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慈善捐献——基督徒的义务?
大约十年前,赞美主会以宗教慈善组织的名义开始向大众募捐。该会的总部设于美国东南部,他们利用卫星电视网络和邮寄的方式收集捐款。数以亿万美元计的捐款滚滚而来,送入他们的库房——表面上是用来传播福音。
曾捐款给赞美主会的人数以千计。现在请想象一下他们从报章读到例如美联社的新闻稿时,他们会有什么感觉呢?报道指出赞美主会的前主席吉姆·巴克和妻子塔美“据报在1986年收取了160万美元,作为薪金和额外津贴”。更糟的是,该项报道也指出:“尽管该会已负债至少达5000万美元,那笔薪金和津贴却照样支付。……赞美主会也拨出26万5000美元给[杰茜卡·]哈恩,目的是要她保守秘密,不要把她和巴克的奸情公开。”
结果,巴克由于骗取了信众的金钱,遭法庭判监。主审法官在宣判之前说:“我们当中那些信奉宗教的人士,十分讨厌那些不断榨取信徒金钱的传教士和牧师。”
并非宗教才会大力煽动捐款者的情绪,搜刮大笔金钱。有些募捐者通常会把九成以上筹集得来的款项留为己用。
因此,人正愈来愈厌倦这样的慈善活动,你会对此感觉奇怪吗?然而,基督徒应当怎样做呢?他们有义务要捐款给慈善机构吗?圣经提供了什么指引以确保在帮助别人的时候,所捐出的金钱会用得其所呢?帮助人最好和最实际的方法是什么?
施与——好和不好
无疑,圣经劝告我们要对有需要的人表现仁慈和慷慨。自古以来,上帝的百姓都受到鼓励要“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提摩太前书6:18;申命记15:7,10,11)事实上,约翰一书3:17吩咐基督徒说:“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不错,要施与;不过,也要小心!慈善机构、宗教组织,以及一年一度的社区服务运动都经常游说我们捐献;他们的话大多很有说服力。可是,在作出分析的时候,紧记圣经箴言的话是好的:“愚蒙人是话都信;通达人步步谨慎。”(箴言14:15)换言之,切勿轻信慈善团体表面所作的声称或承诺。捐款会确实拨作什么用途?捐助的团体是基督徒应当支持的吗?他们的活动与政治、国家主义或伪宗教有关吗?他们宣认的宗旨切合实际吗?有违反圣经的原则吗?
有些慈善团体能够为有需要者提供不少帮助。很多时,基督徒受到天灾或恶疾打击的时候,也从这些慈善团体得到援助。然而,有些团体由于行政费用大或者筹募成本甚高,结果实际上只有少数捐款用在原先所宣传的用途之上。例如,美国最大的117间非牟利机构,包括慈善团体在内,最近接受调查,结果发现有逾四分之一的机构每年支付给高级行政人员的薪金达20万美元或以上。翻查帐目往往显示机构的花费奢侈,大笔金钱用来维持行政人员的豪华生活。不论机构的名称如何,捐款给这些机构很少可能达成圣经劝我们乐于帮助穷人的吩咐。
平衡的观点
虽然谁也不愿意浪费金钱——或者更糟的是,目睹自己的金钱给别人自肥——但我们也要提防在施与方面变成吹毛求疵。虽然某些“慈善机构”欠缺效率、不忠实,我们却不应以此作为借口,轻看需要帮助的人,或者把恻隐之心压制下来。箴言3:27,28劝道:“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你那里若有现成的,不可对邻舍说:去吧,明天再来,我必给你。”(可参阅约翰一书3:18。)不要一口认定所有慈善机构不是挥霍无度,便是招摇撞骗。要查明事实,然后自行决定捐助与否。
很多人宁愿亲自直接馈赠给有需要的人和家庭。这样,施与者便可以确保对方会立时从捐助得益,而且捐助也会合乎实际的需要。此外,施与者也有机会不但在言词上,而且在行为上鼓励对方和表示关怀。即使你无力在物质上作很多捐输,你仍然可以享有施与的喜乐。下一次当你听闻别人确实需要帮助的时候,要表现哥林多后书8:12所载的精神,按照你的能力作出施与:“人若有愿做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
同样,要记得,有时最好的帮助是来自金钱以外的东西,耶稣吩咐门徒要“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你们白白地得来,也要白白地舍去”。(马太福音10:7,8)类似地,今日基督徒知道,花在支持王国见证工作上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才是最佳的施与,因为这样行不但能够帮助别人改善自己的生活,而且也予人希望。
因此,圣经的观点是,要仁慈、慷慨和实际。圣经提醒我们,既然有些人不时需要物质的帮助,我们便不应无视别人的需要。与此同时,我们也无需感觉有责任要捐助任何前来募捐的人。要仔细考虑怎样以最好的方式运用金钱,这样,你就不但能够使上帝的心欢喜,同时也实际为家人和同胞带来最大的帮助。(提摩太前书5:8;雅各书2:15,16)要效法耶稣,敏于留意和响应别人在属灵上和物质上的需要。希伯来书13:16说:“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上帝所喜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