,但得以在羅馬總督腓力斯面前自辯。腓力斯由於想保羅賄賂他,於是把保羅留在監裏兩年。最後,保羅向下一任總督非斯都要求把自己的案件交給凱撒聽訟。——使徒行傳21:27-32;24:1-25:12。
2 這是保羅身為羅馬公民所享的權利。但鑑於耶穌曾把撒但稱為‘世界的真正統治者’,保羅自己也把撒但稱為“這事物制度的神”,他向這個帝國權威上訴可説是首尾一貫的做法嗎?(約翰福音14:30;哥林多後書4:4,《新世》)抑或羅馬的權威居於某種“相對的位置”,以致保羅期望這個權威去保護他的權利是適當的事嗎?的確,使徒在較早的時候曾説:“我們必須服從上帝為統治者,過於服從人。”這句話是否暗示,只要我們無須違反上帝的命令,基督徒就可以服從人間的統治者呢?——使徒行傳5:29,《新世》。
3.保羅表現甚麽成熟的看法?事情怎樣牽涉到良心?
3 保羅在寫給羅馬人的書信裏幫助我們回答以上幾個問題。他在信裏對人的統治表現一種成熟的看法。在羅馬書13:1-7,保羅闡述在完全服從至高權威耶和華上帝,以及對“較高的權威”表現相對的順服之間,基督徒的良心必須扮演甚麽角色。
辨明較高的權威
4.1962年我們在觀點上作出甚麽調整?這引起了一些甚麽問題?
4 在1962年之前,有若干年的時候,耶和華見證人認為較高的權威是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可是,正如箴言4:18的經文説,真理的光越來越明亮,這個看法也受到糾正。這可能在一些人的腦中引起若干問題。我們如今説這些權威是君王、總統、首相、市長、地方官員,以及世上其他操有世俗政治權柄的人,而我們應該對這些人表現相對的順服,這種見解是對的嗎?
5.羅馬書13:1的上下文怎樣幫助我們辨明較高的權威是誰?各聖經譯本怎樣支持這樣的看法?
5 公元第二世紀的作家伊里奈烏斯(Irenaeus)説,照他當日某些人的見解,保羅在羅馬書13:1“所指的是天使掌權者[或]隱形的統治者”。但伊里奈烏斯本人則認為較高的權威是“實際的人間權威”。保羅的話的上下文表明伊里奈烏斯是對的。在羅馬書第12章的最後幾節經文,保羅解釋基督徒為甚麽應該在“衆人”面前留意自己的為人,甚至以愛心、體貼對待“仇敵”。(羅馬書12:17-21)顯然,“衆人”一詞應用在基督徒會衆以外的人身上。因此,保羅接着討論的‘較高權威’必然也在基督徒會衆之外。與此一致地,請留意各譯本怎樣譯羅馬書13:1的前部分:“人人都必須服從國家的權威”(《現代英文譯本》);“人人都必須順從執政的權威”(《新國際譯本》);“人人都應當服從民政權威”(菲利普斯的《現代英文新約全書》)。
6.保羅論及關於繳税納貢的話怎樣表明較高權威必然是世俗政府?
6 保羅接着説這些權威要人上税納貢。(羅馬書13:6,7)基督徒會衆不會要人上税納貢;耶和華、耶穌或其他任何“隱形統治者”也沒有這樣的要求。(哥林多後書9:7)税款只會納給世俗權威。與此一致的是,保羅在羅馬書13:7(《新世》)用來表達“税”和“貢銀”的希臘字詞特别是指付給國家的錢而言。a
7,8.(甲)各節經文怎樣與認為基督徒應當順服世上政治權威的見解一致?(乙)基督徒惟獨在甚麽時候才會不服從“權威”的命令?
7 此外,保羅勸人要順服較高權威的話與耶穌的命令完全一致。耶穌説:“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而“凱撒”便代表世俗權威。(馬太福音22:21)這也與保羅後來對提多所説的話一致:“你要提醒衆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多書3:1)因此,如果政府命令基督徒參與社區工作,只要這些工作不等於妥協地替代某些不符合聖經的服務,或在其他方面違反聖經的原則(例如見於以賽亞書2:4的原則),基督徒就會適當地遵從。
8 彼得也證實我們應該順服這個世界的世俗權威,説:“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得前書2:13,14)與此一致地,基督徒也會聽從保羅勸戒提摩太的話:“因此,我提出規勸,第一就是要為各式各樣的人,為君王和一切居高位的人祈求、禱告、代求、獻上感謝;使我們能够懷着完全的敬虔效忠和莊重,繼續過安寧、平靜的生活。”b——提摩太前書2:1,2,《新世》。
9.為甚麽説人間的權威持有“較高”地位並沒有貶損耶和華的榮耀?
