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一个基督徒从政府的福利措施得益或是接受政府对灾区的赈济是应当的吗?——萨尔瓦多P.A.君问。
是的。政府作这些安排乃是想一些有资格接受的人从这些措施得益。
基督徒既然依照世上政府的需求而纳税(罗马书13:1,6,7),那末当有此需要时,那些有资格接受政府帮助的基督徒,若喜欢的话,自然可以正当地接受政府的帮助,因为这些救济的安排是从税项方面拨款举办的。
可是,有些不是真正基督徒和不讲原则的人却不时骗取这种帮助。有些人将若干关于他们真实的经济情况的事实隐瞒,有些人则虽有能力,却不肯找工作做。有些人虽然没有资格领受那种帮助,却借着不正当的方法,多年倚赖政府的帮助来养活一家人。真正的基督徒绝不可以这样行。他必须忠厚,诚实和正直。他对上帝和对人都应怀有一个清白的良心。——箴言3:32;使徒行传24:16。
基督徒会将使徒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后书3:10所宣布的原则紧记在心,他说:“若有人不肯工作,就不可吃饭。”他们亦知道“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书5:8)他们不会忘记“用诡诈话求财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财乃是吹来吹去的浮云。”(箴言21:6)因此,有责任感和有气力的基督徒会尽自己的力量赚取生活的必需品而不愿意不合法地骗取政府或其他方面的经济帮助。
一个献了身的基督徒若不正当和不合法地取得这些帮助,一旦被人知道,他便会因这件事而无法在基督徒小组之内和之“外有好名声。”他会成为一个“贪不义之财的人。”这样他便不会有资格在基督徒的小组里担任仆职的人任。——提摩太前书3:1,7-9。
一个诚实的基督徒会乐于工作。但是他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失业。倘若当地有安排让工人领取失业的补助金,圣经并不反对他在寻找另一份工作时接受这种帮助。当他接受这种帮助和找寻工作的时候,他甚至可以比平时拨出更多的时间参加传道的活动。但是一个基督徒若为了能够用更多的时间做传道的缘故特别设法取得长久的救济而不去作工,那便不应当了。再者,如果当局认为一个失业人应该以较多的时间和力量寻找职业才有资格得到这种帮助,一个不符合这种条件的基督徒便不应当接受这种金钱的帮助。当遇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时,他不应该拒绝它而不忠实地继续领取失业的补助金或其他类似性质的经济帮助。他知道圣经极不赞同不忠实和懒惰的人。反之圣经称赞忠实和勤恳工作的人。——以弗所书4:28;传道书3:22。
如果由于他所无法改善的环境的缘故一个基督徒需要倚赖政府的帮助而生活,他应该明智地运用政府所安排的救济。政府给他的救济只是帮助他获得生活的必需品和仅是因为他遭遇到经济困难的缘故;这并不是为了帮助他购置奢侈品而设的。
有些时候由于地方上发生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政府会宣布一个特别的区域为灾区而尽量赈济和供应灾民的必需品。这些人可能无需食物和其他东西,真正的基督徒可能也有同样的需要在这种情形下,基督徒接受政府的帮助是对的。但是真正的基督徒不会从中得到不该得的益处,因此,他只应接受他真正所需的东西。上帝的忠仆想“凡事按正道而行。”——希伯来书13:18。
政府可能有一些无论人民是否需要均有权获得的协助。这些协助包括某些社会保障,医药帮助,失业补助金或其他给予老年人的帮助。按照法律有资格接受这种帮助的人无疑可以请求得到这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