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维发生惊人的宗教逼害
逼害突然再次临到一小撮热心于宗教的人身上。这次突然发生的强暴和不人道的事件使人联想到欧洲的黑暗时代,而想不到它竟会发生于这个二十世纪的末叶。在刚过去的一年中,有数以千计献了身的基督徒因为竭力按照圣经而生活,以致他们的住宅、商店和崇拜的地方被人焚毁或以其他方法摧毁。他们被抢劫,千多名妇女遭强暴,男子被殴打至不省人事,有些甚至被杀死,在什么地方呢?在马拉维,中非东南部一个狭长的内陆国家里。
不错,这个约有四百万人,以前称为尼亚萨兰的新国家就是这项惊人的宗教逼害发生的地方。在中马拉维的利朗维,在三日之内这些基督徒有170间的住宅被焚毁。在十月尾南部的约翰斯顿堡区有34间住宅和18间粮仓被烧毁。十月廿七日,在摩林有两个小组的基督徒,包括妇女在内,被剥光衣服受到野蛮的殴打,他们的住宅均被烧掉。有些地方的逼害者用货车载去他们所没收的家私,然后才摧毁这些基督徒的住宅。
在这个国家里有一个巡回探访的传道员写道:“在十月廿七日,我所有的财物都被夺去。……我和妻子遭受残忍的殴打。我们有数百个基督徒弟兄变成无家可归。我们有许多崇拜的地方均被摧毁。”
在一个地方,这些基督徒有许多被殴打至不省人事,其中一个被放在一堆木头上,然后纵火焚烧。这一切都是在马拉维国会一个议员的怂恿之下发生的。但是后来这个政客对这件事改变了主意,于是急忙将昏厥了的基督徒从木堆上扯下来。
在另一个地方,一天晚上有一群基督徒被国会党的官员推醒,男子被殴打及被木棍和利刀刺伤,然后被逼观看他们的十个女眷遭人强暴。其中有两个女子是怀了孕的,结果其中一个小产。
十月尾有一大群来自茂兰治区域的妇女被殴打和奸污。1967年十月廿五日,吾故维拉村有一个十五岁的少女由于拒绝违反她的宗教信仰以致被绑在一棵树干上被奸污了六次。他们甚至用一个木栓塞进一个基督徒女子的体内,由此可见这些逼害者是多么惨无人道。
这种惊人的逼害使许多基督徒不得不入院留医;到1967年十一月尾,至少有五个人被杀死。有数百个基督徒逃到野外的丛林里躲避,还有数千人则逃到毗邻的葡萄牙属地莫三鼻给省;他们在那里得到食宿的供应。
白朗太是马拉维的主要工业城市,位于这个国家的南部。它的《时报》的十一月九日刊报导有三千个基督徒在利朗维的法庭被控属于不法团体,于是有两个海外传道员前往利朗维调查这项报导的真实性。他们发现当地有2,400个基督徒被囚在狱中,且有五个婴儿在狱中诞生;有800个基督徒被拘留在警署内。虽然这些人当中的大部分被迫在雨中露宿,他们却仍然保持勇气而决心站立稳固。的确,这种信心是可嘉的。但是一个如此苛待他们的政府岂不是使自己成为万众所鄙的对象吗?
谁是牺牲者?
这些受逼害的牺牲者隶属于一个称为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的团体。他们一向以基于圣经的坚强信心驰名世界。无疑你也认识你本地的一些耶和华见证人,同时知道他们均将他们的宗教置于生活上的首位,正如耶稣吩咐他的门徒所行一般:“所以你们要[继续]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马太福音6:33)马拉维的耶和华见证人也同样行。
马拉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已经开始有这些基督徒;自1933年以来守望台社即将他们组织起来从事传扬“这王国的好消息”的工作。(马太福音24:14,《新世》)到1967年八月,马拉维总共有18,519个耶和华基督徒见证人在大致不受阻挠之下活跃地推行他们的教育工作。当他们在1967年夏天举行“使人作基督的门徒”区务大会时,总共有25,830人很感兴趣地赴会聆听——比这个国家的见证人数目超出七千多人。在参加大会的人当中有些是政府的观察员,他们都不禁被见证人所表现的爱心、团结与和平所感动,因为会场里有几千个来自各族的人欢聚一堂,好像一个大家庭一般。
为什么有逼害发生?
