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遭陌生人拐走
“请伸出同情之手,帮助我们寻找女儿,求你救救萨拉吧!”
萨拉·安·伍德的父母悲痛万分。为了追寻12岁女儿的下落,他们通过美国的电视广播向全国发出以上哀求。在三个星期前,萨拉骑着脚踏车回家,在通往住所的乡村路上给人拐走。
一支大规模的搜索队在附近的树林、田野和湖泊彻底搜寻失踪女童的痕迹。与此同时,邻州另一位伤心欲绝的母亲,蒂娜·皮赖宁,也在电视荧幕上吁请观众替她追寻失踪女儿的下落。十岁的霍莉被诱进一条林荫小径,在一小时内踪影全失,后来有人在田野间发现她的遗体。
儿女失踪之后,做父母的无不饱受痛苦煎熬。他们天天为儿女的安危忧心忡忡:孩子是否仍然活着、有没有遭受损伤或性侵犯,还是像年幼的阿什莉一样已经遇害身亡。阿什莉跟家人一起到球场观看哥哥所参加的足球比赛。她看厌了,便到游乐场玩玩,可是一去无踪。阿什莉遭人扼死,尸体被丢弃在附近的田野。
可怕的经历
美国每年有200至300个家庭遭遇这样可怕的经历:儿女给人拐走,也许从此跟父母永别。与其他暴力罪案相比,失踪儿童的案件虽属少数,却足以令整个社区提心吊胆,成千上万的居民心有余悸。他们不禁纳罕,‘这样的悲剧怎会在这里发生呢?下一个会轮到我的孩子吗?’
在美国,向警方举报孩子被拐走的案件每年有3200至4600宗。在这些案件当中,有三分之二或以上的儿童遭受性侵犯。全国失踪及遭受侵犯儿童中心总裁欧内斯特·E·埃伦指出:“拐走儿童主要是为了满足性欲,其次是存心杀害。”此外,据美国司法部显示,其他类型的拐带案件每年也有11万多宗,大部份儿童都是给驾车男子诱进汽车的。不过,侵犯儿童的风暴也同样吹袭其他国家。
社会有责?
关于儿童惨遭杀害,澳洲一位研究人员表明这“绝不是偶然发生的事件”。保罗·威尔逊在《滥杀无辜——凶手及遇害儿童》一书中声称,“凶手及受害人都陷入一个由社会造成的恶性循环”。
社会也许要对这样的悲剧负全部或至少部分责任——这个观点看来有点骇人听闻,因为大多数人都认为侵犯和杀害儿童是滔天罪行。可是,歌颂性爱和暴力的电影、电视节目和读物却充斥工业社会的市场;甚至在许多落后社会,情况也无例外。
今日,由儿童主演的裸体色情电影越来越流行,连成年人也要扮作儿童。这些影片描绘儿童参与露骨的性爱和暴力。威尔逊在自己的著作进一步指出,有些电影甚至以《年轻人之死》、《拖延折磨》和《肢解入门》等作为题目。刻画变态暴力和色情的作品究竟有多少顾客呢?这是一门营业额逾亿万元的大生意!
绘影绘声的暴力和色情作品对侵犯儿童的人操有严重影响。一名凶手因对五个男童进行性谋杀而被判有罪,他承认说:“我是一个有恋童癖和同性恋倾向的谋杀犯,色情作品是诱使我堕落的决定因素。”奥斯陆大学的贝丽特·阿斯教授解释儿童黄色刊物所产生的有害影响:“我们在1960年代末期犯了大错。当时我们认为色情作品能为性罪犯提供发泄途径,以免他们犯下性罪行,于是把色情作品的禁制撤销。如今我们恍然大悟:罪犯看了色情作品之后,以为性罪行是合法的。他不禁推想,‘我既然可以观看,就必然可以照样做。’”
成年人一旦沉溺于色情作品,就越发渴求肉欲所带来的刺激。结果,有些人不惜强行劫走儿童,以求满足他们的变态性欲,甚至把孩子奸杀。
儿童给人拐走还有其他原因。在一些国家地区,鉴于经济环境恶劣,被拐走的儿童与日俱增。绑匪把富有人家的儿童劫走,以求向家属勒索巨额赎金。每年都有无数婴儿被人拐带,然后卖给非法领养集团。这些集团接着把婴儿运到国外。
在失踪儿童当中,哪一类孩子占最大比例呢?他们究竟有什么遭遇?接着两篇文章会讨论这个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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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以百万计的雏妓
根据联合国的资料显示,被迫沦为雏妓的儿童大约有一千万名之多,他们大部分来自发展中国家,许多都是被人拐走而卖落火坑的。在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外来观光的旅客越来越多,这门卑鄙的生意也因此兴旺起来。在一些地区,到访观光的旅游人士数以百万计。在他们当中,尤其是那些来自较富裕国家的,大约有三分之二是“性爱游客”。但他们总有一天会因自己的淫行而遭受惩罚,因为人的罪恶“在[耶和华上帝]的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我们必须向他交帐”。——希伯来书4:13,《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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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给人拐走是可怕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