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日——懷持希望之時!
假如審判日的概念令你心驚膽戰,何不查看一下聖經怎樣論述這件事呢?舉個例説,上帝對罪人執行判決時,罪人真的會被扔進地獄永火裏去嗎?
聖經所載的上帝的第一項判決,便發生在人類歷史的起頭。亞當和夏娃本有機會永遠生活在地上的樂園裏。(創世記1:26-28;2:7-9,15-25)可是他們卻犯了罪而招致上帝的不利判決。結果如何?上帝把生命的恩賜收回。換句話説,他們終於死去。上帝告訴他們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16-19。
這是一項嚴厲的判決,但卻是公平的。它無疑沒有涉及地獄永火。亞當夏娃死去時,他們復歸於塵土,他們便不再存在了。不論是亞當抑或别的人類,聖經從沒有説在人死後,他的身體有一部分繼續生存而在某個地方永遠受苦。相反,我們讀到:“活着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傳道書9:5。
你曉得這句話是聖經所説的嗎?你還曉得聖經從沒有使用過“靈魂不死”一類的語詞嗎?相反,聖經説:“犯罪嘅靈魂定必要死。”(以西結書18:4,《廣東話聖經》)這句話與以下的聖經原則完全協調一致:“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這項原則跟我們所有人息息相關。我們所有人都是犯了罪的亞當的後代,因此我們人人都有罪而要承受罪的工價——死亡。聖經説:“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衆人,因為衆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審判日便是上帝為了拯救我們脱離這種境況而作的一項重大安排。
審判日的基礎
據聖經所説,上帝在差不多2000年之前已為審判日奠下了基礎。當其時耶穌來到地上,為我們獻上了他那完美屬人的生命。耶穌自己解釋説:“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倘若我們對耶穌懷具信心,我們就能够甚至在現今從他的祭物獲得屬靈的裨益。上帝赦免了我們的罪,使我們可以親近他。(約翰福音14:6;約翰一書2:1,2)不過,我們仍然是不完美的罪人,因此我們的身體仍然會生病,最後更會死去。我們仍未獲致耶穌所應許的永生,這件事要等到審判日才會實現。
審判日
使徒約翰曾看見審判日的異象,他描述説:“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20:11,12。
不錯,據約翰的異象所描述,審判日會由上帝親自主持其事。但還有其他的人牽涉在内。使徒保羅解釋説:“[上帝]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使徒行傳17:31)這人是誰?耶穌自己説:“父不審判甚麽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翰福音5:22)因此,耶穌便是上帝在審判日所立的審判官。
對人類來説這的確是好消息。福音書透露耶穌是個宅心仁厚的人。他絶非心高氣傲、諸多要求;反之,他“心裏柔和謙卑”。(馬太福音11:29;14:14;20:34)我們無疑樂於受這樣的審判官所審察。
何時實現?
可是,審判日會在何時 才臨到呢?啟示錄説,當其時“天地都[已]逃避”。這使我們想起使徒彼得的話:“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着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彼得後書3:7)實際的地球會被火焚燒嗎?不會,聖經清楚表明這點。實際的地球永不會被毁去。“地永不動搖。”(詩篇104:5)彼得的話的上下文表明,行將遭受毁滅的是目前那不敬虔的世界事物制度,被鏟除的是不敬虔的人而非地球本身。——約翰福音12:31;14:30;約翰一書5:19。
不敬虔的人將會在聖經稱之為哈米吉多頓的戰爭中被毁滅。正如本刊經常指出,這件事不久便會發生。(啟示錄16:14,16)然後,撒但會被囚在無底深淵裏,有一千年的時間無法干預人類的事務。這一千年便是審判日的實際長度。(啟示錄19:17-20:3)不敬虔的人在哈米吉多頓被鏟除之後,忠信的人又如何?他們會生還進入審判日中。我們讀到:“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惟有惡人必然剪除。”——箴言2:21,22。
與這點一致地,聖經提及“有一大群人,沒有人能數得過來,是從各邦國、各支派、各民族、各方言來的”,他們會在哈米吉多頓臨到之前在地上出現。這些人會“從大患難中出來”;換句話説,他們會渡過這個不敬虔的世界的末日,正如挪亞渡過當時世界的末日一般。(啟示錄7:9-17,《新譯》;彼得後書2:5)你知道這一大群來自萬國的活躍基督徒現今已在地上嗎?這些人均希望渡過大患難而在地上享永生。他們的存在有力地證明審判日已近了。
誰會受審?