既然这就是耶和华见证人行事为人的方式,那么为什么他们会在马拉维受到这一切猛烈的逼害呢?因为他们严格地遵从上帝的道。
身为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他们跟从上帝的爱子耶稣基督的榜样。他绝没有参与他当日的政治活动。反之他说他的门徒“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约翰福音17:16)他在犹大省的罗马政治统治者本丢·彼拉多面前作证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翰福音18:36)前此犹太人曾想拥立他为王,但他躲开他们而独个儿避到山中。——约翰福音6:15。
不错,耶稣向人宣扬“天国”和效忠于“上帝的王国。”既然耶和华见证人跟从耶稣的脚踪成为献了身的虔诚基督徒,他们唯一的途径便是“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而与这世界保持分离。既然他们只能将他们的效忠唯独归于耶和华上帝和他的王国,他们遂感到有义务拒绝参与任何将这种效忠归予政治领袖的活动。所以他们对马拉维的政治严守中立,正如他们在所居留的其他一切国家中所为一般。由于保持这种基督徒的中立,他们在马拉维大受逼害。——马太福音4:17;马可福音1:15;雅各书1:27。
谁是逼害者?
马拉维人是以爱好和平闻名的;他们知道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亦是爱好和平的人。那么为什么会有逼害发生呢?由于这个国家中的许多人,特别是加入了青年同盟的年青人,均受到国家主义精神的感染。他们与纳粹党的青年和红卫兵颇相似。虽然当希特勒在德国得势时这些纳粹青年对犹太人犯了许多惨无人道的暴行,红卫兵则在共产中国以恐怖行动使许多人身受其害,他们却认为这两群人不够国家主义化。在这些人看来,单是纳税和遵守当地所有的法律——耶和华见证人一向均忠实地这样行——并不足以使人成为好公民。反之每个人都必须成为马拉维国会党的党员,并且要买党员证和配带印有班达总统肖像的徽章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甚至在马拉维于1964年七月六日独立之前几个月,该国的耶和华基督徒见证人已在1964年一月至三月因为他们对这件事所采取的立场而经历到一阵残暴和不人道的逼害浪潮了。当时他们有1,081间住宅和100多间王国聚会所被焚烧或摧毁。此外有588块栽种玉蜀黍、粟米、豆类和棉花的田地被毁坏。有许多见证人不得不入院留医,他们的妇女被强奸,有八个见证人被打死或登时被杀死。这些被逼害的基督徒有许多被迫露宿荒野,几乎没有任何东西可吃,且要忍受雨季的严寒和毒蛇猛兽的威胁。
当时马拉维的见证人派代表竭力与政府当局的负责人论理,希望他们会停止对无辜及妇孺作这种野蛮的逼害。有一次见证人的代表与当时的内政部长雅吐他·戚斯撒会谈(后来他反叛班达总统,最近被马拉维的保安队枪决)。他明言见证人是唯一拒绝买马拉维国会党的党员证的人,这件事令他极为不满;他对见证人的代言人说,除非他改变主意,不然他便会“遭遇一场非常不幸的意外事件。”这里再度表明见证人之遭受逼害乃是由于他们对国家的政治严守中立之故。
可是,虽然这次与戚斯撒部长以及前此与班达总统所作的会谈并未能获致令人满意的结果,见证人在马拉维的情形却好转了。他们的大多数都能够返回家乡重建他们的家园和王国聚会所。曾一度虐待耶和华见证人的人有许多都来向他们请求宽恕,其中有些甚至现在已成为见证人。在这段时期中,马拉维的见证人可说像早期处于同样环境之下的基督徒一样,“都得平安,被建立。”——使徒行传9:31。
“晴天霹雳”
鉴于在1965和1966年间马拉维的耶和华基督徒见证人能够在相当顺利的环境下推行他们的传道工作,所以当见证人在1967年四月廿三日收听电台广播而获悉班达总统对他们大事攻讦时,他们感觉有如“晴天霹雳”一般。在一项长约半小时的声明中,他论及他的国家所面临的各种难题。但他用了三分一的时间对见证人大事抨击。除了其他的事之外,他说:
