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具有慷慨施予的精神嗎?
你是否察覺到,饋贈禮物的人時常懷着不同的動機呢?一份禮物可以是為了表達愛意,也可以是為了表現慷慨及賞識而送出的。可是,你看出禮物也可能來自想討好别人的人嗎?人可能出於責任感,也可能為了期望對方投桃報李而饋贈禮物。
一份禮物也許用漂亮的絲帶裝飾起來。但一束鮮花、一道佳肴、一項善舉,這些豈不也是愜意的禮物嗎?事實上,最叫人深感賞識的禮物往往是送禮的人獻出自己。
你想贏得别人的好感嗎?
為了討好别人而饋贈禮物是很常見的事。有些地方,年輕男子為想贏得意中人的芳心,於是送花求愛。但精明的女子不會單憑禮物本身就決定嫁給他。她會考慮,這個年輕人送禮的動機是否出於一顆仁愛的心,因為這才是作好丈夫的必需條件。如果禮物將送禮者的敬虔精神反映出來,這份禮物就能同時為送禮和受禮的人帶來莫大的快樂。
聖經有一項記載,提及拿八的妻子亞比該趕快預備了一份厚禮,要送給大衛。她看出大衛就是上帝為以色列國揀選的未來君王。同樣,她想贏得大衛的好感。在此之前,她的丈夫輕蔑地拒絶大衛的請求,並高聲叱責他的手下。於是大衛率領一支約400人的部隊,要將拿八和他全家一舉殲滅。亞比該出面調停。她急忙將大批糧食送給大衛。禮物到了之後,亞比該親自謁見大衛,謙卑地為丈夫的所作所為向大衛道歉。亞比該跟大衛分析問題,充分表明她是個深明大義的女子。
亞比該送禮的動機是高尚的,事情的最後結果也是好的。大衛收下禮物,然後對她説:“你平平安安回家去吧!你看,我已經聽了你的話,也答應了你的請求。”拿八死後,大衛向亞比該提親,她欣然嫁給他。——撒母耳記上25:13-42,《新譯》。
可是,有些事例卻表明,一個人所博取的好感可能涉及偏私,甚至屈枉正直。在這種情況下收的禮物就與收受賄賂無異了。送禮的人以為會得到好處,其實他正使自己失去内心的安寧。他還要經常冒事情敗露及招致懲罰的危險。縱使討得别人的好感,他可能發覺自己已負上動機不純之名。聖經警告我們要慎防這樣送禮的動機。這個勸告反映出敬神的智慧。——申命記16:19;傳道書7:7。
禮物是出於一顆樂意的心嗎?
如果禮物是出於自願,而且是送給自己深愛的人;毫無疑問,這樣的饋贈總比你由於别人認為你應該送禮而送禮,為你帶來更大的快樂。
關於為匱乏的基督徒同工收集救濟物資,使徒保羅定下了一些反映敬神的施予精神的優良原則。他寫道:“因為如果先有樂意的心,就特别值得悦納;這是照人所有的,不是照人所沒有的。”他補充説,“各人都該照着心裏所決定的去做,不是勉勉強強,不是迫於無奈,因為上帝喜愛歡歡喜喜地施予的人。”(哥林多後書8:12;9:7)因此,事情主要由你而定。你是否有量入為出,沒有因衝動送禮而債台高築?你是否心意堅定,不受社會及商業壓力影響而被迫送禮?保羅論及那些應用這種敬神原則的早期基督徒時寫道:“[他們]屢次主動懇請,再三求我們准他們作仁慈的施予,在幫助聖民的服事職務上有分。”——哥林多後書8:4。
與此大為不同的是,1994年11月/12月刊的《皇家銀行通訊》論及聖誕前的幾個星期説:“聖誕瀰漫着一片人為的緊張氣氛。為了賺錢,商家慫恿人買下許多他們本來不打算買的東西。”如果物品是賒購的,無論送出這些禮物能帶來甚麽滿足,帳單一到,多大的滿足都會隨之失去。
你最關注的是哪一樣——節日?還是愛心的表現?
