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羞耻在全世界面前显露无遗”
《纽约时报》于1990年7月20日以大字标题报道:“加拿大教士涉及性丑闻离职”。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呢?原来又有教士被控对男童进行性侵犯。这次丑闻在加拿大的纽芬兰发生,而教士隶属于天主教。但这宗案件有什么与别不同之处呢?
《时报》报道:“罗马天主教教士和平信徒性侵犯祭坛小厮、少年孤儿及其他人士的传闻已延续了三年之久,有人指责罗马天主教会的领导层对丑闻视若无睹,或未作出有效处理。结果加拿大纽芬兰的大主教宣布引咎辞职。”一名教士曾于1979年犯了严重猥亵行为而首次被控,最近,他承认36项罪名而被判入狱四年!
教会对这类事件通常都秘而不宣,犯过者亦不会受到任何严厉处分。教会当局可能把犯过的教士调职或差往其他教区工作。但在新岗位上,教士说不定又再闹出丑闻来。上述的大主教终于引咎辞职,但他在辞职之前感慨地说:“我们的教会罪孽深重。我们原形毕露。我们的忿怒、痛苦、忧伤和羞耻在全世界面前显露无遗。”——可参阅启示录17:15-18。
一项司法调查显示,虽然在过去15年,指控教会的个案屡见不鲜,但警方及政府官员却没有“断然采取行动对付犯过者”,而最糟的是,甚至教会领导层也没有毅然采取行动。有些人指责教会关心犯过的教士过于关心受害者。然而,天主教的圣经怎样论及这些不道德的行为呢?
论到犯性变态的人,天主教的圣经说:“天主任凭他们随从心中的情欲,陷于不洁,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男人也是如此,放弃了与女人的顺性之用,彼此欲火中烧,男人与男人行了丑事。……他们虽然明知天主正义的规例是:凡作这样事的人,应受死刑;但他们不仅自己作这些事,而且还赞同作这些事的人。”——罗马书1:24-32。
天主教圣经怎样论及行这样的事,但却不肯悔改的人呢?“你们岂不知道,不义的人不得承继天主的国吗?你们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好男色的……都不能承继天主的国。”在对待这些犯过者方面,基于圣经的惩罚是:从会众中开除出去,正如保罗写道:“我先前在信上给你们写过:不可与淫荡的人交结,……若有称为弟兄的,是淫荡的,……并且同这样的人,连一起吃饭也不可……,你们务要把那坏人从你们中间铲除。”——格林多[哥林多]前书5:9-13;6:9,10;《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