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个钻石盗匪
伦敦市内的赫顿园乃是繁忙的钻石交易区,在那里从事犯罪活动要冒极大的危险。街道上高架着摄影机,使警方得以经常监视着区内的一切情况。但尽管这样,我却和一位同谋者怀藏着手枪和氨水喷雾器,在1973年6月进入区内有所图谋。他穿着成商人模样,我则穿上白外衣,扮作研磨钻石的见习工人。
我们的抢劫计划十分缜密,算准了下手时间和逃走方法。然后,到了指定日期,我们尾随事主,他刚从金库取出一批钻石来。他携带着两个公事包,里面的钻石至少价值一百万英镑(1,774,000美元)。我们将他打倒在地,抢了他的公事包,乘坐等待着的汽车逃走。这一切不过是几秒钟的事。
在几个街口之外,我们转换汽车驶离伦敦市区,藏匿赃物,等待事态平静下来。后来我们持伪造护照飞往西班牙度过一星期左右。回来之后我们取回钻石,以一个在警方没有案底的朋友的名义把钻石存放在银行的保管箱里。但我们曾在这个男子的公司出现一事已传到匪帮的一位党徒耳里,他就是最初带引我们出道的人。显然,他绝不打算让我们保有钻石。结果保管箱持有人在威胁之下只好把赃物交给了他。我和同谋者从此再没有见过那批钻石。
这次抢劫钻石乃是我七年犯罪经验和训练的最高潮。我在16岁就打架伤人而闯了大祸。由于我是初犯,法官判处罚款和给予严重警告之后便把我释放;这件事对我并没有什么阻遏作用。自此之后我时常因惹事出入警察局。
伤人之后18个月,我又牵涉在一次匪帮打斗中,其中有一人被杀。我们被控谋杀罪,但由于警方无法确定实际杀人的是谁而获得释放。可是,我被送往感化院(少年罪犯的监狱)。在抢劫钻石之前,我曾三度被判入狱或罚款,多次缓刑监视。情形正如职业罪犯所说一般“有得有失。”
钻石抑或“珍珠”——选择那一样?
抢劫钻石之后我返回英国,当然,那时我已列入“通缉”名单的榜首。于是我在伦敦郊区找到一处僻静地方居住,远离自己的家和以前常到的地方。后来我发现,女房东每周都与耶和华见证人研究圣经,这群人是我从未听见过的。她告诉我关于他们的事,但我淡然置之。我当时仍有许多罪犯朋友,浸淫于吸毒、赌博和纵酒的糜烂生活之中。可是,房东没有一天不向我谈及圣经。
有一天,她邀请我会见两位前来主持圣经研究的见证人。初时我对他们颇觉怀疑,于是预先计划好逃走路线,准备跳越屋后篱笆和越过铁路轨道——以防万一!后来我秘密地坐在室外静听他们说话。这逐渐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同意女房东为我主持同样的圣经研究。她的圣经智慧的“珍珠”开始发挥功用。我对关于上帝和他王国的知识的渴慕迅速增长,不久遂进展至每日三次研读圣经。
仁慈的女房东虽然尚未受浸成为见证人,但已参加在王国聚会所(耶和华见证人的聚会地方)举行的聚会。她曾多次邀我参加,我终于前往看看聚会是怎么样的。所见令我大感惊讶。聚会并不如我所预料的那么单调或沉闷。会众所表现的亲切和爱心显然出于真诚,对属灵事物的体会也显而易见。于是我经常参加。我现在确信自己已找到真理。我希望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分享他们的信心、喜乐和希望,并且像他们一样努力培养与耶和华的关系。
向警方自首?
现在我开始醒悟到必须把自己的生活纳入正轨。良心告诉我应该向警方自首和承担后果,不论后果多么严重。这种想法使我害怕,因为我知道这意味到可能入狱15年之久。此外我还要忍受旧友们的蔑视和嘲笑,这些人已因为其他罪行正在狱中服刑。但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方法可行。我采取第一个步骤,虽然要付出很大代价,那便是,戒除毒瘾和放弃以前非法活动所应得的赃款。
在向警方自首之前,我很希望见见母亲,告诉她我的决定及原因。我非常敬爱母亲。她曾努力教导我们兄弟远避罪行,可是我们将她的忠告置若罔闻,结果在十余岁便有了入狱记录。她非常伤心,眼看着儿子们一个复一个的出入牢狱。可是,尽管这样,她依然很爱我们。
我的弟弟驾车送我回家探视母亲。此行非常冒险,因为警方不断监视我们的家,准备我一回家便把我拘捕。我的打算是搅好自己的事务之后前往自首,但不想让警方先行将我逮捕。因此我要十分小心。我蜷缩在小汽车的车厢地板上,最后安全进入家中。母亲非常高兴,她知道我犯罪的日子已成为过去,并且找到了稳固和有价值的东西,把以后的一生建造于其上。我那时仅24岁。我在探望母亲的短短时间内尽力告诉她关于上帝的王国,但绝没有料到那次是唯一的机会。当我在狱中时,她逝世了。
警方对我供词的反应
1974年1月,我在律师和弟弟陪同之下前往警局。当我告诉内勤警官说我是阿弗烈·史郝利时,他瞪着我,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已通缉我6个月了!