“我从差不多每个区域收到报告透露耶和华见证人正蓄意激恼我的支持者,马拉维国会党的党员,特别是青年同盟的会员和青年先锋队,这件事使我大为警惕。对我的党员所作的这种蓄意激恼……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的,其中一种方式就是耶和华见证人自己拒绝纳税,但是他们不仅自己拒绝纳税,并且还阻止或企图劝阻别人纳税。当党官员叫他们不要教唆他人不纳税时,他们便肆意辱骂党的领袖。……另一种方式是耶和华见证人阻止马拉维国会党的党员换新的党员证或买新的马拉维国会党党员证。再次地,当马拉维国会党的领袖们……叫他们不要阻止他人换新的马拉维国会党党员证或买新的党员证时,耶和华见证人说,‘不错,我想你打我,但是你无法制止我去阻止他们。我偏要这样行以激使你打我,这样我便可以拉你去见警察了。’政府会保护每个奉公守法的公民不受任何人的干扰,……但是它不会准许耶和华见证人去激恼任何人。……我要清楚地表明这点。耶和华见证人必须停止激恼别人,停止激恼他们的同胞。如果他们不停止而继续这样行,那么当他们被打时就不要埋怨。”
以忠实纳税闻名
指责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不纳税及企图阻止别人纳税的控告是不真实的。他们的书刊屡次指出基督徒有合乎圣经的义务缴纳这事物制度的政府所要求的赋税,因为耶稣曾吩咐人纳税,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使徒保罗在写给罗马的基督徒的信中也同样说:“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马太福音22:15-22;罗马书13:7。
事实上马拉维的耶和华见证人一向均以忠实纳税闻名;他们的声誉是如此昭著以致当班达博士指责他们不纳税时,有许多人均公开表示不同意。不但如此,若有任何基督徒见证人故意拒绝纳税或阻止别人纳税,他会被他的小组开除或被逐出会。在这件事上,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当上帝的爱子耶稣基督被逮捕时,他被人诬告的罪名之一便是,“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该撒。”(路加福音23:2)现在马拉维政府竟选择跟从那些将耶稣基督置于死地的人的同一途径。
据熟识马拉维的耶和华见证人的人士报导,见证人不但忠实地纳税,同时还协助兴建学校、医院等以支持政府所谓的自助计划。事实上马拉维的耶和华见证人在支持这些计划方面是如此堪作模范,以致有许多村长和酋长都公开称赞见证人在这些事上所作的努力。有许多政府官员和地方长官甚至称赞他们是国家最忠实的纳税人。当一个葡萄牙官员检查一大群被逼逃往莫三鼻给的见证人时,他发现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拿出纳税的票据;所以这显明指责他们“拒绝纳税”的控告乃是一个蓄意的谎言。
没有激怒别人的证据
控告见证人存心激怒别人去攻击他们同样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请记得这些国家主义的青年和其他的人不但殴打耶和华见证人,而且用货车将见证人的财物运走。他们焚烧见证人的王国聚会所、强奸妇女、甚至杀人。说见证人故意招惹这些暴行来摧残自己实在是难以令人置信的。有几千个见证人已被迫逃往莫三鼻给,仅是这件事即已将“激怒别人”的诬告粉碎了。
再者,法律上也有证据证明这种控告的不确。因为敌人提出这个控告已不是第一次了。主审1964年第46号罪案的法官爱米朝卢先生在判决达夫勒·比西韦克和其他七个人犯了谋杀马拉维一个耶和华见证人厄尔顿·茂华陈特之罪时说:
“我看不出任何激怒别人的证据。诚然耶和华见证人决心传扬他们的信仰和力图改变别人的信仰,但是他们却敏于履行他们的公民责任和政府要求他们做的事,包括社会发展在内。他们只是拒绝加入任何政党而已。……这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们有强逼或企图逼使任何人接受他们的宗教。其实证据刚相反。国家的宪法保证他们有权隶属或不隶属任何政党。我找不到激怒别人的证据。”
关于这件谋杀案,《格拉斯哥前锋报》(苏格兰)在1964年十月廿九日星期四报导说:
“有八个人被叛死刑。谋杀耶和华见证人。马拉维白朗太。星期三。——八个人,包括马拉维国会党的三个官员,因谋杀一个拒绝登记在大选中参加投票的耶和华见证人,在本周被高等法院判处死刑。证据表明茂华陈特先生是在上星期二在茂兰治当拒绝登记投票的耶和华见证人逃避那些焚毁他们的住宅的人时‘被斩死’的。——路透社。”
见证人被禁止活动
虽然耶和华见证人的地位在1964年获得法律的支持,马拉维白朗太的《时报》却在1967年九月十八日刊出一个首页的大标题:“马拉维可能宣布耶和华见证人为非法。”它报导在每年一度于九月中旬举行的会议中(班达总统和他所有的内阁部长均出席),国会党通过了十二项决议,第八项决议说:“极力主张宣布耶和华见证人教派在这国家为非法团体,因为它的信徒的态度不但阻碍国家的进步,同时他们在每一方面均如此消极以致危害到国家的稳定、和平与安宁,而这种稳定是国家的繁荣所不可少的。”
《时报》同时刊载班达博士对这项由电台向全国播出的决议所作的评论:
“他们到处惹起麻烦。……政府可能通过一项法案,使每一个地区或区域均可以自行决定它是否想要耶和华见证人。如果任何区域的人民说‘不想要’,那么该地便不会有耶和华见证人。任何区域均有权自行决定这件事,如果耶和华见证人不停止他们的活动,他们就得坐监。”
“到处惹起麻烦”——这令人想起使徒时代一个类似的控告!被派到列国去的基督教海外传道员使徒保罗也同样地被人诬告到处惹起麻烦。——使徒行传24:2-9。
马拉维国会党在它的政治大会所采纳的这项主张禁止耶和华见证人活动的决议并未经由马拉维的五十人国会——其中有百分之九十的议员自称为基督徒——讨论或考虑过。再者,政府并没有让各区域自行决定这件事,反之政府决定禁止全国的耶和华见证人活动,正如《时报》1967年十月廿三日刊用粗体的大字标题宣布:“马拉维禁止‘危险的教派’活动。”它继续说:
“耶和华见证人的宗教组织已被宣布‘足以危害马拉维的政府’,因此现在它是一个不法的团体。这项宣布刊在一份于周末出版的特别《政府公报附刊》中,由总统班达博士亲笔署名的文告第235号宣称政府根据马拉维刑法第70条(2)(ii)采取这项行动。这项宣布的结果就是,耶和华见证人不能再举行聚会,销售或分派书籍或接受捐款……。这条对不法团体生效的法律说:任何人主持或协助经营一个不法团体就是违法而可能被判入狱14年。这条法律的其他部分说,没有任何人可以容许在属于他或他所居住‘的任何楼宇、建筑物或地方’举行这个团体或团员的聚会。惩罚是七年的有期徒刑。刑法同时规定警察有权搜查任何上述属于这团体或团员居住的地方。没有人能够展露与这团体有关的招牌,作与之有关的‘叫嚣、呼口号或作任何暗号。’这条法律亦规定委任一个官员去结束一个不法团体的事务。”
两个星期之后,在十一月七日,有八个来自欧洲和美洲的见证人海外传道员,其中有些在这国家已居留了十年之久,均收到一份哀的美敦书:“现在限你们在这项文告和命令生效之后二十四小时离开马拉维,除非你们立刻向一位法官上诉。”在同一个时候,耶和华见证人在马拉维那现代化而设备完善的总部建筑物被政府接收而至于警方控制之下。守望台圣经社所出版的所有书籍均被没收。
可是海外传道员知道他们没有做错事,因此他们拒绝自动离开这国家。翌日,警察来到拘捕了他们八个人,其中四个人立即在警察监视之下被送上飞机,其余四个则被禁在彻赫里监狱里。两日之后,他们被解往模里斯岛。
十一月九日的《时报》刊出首页的大字标题,“首领离境,3,000人在法庭,”同时刊出关于逮解的详细报导和图片。它进一步报导马拉维国会的一个议员根达“在周末警告以前隶属于被禁止活动的耶和华见证人教派的人,凡是故意违反这条法律而继续作上述组织的会员的人均会受到重罚。”
控告改变了
虽然耶和华见证人曾被控是个不守法律和煽动他人从事不法行为的危险组织,现在却指被控为“愚蠢而顽固了”——这无疑不是大罪!政府的喉舌报《马拉维新闻报》在1967年十一月廿四日用首页三分之一的篇幅刊出一些关于耶和华见证人的标题,例如“耶和华见证人愚蠢而顽固,”“他们不值得任何人的注意。”
除了其他的事之外,它报导说:“吴华西总统[征服者]说这些人既愚蠢又顽固,因为既然他们不相信政府而自谓是属天的,他们为何送他们的子女入学校,有病时入医院,遇到‘些小麻烦’便求警察保护呢?”但是嘲笑并不能代替逻辑,也不能抹杀事实。身为纳税人,耶和华见证人自然有权送他们的子女入公立学校读书;他们有病时有权往政府医院求治;在受别人袭击时,有权投诉警察请求保护。但是,我们大可以问问,住宅被劫掠烧毁,妇女被淫辱,男子被殴打至不省人事或甚至被杀,这只算是“些小麻烦”吗?
