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利用赌博筹款
“布洛克林犹太会堂内10人因聚赌被捕。”1974年八月十二日纽约《时报》的头条新闻报导说。该会堂当时有250至300名赌客在场,但警方仅拘捕那些看来是主持各项赌博的人。会堂的一个代言人说:“我们不明白搜捕的原因。其他教会和犹太会堂所不做的事我们也决不会做。他们何以单单选中我们呢?”
可是,据一位警官说,宗教组织早已受到劝告,倘若他们再不停止开赌的话,“我们就进去拘捕。”在这次搜捕中,警方以严厉手段对付所谓“拉斯维加斯之夜”的聚赌,这种聚赌往往从晚上8时延续至凌晨6时。虽然警方一向对教会所举行的非法赌博勾当都十分宽大,但从昨年三月开始,他们思疑这种勾当其实受黑社会分子所操纵。在八月发现的证据使警方不再加以忽视了。在八月四日早晨,布洛克林一间犹太会堂的地窖里站着一位据报是黑社会头子的赌徒,名叫西鲁路。他在该处出现的目的不详——不论是主持赌博抑或仅是在场观看。突然枪声一响,他头部中弹而立即身亡。后来警方在会堂附近园地的丛林内发现一枝手枪和一枝猎枪。
当时会堂的地窖内挤满了赌徒,但他们目击凶案发生即相率逃去,只剩下一名男子和死者之妻留下来。随后数日警方接连会晤五十名赌客,希望获悉凶手的容貌。死者据报以前曾犯案被捕七次,从偷车至凶杀不等,而且隶属于市内十分活跃的黑手党组织。
凶杀的幕后真相如何呢?警方猜测为敌对匪党寻仇,因为近来许多凶杀或谋杀案件都是由匪党的斗争促成的。警方觉得各教会和犹太会堂若仅是从事小规模的博彩,他们可以不予理会;但是当黑社会分子在教堂内主办大规模的赌博如“拉期维加斯之夜”时,那就又当别论了。在这方面,警方抱怨“贪婪”的宗教组织对租赁他们的地方作为赌场的人“从来不问其背境”。结果,“全市所有警察出勤区的警官不得不向教士们……发出警告,要他们在教区和会堂中取消拉斯维加斯之夜的节目。”显而易见地,警方在八月十一日所作的搜捕是由于教士们不理会警告之故。
为什么各教会和犹太会堂要举办这类赌博呢?据一个犹太教中心的主持人说:“对我们来说,这可以造成破产和不破产之间的差别。”另一个团体的代言人声称:“让我们正视现实。我们在一个好生意的晚上可赚1,500至2,000美元。这笔收入可以支付《犹太法典》教授班、青年舞会、儿童活动等费用。”另一个犹太教团体的代言人则说:“我们将会调查邻近的宗教机构的作法如何。警方若表示宽大,我们可能会继续举办。这是筹集基金的主要方法。但警方若禁止赌博,我们会遵命。”显然有些人遵命得未够快!
可是这种赌博活动既使各宗教组织与社会中最坏的罪犯携手合作,各教会又怎能自圆其说呢?赌博与宗教沆瀣一气的确是件怪事!纽约《时报》的社(1974年八月十四日)声称:“警方单独行动是无效的。宗教机构必须将暴民赶出殿外。”后者的行动使人想起圣经在三千年前对当时的宗教团体提出的谴责说:“你见了盗贼,就乐意与他同伙,又与行奸淫的人一同有分。”——诗篇50:18。
即使宗教组织与黑社会的犯罪分子没有关系,他们便有理由采用这种方法去筹募金钱吗?据一份报章报导,警方曾接获“来自配偶一方的多宗投诉”,说配偶在宗教组织所主办的赌博上“输去大量金钱”。宗教组织岂不应该帮助已婚的人解决难题而非以赌博使人增加难题吗?
再者,一件人所共知的事实是,流连赌博会成为癖好和“热狂”,结果迫使人为了偿还赌债而犯罪,使家庭破裂或甚至造成自杀。研究赌博问题的权威史格尼在所著的女性赌博指南一书中有力地指出企图不劳而获或以少博多的愚行,说:“任何玩耍独臂强盗[吃角子老虎]的女性若为了消遣自娱,袪除无聊或散去多余的现金以外的原因而这样行,都应该检验一下自己的头脑是否健全。”
美国费城一位罗马天主教教士曾写信给另一教士指出教会主办赌博,特别是鼓励穷人赌博,是不道德的。该信在市内的《晚报》刊登出来,说:“教会在市内主办赌博与我们对穷人宣扬福音的使命背道而驰。更糟的是,这使我们成为敌基督者,成为耶稣所警告的披着羊皮的狼。
“[因此],我们表明自己是一个利用人类弱点,使贫者愈贫的教会。我们的宾果游戏、博彩、汽车和海滨别墅抽奖并非仅是无伤大雅的小事,反之这与降低市民生活质素的各种寄生虫式的跪计有密切不可分的关系。……我们教导儿女守法,自己却从事非法的勾当:不少孩子在儿童卖物会上初次染上赌博的癖好[或赌博“热”]。……穷人赌博已是个够坏的消息,我们主办赌博使罪恶更为猖獗,因为,我们使一种残忍的欺骗看来成为正当。”这种赌博乃是对穷人的一种残忍欺骗。
为了维持从事崇拜的处所,耶和华见证人也有开销需要应付。可是他们绝不举办赌博,不开卖物会,不传递劝捐盘,也不收会费。他们的捐款全是自愿和自发的。这件事怎么可能呢?何不亲自参加他们的聚会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