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别人全心全意事奉耶和华
1.耶和华有权要求我们每个人全心全意事奉他。(可12:30;西3:23)虽然人的能力各有不同,但以个别而言,我们却希望竭尽所能去事奉他。——太13:23。
2.在这方面,我们能够进一步帮助自己的儿女吗?有什么方法可以给予我们与之研究圣经的人更多鼓励?会众中有些人我们若予以切合实际的帮助,也许能够改善他们服务的质或量吗?
如何帮助
3.有不少人已经常参加所有聚会。其中有些甚至已具备资格参与传道工作。这是值得称赞的。可是,并非所有人都已决定献身受浸。我们可以在这方面帮助他们吗?我们有没有亲自跟他们衷诚地讨论一下?也许以坦率、仁慈的方式翻温《守望台》1982年8月15日刊第25-29页题名“有什么可以阻止我受浸呢?”一文会有所帮助。
4.有些人也许已受了浸,但却裹足不前,没有追求在他们能力和环境许可范围内所能享有的各种权利。有些传道员可能不时作辅助先驱。他们可以作出所需的调整以便成为经常辅助先驱吗?若干经常辅助先驱有可能成为经常先驱吗?有时,来自父母、长老或本身已是经常先驱的人的几句劝勉话,加上一些切合实际的建议,便可以推动这些人在自己的能力和环境许可下作出最大程度的服务。——提后4:2。
予以鼓励
5.其他的人也许响应所需的鼓励,“追求”助理仆人或长老的服务权利,而在后来具备资格受到任命。(提前3:1,《新世》)人若利用神治传道训练班中切合实际的帮助,他们也可以成为有效的公众演讲讲者。若干独身的长老和助理仆人曾获得帮助作出所需的调整而得以具备资格参加传道进修班。你能够想到其他的权利,是你家庭或会众中某些人若获得帮助便可能有资格追求的吗?你可以在哪方面帮助他们?
6.我们应当竭尽所能给予耶和华最佳的事奉。(启4:11)我们希望全心全意遵行他的旨意,同时帮助别人也如此行。(弗6:6)在全心全意事奉耶和华方面,敏于响应帮助和鼓励的人可以肯定,耶和华必然予以“配得的赏赐”。——西3:24,《新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