你發覺自己多半在非送禮不可的情況下才向人饋贈禮物嗎?若然,你可能錯過許多慷慨施予所帶來的喜樂。
許多人對於在某些特定日子饋贈禮物所帶來的影響表示不悦。一位身兼母職的作家留意到,每逢接近聖誕,孩子的貪婪就浮現出來,他們期望從别人收到禮物。她承認由於自己期望收到不同的東西,於是收到愜意禮物那種歡樂便大大減少了。許多報導認為,那些強調節日氣氛和交換禮物的節日也是最多人濫用酒精和感到情緒低落的時候。
一位心理學教授留意到,在節日期間強調饋贈禮物有時會使兒童蒙受不利的影響。《紐約時報》引述他的提議,“考慮在其他日子饋贈禮物是減低緊張的一個方法。”你認為這會帶來甚麽好處呢?
塔米今年12歲,她生長在一個既不慶祝聖誕,也不慶祝生日的家庭裏。她寫道:“你越沒有期望收到禮物,收到禮物時就越開心。”她説,她的父母每年不僅一兩次,而是隨時都會送禮物給她和哥哥。但對她來説,有些東西卻比禮物更為重要。她這樣説:“我有一個非常快樂的家庭。”
《穩固家庭的秘訣》一書坦白地説:“我們大多數人每年多次花時間和金錢為自己所愛的人揀選最合適的生日禮物、周年紀念禮物,和應節的禮物。但最佳的禮物卻是不用花錢買的,你也毋須將其包裹起來。如果你像大多數人一樣,認為生命就是你擁有的最貴重的東西;這樣,你生命的片斷就是你可以給人的最佳禮物了。藉着付出自己的時間,我們將這份珍貴的禮物送給自己所愛的人。”
你可以將施予的範圍擴展至自己家庭以外。發自内心地解決别人的急需,尤其會為我們帶來滿足之感。耶穌基督促請我們要對貧窮、瘸腿和瞎眼的人表現這種仁愛的關注。他補充説:“這樣你就快樂了,因為他們沒有甚麽可以回報你。”——路加福音14:12-14。
《羅克蘭新聞報》(美國)最近報導了一個這種施予的類似例子。一名年老失明女子所住的房子倒塌了,朋友於是為她建造了一所新的。當地多家商業機構捐出了一筆款項,政府也撥出貸款。該報説:“然而,最重要的是,這群大約150名建築工人,大部分來自耶和華見證人的哈弗斯特勞會衆,他們獻出自己的時間去建造這所房子。”
這篇文章繼續説:“在建築工地,放滿食物的桌子旁邊就是一堆堆的建築材料。兩日之後,工人已建成一幢三層高,可供兩個家庭使用的房子。……耶和華見證人向來以建造速建房子為人所知……這樣快的速度,跟他們恆常執行的使命比較起來是個強烈的對照。他們的使命是一件持之以恆、發自愛心的工作。布萊克利女士也許看不見自己的新居,可是,她的手卻觸摸到這所房子,見證人這種不自私的表現使她内心深受感動。”
瀰漫整年的慷慨精神
真正慷慨的人不會等到特别的日子才對人表現慷慨。他們的生活不會僅環繞着自己。每逢他們有好的東西,他們都樂於與人分享。這並不是説,他們是送禮成癖的人。他們不會由於將大量東西送給别人,以致家人的生活變成困乏。他們也不會毫不理會禮物對受禮人有甚麽影響,就貿然饋贈禮物給人。然而,正如耶穌教導門徒所行的一樣,他們都是“常常施予”的人。——路加福音6:38。
他們關注自己的朋友和鄰人的遭遇,這些人有的年老,有的生病,有的需要鼓勵。他們饋贈的“禮物”可以是替他們到商店買點東西,或幫忙做點家務。也許是砍柴,也許是鏟雪;也許是煮些食物或花個小時探望他們,跟他們一起閲讀。真正慷慨的人的生活可能已十分忙碌,但卻並非忙到沒有時間可以幫助别人。他們已從經驗學到,“施予比接受更快樂”這句話的確所言不虛。——使徒行傳20:35。
世上最偉大的施予者,當然是我們的創造者耶和華上帝。他“把生命、氣息、一切,賜給所有人”。(使徒行傳17:25)在聖經裏,上帝幫助我們看出,他定意要終止一切罪惡、疾病、死亡,並使地球成為一個樂園。(詩篇37:10,11;啟示錄21:4,5)獲悉這件事之後,那些具有慷慨精神的人不會將好消息據為己有。對他們來説,與人分享好消息是最大的樂事。他們的確具有出於敬神的慷慨施予精神。這種精神正是你悉力培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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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至為珍貴的禮物都是不用花錢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