這大群人會在審判日受審。不過,他們並非惟一受審的人。約翰的記載補充説:“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20:13)這進一步證明人並不會永遠在地獄受苦。陰間若交出其中的死人,人又怎可能永遠留在那裏呢?事實上,聖經所説的陰間乃是人類墳墓的總稱,其中的死者是毫無知覺的,他們都等候復活的時候來到。在審判日,陰間會把其中所有的死者交出來而變成空空如也。——傳道書9:10。
甚麽人會在審判日從死裏復活?使徒保羅説:“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使徒行傳24:15,《新譯》)因此,上帝手下忠信的僕人——“義人”——會復活過來。但其他不可勝數的人——“不義的人”——也會復活。顯然,復活的人會包括所有早已死去而仍在墳墓裏的人,惟一的例外是那些罪大惡極而被上帝判定不配得生命的人。——馬太福音12:31。
審判
在審判日,大群生還者和復活了的人會怎樣受審呢?聖經説:“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這是一段甄别的時期。一切甘願按照“案卷所記載的”而行事的人都會被記在“生命册”裏。“案卷所記載的”看來是屆時上帝要人類符合的條件。(啟示錄20:12)這些人會邁向永生的目標!
最後,基督所獻的祭物會為人類帶來身體上的裨益!屆時有名字錄在生命册上的人不會再衰敗而生病、死亡。相反,他們會逐漸恢復屬人的完美,得享上帝應許賜給一切對耶穌懷具信心的人的永生。這是個多麽令人驚訝的前景!雖然如此,看來有些人仍會拒絶服從“案卷所記載的”。這些人會有甚麽遭遇呢?他們不會獲得永生。反之,正如聖經説:“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示錄20:15。
這便是基督教國所談及的地獄永火嗎?不然,因為我們在前一節讀到:“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0:14)倘若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火湖本身就不可能是地獄永火了。再者,死亡並非具體的東西,人無法把它拿起來扔到某處。因此火湖必然是象徵性的。象徵甚麽呢?聖經説:“第二次的死。”死亡和海地司被扔進火湖裏,它們就‘死去’而不復存在了。照樣,遭遇這個收場的悖逆人類也死去而不復存在。這便是第二次的死,是沒有復活希望的。
審判日——懷持希望之時
因此,我們想到審判日並不應當大感恐懼或憎厭。審判日其實是個懷持希望的時候,是人類復得亞當所失去的永生之時。且聽聽被裁定為忠信的人所要享的種種幸福:“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示錄21:3,4。
到千年審判日的末了,來自地球各方的忠信人類最後會獲致身心的完美。他們會在一種完全的意義上“活過來”,屆時審判日也達成了它的目的。(啟示錄20:5,《新世》)然後,聖經説,撒但會有最後一次機會試探人類。(啟示錄20:3,7-10)在這最後的考驗中成功地抗拒撒但的人會得見以下的聖經應許完全實現:“義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詩篇37:29。
審判日是一項多麽奇妙的安排!令人驚奇的是,甚至在現今我們也可以為審判日作妥準備——我們可以研讀聖經,認識上帝的旨意,並在生活上實行出來。難怪詩篇的執筆者想到上帝的審判便不禁歡欣鼓舞,他寫道:“願天歡喜,願地快樂!願海和其中所充滿的澎湃!願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歡樂!那時,林中的樹木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歡呼。因為他來了,他來要審判全地。”——詩篇9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