9 我們説世俗權威持有“較高”的地位,這有沒有貶損耶和華所當得的尊榮呢?沒有,因為耶和華絶非僅是持有較高的地位而已。他乃是“至高統治主”,是“至高者”。(詩篇73:28,《新世》;但以理書7:18,22,25,27;啟示錄4:11;6:10)適當地順服人間權威絶沒有貶損我們對至高權威宇宙主宰耶和華的崇拜。既然如此,這些權威持有較高的地位到甚麽程度呢?他們只是對其他人類來説地位較高,以及在自己的活動範圍内地位較高。他們負責管理和保護人類社會,因此為公衆事務上的行為釐定了若干規則。
“憑上帝而站在他們相對的位置上”
10.(甲)關於耶和華本身的權威,保羅説較高權威‘站在相對位置上’的話證明甚麽?(乙)關於某些統治者所居的地位,耶和華曾容許甚麽情形發生?這使他的僕人受到甚麽試煉?
10 這些權威“憑上帝而站在他們相對的位置上”,由此可見耶和華上帝的至高地位比世俗權威更為優越。可是,這句話引起了一個問題。保羅寫下這段話之後若干年,羅馬皇帝尼祿發動了一場迫害基督徒的惡毒運動。上帝是否親自把尼羅安置在這個位置上呢?當然不是!個别的統治者並不是由上帝親自揀選,然後‘憑着上帝的恩寵’居於此位的。相反,撒但有時設法使殘忍無情的人居於統治者的地位;耶和華容許這樣的事發生,也容許這些統治者試煉他手下緊守忠誠的僕人。——參閲約伯記2:2-10。
11,12.聖經記載裏有些甚麽例子表明耶和華曾親自廢立世俗的權威?
11 可是,耶和華確曾 親自干預某些統治者或政府的事務,以求達成他的崇高目的。例如,在亞伯拉罕時的日子,上帝容許迦南人留在迦南地居住。可是,後來耶和華將他們滅絶,把土地賜給亞伯拉罕的後代。以色列人旅居曠野期間,耶和華不讓他們侵略以東、摩押和西珥山,卻吩咐他們毁滅西宏和噩的王國。——創世記15:18-21;24:37;出埃及記34:11;申命記2:4,5,9,19,24;3:1,2。
12 以色列在迦南定居之後,耶和華繼續對影響到他子民的權威懷有直接的興趣。有時以色列人犯了罪,耶和華就容許他們落入異教權威管轄之下。他們衷心悔改,耶和華就從國内除去這個權威。(士師記2:11-23)最後,耶和華容許猶大以及其他許多國族受巴比倫所統治。(以賽亞書14:28-19:17;23:1-12;39:5-7)以色列人流亡巴比倫之後,耶和華預告從巴比倫時代直到我們今日,一些影響到上帝子民的世界霸權的興衰。——但以理書第2,7,8,11章。
13.(甲)據摩西的歌所説,耶和華為甚麽命定各民族的疆界?(乙)後來上帝為甚麽使以色列人重返故土?
13 論到耶和華,摩西高唱道:“至高者將地業賜給列邦,將世人分開,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耶和華的分本是他的百姓;他的産業本是雅各。”(申命記32:8,9;可參閲使徒行傳17:26。)不錯,為了實現他的旨意,上帝命定哪些權威可以存留,哪些權威要被毁滅。憑着這個方法,上帝規定了一塊土地給亞伯拉罕的子孫去承受,並且正如聖經所預言,在後來把他們帶返此地,好使應許的種子最後能够在當地出現。——但以理書9:25,26;彌迦書5:2。
14.以大部分而言,耶和華在甚麽意義上把人間的權威安置在他們的相對地位上?
14 可是,在大部分的例子上,耶和華容許某些人居於比别人更有權威但卻總是低於他的地位;在這個意義上,他把統治者安放在相對的位置上。因此,耶穌站在本丢·彼拉多面前時,他告訴這個統治者説:“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翰福音19:11)這並不是説彼拉多是上帝親自放在這個位置上的;耶穌的意思是,惟獨憑着上帝的允准,彼拉多才對耶穌操有生殺之權。
“這個事物制度的神”
15.撒但以甚麽方式在這個世界裏掌權?
15 然而,聖經曾説撒但是這個世界的神或統治者,這句話又如何?(約翰福音12:31;哥林多後書4:4,《新世》)的確,撒但曾把世上的萬國指給耶穌看,並且誇口説:“這一切權柄……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魔鬼的這項聲稱又如何?(路加福音4:6)耶穌並沒有反駁撒但的誇口。撒但的話其實是與保羅後來寫給以弗所人的話一致的:“我們有一場搏鬥,不是與血肉之軀對抗而是與各政府,與各權威,與這黑暗中的世界統治者們,與天界邪惡的靈體大軍對抗。”(以弗所書6:12,《新世》)再者,啟示錄一書把撒但描述為一條大龍。這條大龍“把自己的權能、寶座、大權威”都給了象徵世界政治制度的野獸。——啟示錄13:2,《新世》。
16.(甲)我們可以怎樣看出撒但的權威是有限度的?(乙)為甚麽耶和華容許撒但在人類當中操有權威?
