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者?
● 伦敦大学的李察·提默斯教授在他的著作《礼物关系》(1971年)中论及输血所用的血说:“各个民族的社会均有许多神话,美国亦无例外。今日该国最受人深信的神话之一是:……一般捐赠者都是自愿的:输血所用的血大部份都是由志愿者捐出。
这位作家列出八种不同性质的‘捐血者’。他们包括:收费捐血者,“这样的人以依照市价出卖自己的血。职业捐血者,“经过注冊以半长期或半受薪的方式经常输血。”受金钱诱惑的志愿捐血者,“为捐血收了钱,但均声称捐血主要不是为了报酬。”责任费捐血者,曾为一次手术中‘借用’的血付出费用,而他可以借著捐血得回他为血付出的代价。家庭投保捐血者,“每年捐一品脫的血以确保他和他的家人……可以获得一年所需的血。被掳的志愿捐血者,例如在军队或监狱里“被召,被要求或被期望去捐血的人。”他们若不肯捐便可能被当众非难和侮辱,或者他们可能被诱导去相信拒绝捐血会对他们的前途有不利影响。”福利志愿捐血者,受到非金钱的真实酬报(例如放假或较长的假期)所吸引和引诱。”志愿社区捐血者,这可说是最接近‘志愿捐献’的捐血者。
这位教授列出一个图表说明他对于1965至1967年间在美国收集得的血所作的估计。该图表表明只有百分之七的血来自“志愿社区捐血者。”这位作家评论说:“‘捐’暗示一种造益他人的动机:严格地或较中立地来说,在这项研究的字汇中,应该以‘供应者’一词代替‘捐血者’。”——第71-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