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我們應當把替耶穌施浸的約翰稱為“施洗者約翰”[英文,John the Baptist]抑或“施洗的約翰”[英文,John the Baptizer]?
兩個稱謂都是正確的,而且都受聖經所支持。
約翰“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藉此“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路加福音1:17;3:3)使徒馬太寫道:“施洗者約翰出來,在猶太的野地宣傳説,‘你們要悔改;因為天國近了。’……那時耶路撒冷和全猶太……的人、連續地出去到約翰那裏,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裏受約翰的洗。”——馬太福音3:1-6,《呂譯》。
請留意,馬太將約翰稱為“施洗者”。馬太的記載顯然是為猶太人而寫的,他必然認為猶太人會曉得“施洗者”是誰。他把“施洗者”當作别號使用。耶穌和他的門徒也使用“施洗者約翰”這個稱號,希律的僕人亦然。a——馬太福音11:11,12;14:2;16:14,《呂譯》。
在門徒馬可的記載中,他也同樣使用“施洗者”這個稱謂。(馬可福音6:25;8:28,《呂譯》)但馬可在介紹約翰時則將他稱為“施洗的約翰”。(馬可福音1:4,《呂譯》)然而,馬可福音1:4所用的希臘字詞卻跟其他經文所用的字詞略有不同。馬可福音1:4的記載可能也含有“施浸的那位”的意思;但馬可在該節經文裏主要是強調約翰正在做着的工作。他是替人施浸的,亦即施浸的人。
可是,看來我們無須認為稱呼約翰的這兩種方式彼此有很大差别。在馬可福音6:24,25(《呂譯》)我們讀到有關撒羅米説:“閨女就出來,對她母親説:‘我要求甚麽?’她母親説:‘施洗約翰 的頭。’她隨即趕快進去,到王面前求説:‘願王即刻把施洗者約翰 的頭放在盤子裏給我。’”所以,兩個稱謂是可以交替使用的。
有些人可能根據一本詞典所作的第二個定義,認為“施洗者”(英文,the Baptist)的意思是:“一個福音派基督新教屬下的成員;這個教派以規定僅以沒入水中的方式為信徒施洗為特色。”約翰顯然不是這樣的教會成員。
因此,“施洗者約翰”和“施洗的約翰”都是正確和合適的稱謂。
[腳注]
a 猶太歷史家弗雷維厄斯·約瑟夫斯曾寫道:“約翰,别號施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