为什么耶和华见证人在一个月以危害国家的罪名被禁止活动,在第二个月却只被形容为“愚蠢而顽固”呢?再者,见证人若“不值得任何人的注意,”为什么政府要对他们采取如此猛烈的行动呢?
这表明政府的立场是前后不一致的。为什么呢?因为政府所提出的控告根本是不真实的。事实上现在政府正展开一项公开的毁谤运动以求文过饰非而替政府的这些行动辩护而已。
马拉维的总统
既然这种惊人的逼害发生在马拉维,有些读者可能以为班达总统只是一个对民主原则毫无所知的土族酋长而已。但是这种见解是错误的。班达博士不但完全受过西方教育——他在美国三间高等学府就读过,并在伦敦行医七年——并且与基督教国的宗教有过很多接触。据称循道会的传教士曾协助他到美国完成中学的课程。他亦是苏格兰教会——一个较严谨的基督新教教派——的长老。他曾说,“我是上帝的一个用人。”
1967年六月八日,他在与美国詹森总统的一个私人叙餐上说他的观点与那曾说:“我不管别人怎样行,至于我,不自由毋宁死”的人完全一样。他进一步对詹森总统说:“我希望你总统先生知道,无论我须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会时时刻刻凭着我的良心做我认为对的事。”——《美国国务院公报》,1967年七月十日刊。
班达博士曾大受欧洲人士的赞扬。当马拉维获得独立时,一位著名的英国官员说:“我为班达博士而感谢上天;他是一个廉洁无瑕的人,也许是现代最杰出的非洲人。”(《基督教世纪》周报1964年六月十七日刊)在马拉维的贸易及行政部门任职的欧洲籍官员对班达博士极感满意。他们说:“你在这里作什么都可以,除了作共产党员之外。若有任何事发生在班达身上,那就不堪设想了。”(《新闻周刊》1966年七月八日刊)但是现在一个人却不可以在马拉维合法地作一个耶和华见证人!
