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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76
《警》76 1/8 30-31页

圣经的看法如何?

批评别人的宗教——非基督徒所应为吗?

《天主教检察报》,美国马利兰州波的摩尔的一份教区刊物,刊登了一篇文章论及在当地造成颇多新闻的一个美国宗教团体。

该文发表之后报纸收到好几封读者来信表示不满。为什么呢?在其后一期,《天主教检察报》的编辑说表示不“在这个宗教联合的时代,我们无权发表任何可能被视为批评任何宗教团体的文章。”你同意这样的见解吗?

许多人会回答说,“同意”。他们声称‘所有宗教都有好处’或‘所有宗教都引人归向上帝。’例如不久之前《儆醒!》杂志刊登了一篇根据圣经的教训检讨佛教的文章。一位佛教人士表示反感,声称现今应是“在种族间、国际间和宗教间谋求了解”的时候。不错,有许多人觉得今日是采取一种宗教联合的宽大观点的时候。

可是,现今岂不也是需要忠实和坦诚的时候吗?在宗教方面我们岂不也有同样的需要吗?有些人不以为然。据西班牙马德里的一份天主教报章所载,耶稣会的总监亚劳彼说:“我极力反对人对教会作任何批评。……无论教会有什么弊病,任何个人或团体,无论用意多么良善,加以公开批评均是无法容忍的。”可是《天主教世界》评论这段话说,耶稣会的总监只是“表达以往一个时代的理想而已。教会已经越过这个时代了。”类似地,欧洲最有地位的天主教神学家之一评论说:“我们无需对教会唯命是从。批评,大声疾呼地加入批评,乃是一项责任。”——《商议、改革和复合》。

但是还有一项见解甚至比上述的主张更为重要。关于批评别人的宗教是否基督徒所应为,我们从圣经,特别是其中基督生平的记载,可以获得什么结论呢?

有些对批评宗教一事表示反感的人喜欢引用耶稣的话:“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基督接着吩咐他的听众在未“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之前不应计较‘他们弟兄眼中的刺’(马太福音7:3-5)但耶稣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占米逊、科撒特和布朗合著的圣经注释说:“从上下文看来,显然耶稣所谴责的是对别人的品格和行动心怀藐视,这往往促使人对别人作鲁莽和不公平的苛刻批评。”注释家亚尔拔·巴恩斯也同意耶稣所说的是属于个人性质的“论断”;他说耶稣“所指的是私人的论断,……也许主要是指文士与法利赛人的习惯。”基督徒应当听从耶稣的劝告,不妄自论断别人的个人习惯和喜好。(可参阅罗马书14:1-4,10)因此在马太福音7:1-5,耶稣并非禁止人根据圣经对另一种宗教的信仰和行为提出坦率的评论。我们怎能确知这点呢?请留意耶稣本人所立的榜样。

有一次耶稣论及某些重视人为传统过于跟从圣经原则的犹太宗教领袖。基督有没有小心避免批评别人的宗教呢?刚相反,他说:“你们借着遗传废了上帝的诫命。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马太福音15:6-9)你对这项批评有什么反应呢?这段话可能引起有些人的反感。但是耶稣这样行是否“非基督徒所应为”呢?当然不是。

耶稣在马太福音23章所说的话甚至更坦率。他将当时的宗教领袖称为“瞎眼领路的”、“无知瞎眼的人”和“蛇类、毒蛇之种”。(马太福音23:16,17,24,33)我们应该对这些话感觉震惊吗?耶稣这样行可说是“非基督徒所应为”吗?罗马天主教的教士布鲁斯·华特说耶稣的“这段话的长度和措辞的凌厉令人颇感尴尬,但我们必须承认这是真实的历史记录和福音信息的一部份。”——《四福音简介》。

但是请问问你自己:耶稣为什么要公开批评一些声称与他事奉同一位上帝的宗教人士呢?他怀有不良的动机吗?绝不然。虽然耶稣为人谦和仁慈,由于他热爱公义和切望帮助心地忠实的人,他不得不公开抨击那些在教训或行为方面与上帝所显示的旨意背道而驰的人。——马太福音11:28-30;希伯来书1:9。

再者,耶稣的坦率言论可以对人有所帮助。例如你若学习使用一副危险的机器,但却屡次犯一项严重错误。若有人及时纠正你的错误,使你不致弄伤自己或甚至丧生,你岂不因此而得益吗?同样地,听见耶稣的真实批评的犹太人可以借此获得帮助,使他们得以赢得上帝的嘉许和救恩。

是否只有基督才能作这样的批评呢?不然,因为圣经清楚表明耶稣的门徒也向人指出宗教的谬误。例如你可以读读司提反对犹太领袖提出的强烈谴责。(使徒行传7:51-54)请也留意使徒保罗将雅典偶像崇拜称为“蒙昧无知”。(使徒行传17:29,30)再者,由于热爱真理,第一世纪的基督徒将一些自称为基督徒,但却偏离基督教真理的人的谬误揭发出来。——提摩太前书1:19,20;提摩太后书2:16-19。

你若生活在第一世纪,而耶稣的门徒坦率地批评你的亲友所信奉的宗教,你会有什么反应呢?像在今日一样,感觉不悦是很容易的事。可是我们却无法否认耶稣门徒的言论——即使带来批评性质——是对的,而且被记录在上帝的道圣经里。他们像耶稣一样怀有良好的动机。因此耶稣的门徒向人指出宗教的谬误其实是合符基督的教训的。这样行绝不是“非基督徒所应为”。

有鉴于此,在今日根据上帝的道评论别人的宗教是否“非基督徒所应为”呢?圣经的回答必然是否定的。将别人的宗教的错误之处揭露出来起初也许看来有点苛刻。可是我们应当对此有什么反应呢?我们绝不应该像听见司提反的批评之后恼羞成怒的人一般。反之,请留意有些雅典人在听过保罗的评论之后所生的良好反应。他们接受圣经的真理,成为信徒而赢得永远的裨益。——可参阅使徒行传17:11,12。

我们绝不应当将根据上帝的道而作的批评视为非基督徒所应为而拒绝接受,反之我们应该加以仔细考虑,因为这样行可以带来真正的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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