在其后数日,我被讯问多个小时,因为警方仍未找到钻石的下落。他们非常怀疑我自首的动机。他们从长久经验所得的结论是:一度作恶,永远作恶。当我试图告诉他们我已改变了人生观时,他们大笑不信。我被送往伯力斯顿监狱等候6个月后的审讯。
我研读圣经只有两个月,因此在知识方面仍处于基本阶段。现在由于有大量时间,我能够借着我从见证人得到的书刊之助作较深的钻研。来自王国聚会所的朋友不断以刊物供应;随着时间过去,我在灵性上日益壮大。
1974年6月3日,审讯的日子到了。王国聚会所的一位长老和女房东的父亲都出庭替我辩护;女房东的父亲是一位志愿的社会工作者,对改过自新的犯人特别关怀。法官考虑到他们对我的称赞、我自首一事和自首的动机。他对我非常宽大,没有判处长期徒刑而只判5年监禁。我松了一口气。因为在服刑期内行为良好可能减刑和缓刑,希望在3年之后就获得自由。我利用入狱时间继续研究圣经以及尽可能对狱中肯听的人传扬好消息。
在狱中与人分享“珍珠”
我最初被送进伦敦西部的窝姆活特·斯鲁伯监狱。由于我在伦敦,见证人朋友们探访我较为容易,这件事实可以补偿监狱的挤逼和令人不适的情况。他们的探望使我十分感激。在斯鲁伯监狱我们每日单独关禁23小时。在这里我发现作静默的祷告能给予人多大的安慰!
在每日作运动的一小时内,我尽力将圣经的“珍珠”与其他囚犯分享,找寻任何希望知道多一点的人。以前的同党看到我的所为都肆意嘲笑我。大约6个月之后,我被送往根德郡美斯顿的高度严密监狱,最后奉派料理图书室。这项职务不但富于乐趣,而且可以和大多数囚犯接触而使我有机会谈论自己的信仰。此举颇为成功,因为在囚犯出狱之后,至少有两名后来受了浸。
改过自新容易吗?
在整个服刑期间,见证人经常前来探访;我出狱之后他们还继续予我帮助。三个月之后,我在伦敦的一个大会以浸礼象征我献身事奉耶和华;其实我在入狱之前早已作了献身的决定。现在,六年之后,我已是一个快乐的已婚男子,有两个儿女和一份好职业。
对我来说,改变人生观绝非易事。除了打架之外,我曾作过的最艰辛体力劳动只是洗刷汽车。现在我必须一天工作8小时,并且在家里帮妻子做杂务。我以前从不理会日常生活的惯例,现今却要重视有秩序的生活方式。以前我一向以蔑视任何种类的管教自豪,现在却必须接受自己的所为未必全对这项事实。以前我常有很多金钱供我挥霍,现在却要量入为出以维持家计。
我并不假装说这样行很容易。但这样行的确值得。妻子的爱、对儿女的责任、雇主的仁慈,基督徒弟兄们的支持——这一切都帮助我尽可能作出改变。最重要的是,耶和华通过他的道圣经以及借着垂听我的祷告而给我所需的帮助。
这一切使我十分感激。我已摆脱了犯罪和暴力的无意义生活和学会怎样寻得真正快乐。回顾以往,过去是这么空虚徒劳。圣经的话多么真确,它说:“你一生一世必得安稳,有丰盛的救恩、并智慧和知识,你以敬畏耶和华为至宝”!不错,智慧的珍珠的宝贵价值远超过偷来的钻石!(以赛亚书33:6)——阿弗烈·史郝利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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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弗烈·史郝利在1975年入狱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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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阿弗烈·史郝利与妻子儿女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