16 然而,請注意撒但對耶穌所説的話:“這一切權柄……是交付 我的。”這句話顯示撒但也是惟獨在上帝允准之下才能操有權威的。為甚麽上帝允准這樣的事呢?撒但的世界統治者身分在伊甸園裏開始。當時他公開指控上帝説謊,聲稱上帝以不公正的方式行使他的至高統治權。(創世記3:1-6)亞當和夏娃追隨撒但忤逆耶和華上帝。當時耶和華可以完全公平地把撒但和他的兩個新臣僕處決。(創世記2:16,17)但撒但的話其實是對耶和華的一項個人挑戰。因此上帝憑着他的智慧容許撒但存在一會兒,同時容許亞當夏娃在死前生兒育女。憑着這個方法,上帝允許充分的時間和機會去顯明撒但的挑戰是虛謊的。——創世記3:15-19。
17,18.(甲)為甚麽我們可以説撒但是這個世界的神?(乙)為甚麽我們可以説,“除了上帝所立的之外”,世上“就沒有權威了”?
17 伊甸園以來的事件表明撒但的指控徹頭徹尾是謊言。不論在撒但的統治之下,抑或在人的統治之下,亞當的後代都找不着快樂。(傳道書8:9)另一方面,上帝對待自己子民的方式卻證明上帝的統治確實優越得多。(以賽亞書33:22)但是由於亞當的大部分子孫不接受耶和華的至高統治權,他們都自覺地或不自覺地事奉撒但而以撒但為神。——詩篇14:1;約翰一書5:19。
18 不久,伊甸園裏所引起的爭論便會得以解決。上帝的王國會完全管理人類的事務,撒但則會被囚在無底深淵中。(以賽亞書11:1-5;啟示錄20:1-6)然而,在這個時候未來到之前,人類需要在自己當中有某種安排或結構,好使人能够有秩序地過活。耶和華“上帝不是混亂的,而是和平的”。(哥林多前書14:33,《新譯》)因此,他容許在伊甸園外形成的社會産生權威結構,允准人在這個安排裏行使權柄。這樣,“除了上帝所立的之外,就沒有權威了。”
公平的權威
19.所有人間統治者都在撒但的直接控制之下嗎?
19 自從伊甸園以來,撒但在人類當中享有頗大的自由,並且運用這種自由去操縱地上的事件,正如他向耶穌所作的誇口一樣。(約伯記1:7;馬太福音4:1-10)可是,這並不是説世上每個統治者都直接受撒但所控制。有些人——像第一世紀的尼祿和我們這時代的希特勒——的確顯出撒但的精神。但其他人卻不是這樣。塞浦路斯的特派總督士求·保羅是個“聰明人”,“渴望聽見上帝的話語”。(使徒行傳13:7,《新世》)亞該亞的特派總督迦流拒絶向誣告保羅的猶太人的壓力屈服。(使徒行傳18:12-17)其他統治者也以可敬的方式憑着良心行使權威。——可參閲羅馬書2:15。
20,21.二十世紀的甚麽事件證明人間的統治者並不總是遵行撒但的旨意?
20 啟示錄一書預告在始於1914年的“主日”期間,耶和華甚至利用人間的權威去挫敗撒但的企圖。啟示錄描述撒但發出一道迫害的洪水去攻擊受膏的基督徒,但洪水卻被“地”吞沒了。(啟示錄1:10;12:16)“地”就是地上現存的人類社會,其中有些分子會保護耶和華的子民免受撒但的迫害。
21 這件事有實際發生嗎?的確有。例如,在1930和1940年代,美國的耶和華見證人受到很大壓力,慘遭暴民攻擊,而且常常被人冤屈地逮捕。後來,美國最高法院作出若干決定,承認耶和華見證人的工作是合法的,從而為他們帶來舒解。在其他地方,世俗權威也挺身幫助上帝的子民。大約40年前,愛爾蘭一群羅馬天主教暴民攻擊科克市的兩個見證人。當地一位警察仗義予以援手,法院也懲辦了攻擊者。去年在斐濟群島,大酋長會議聆聽一個主張禁止耶和華見證人活動的提議。一位酋長為見證人勇敢發言,結果輕易擊敗了這個建議。
22.接着我們會討論甚麽問題?
22 不,世俗權威並不總是為撒但服務。基督徒可以順服較高的權威,而無須順服撒但本身。的確,只要上帝一天容許這些權威存在,基督徒就會順服他們。然而,這種順服意味到甚麽?基督徒期望從較高的權威得到甚麽回報?在本刊第18和23頁開始的兩篇研讀文章會討論這些問題。
[腳注]
b 譯成“高位”的希臘名詞希帕羅基(hy·pe·ro·kheʹ)與動詞希帕雷科(hy·pe·reʹkho)有關。“較高的權威”中“較高”一詞也譯自同一個希臘動詞。這進一步證明較高的權威是世俗權威。《新英文聖經》把羅馬書13:1譯成:“人人都必須順從至高的權威。”這是不正確的,因為雖然“居高位”的人也許比其他人地位更高,卻不是居於至高的地位。
你會怎樣回答?
◻ 較高的權威是誰?
◻ 我們怎能够説“除了上帝所立的之外,就沒有權威了”?
◻ 為甚麽耶和華容許世界處於撒但的權威之下?
◻ 上帝以甚麽方式把人間的權威放在“他們相對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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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燒羅馬之後,尼祿表現十足的撒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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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的特派總督士求·保羅渴望聽見上帝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