马拉维的耶和华见证人的主持人于1967年十一月四日寄了一封信给这位受过高深教育的马拉维总统,班达博士。这封信促请总统留意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所受到的惊人逼害,并恭敬地请他使用他的权力去制止这种暴行。这封信提醒班达总统他说过“这政府会保护每个守法的公民不受任何人的干扰。”这封信在结束时促请他使用他所有的“权力去制止这种暴行加于无辜的人身上。”但是他对这个请求却置若罔闻。
公众对禁令的反感
马拉维的平民对这项禁令有什么感想呢?我们可以再次找到一个相似的圣经例子。正如在耶稣的使徒的日子,虽然一般平民均乐于聆听使徒们传道,犹太人的掌权者却禁止他们传道;在马拉维也一样。激进的国家主义青年党不但不受人欢迎,反而深受民众所畏惧。有些平民在听闻政府禁止耶和华见证人活动时说:“现在上帝的子民既被禁止在我们的国家里工作,我们知道这个世界的末日一定近了!”一个高级警官在听到驱逐耶和华见证人的海外传道员出境的命令时激动地问道:“这一切会带来怎样的收场呢?”——使徒行传5:28;6:7。
在当局第一次发出禁止耶和华见证人活动的警告之后,马拉维国会党的一个著名党员像古代的尼哥底母在夜里往见耶稣一样在深夜上门问见证人说:“我必须怎样才可以成为一个耶和华见证人呢?我宁愿和你们死在狱中也不愿留在没有耶和华见证人的外面。”(约翰福音3:1,2)在海外传道员仍留在马拉维的最后一日,有一个年青人到见证人在白朗维的总部求见证人宽恕他在以往对待他们的不仁。他说从此之后他要痛改前非,并表示衷心渴望与一个见证人研究圣经。
与上帝为敌
耶和华见证人不会仅因为班达总统不赞成他们的基督徒行径便停止事奉上帝。他们好像第一世纪的基督徒一样服从上帝过于服从人。当后者被拉到当日的统治者面前时,这些统治者对他们说:“我们再三地嘱咐了你们,不要奉这个名教训人;你看,你们倒把你们的教训充满了耶路撒冷,有意思要引这人[耶稣基督]底血债归到我们身上来!”使徒们无畏地回答说:“我们应当服从上帝底权柄,过于服从人。”——使徒行传5:28,29,《新修》。
在另一方面,他们绝不会起来反叛政府,亦不会以恶报恶。这些基督徒所使用的武器不是属肉体而是属灵的——主要是上帝的道。他们意识到他们有义务效法他们的首领耶稣基督为他们所立下的榜样;关于他,圣经写道:“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他们不为自己报仇,反之他们只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他们知道圣经说:“[耶和华]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彼得前书2:21,23;罗马书12:19。
班达总统和他的支持者不用惧怕耶和华见证人,他们只需惧怕全能的上帝而已。他们将自己置于与耶和华上帝为敌的地位,使自己成为攻击上帝的人。(使徒行传5:38,39)但是他们无需继续这样行。他们是可以改变的。他们会吗?这是他们——不仅是班达博士,而且他内阁的每一分子、马拉维国会的每一个议员和马拉维的每一个官员——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不错,每个身为他的政党的党员而支持他的人都必须面对这个问题。
其他的人关心所发生的事
马拉维的总统可能以为他以马拉维的总统身份所采的措施是他自己的事而与世上其他国家的人无关。但是我们岂不应该帮助他意识到当公平被践踏在脚下,当无辜的基督徒受到残忍的虐待时,这必定会引起其他国家的人的注意吗?我们岂不应该有力地使他体会到,他所采取的行动并没有使他更受到他自己的人民和世界各地有正义感的人所欢迎吗?
如果你是一个珍视自由、真理和公义的人,你便有权利为那些由于信上帝而受到如此残忍虐待的人鸣不平。你的抗议书可以寄往下列的地址:
His Excellency
Dr. H. Kamuzu Banda
President of Malawi
P.O. Box 53
Zomba, Malawi, Central Africa
The Hon. J. D. Msonthi, M.P.
Minister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
Zomba, Malawi, Central Africa
The Hon. G. W. Kumtumanji, M.P.
Minister of Local Government
and Minister of Health
Zomba, Malawi, Central Africa
The Hon. M. Q. Y. Chibambe, M.P.
Regional Minister for the Northern Region
Zomba, Malawi, Central Africa
The Hon. A. M. Nyasulu, M.P.
Minister of State
in the Ministry of External Affairs
P.O. Box 943,
Blantyre, Malawi, Central Africa
The Hon. G. Chakuamba, M.P.
Minister of Education
Zomba, Malawi, Central Africa
The Hon. Aleke Banda
Minister of Economic Affairs and of Works
Zomba, Malawi, Central Africa
The Hon. J. T. Kumbeweza, M.P.
Regional Minister for Central Region
Zomba, Malawi, Central Africa
The Hon. J. Z. U. Tembo, M.P.
Minister of Finance
Zomba, Malawi, Central Africa
The Hon. A. A. Muwalo
Minister of State in the President’s Office
Zomba, Malawi, Central Africa
The Hon. A. B. J. Chiwanda
Minister of Labor
Zomba, Malawi, Central Af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