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结出和平果实的管教
“一切的管教,在当时似乎不觉得快乐,反觉得痛苦;后来却为那些经过这种操练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来,就是义。”——希伯来书12:11,《新译》。
1,2.(甲)据希伯来书12:9-11说,上帝仁爱地提供什么?(乙)管教的一个例证是什么?这可以导致什么结果?
请回想一下你童年的日子。你能够记得父母管教你吗?我们大多数人都能够。正如我们在希伯来书12:9-11读到,使徒保罗论及来自上帝的管教时以这件事为例加以说明。
2 上帝那慈父般的管教能够影响到我们的属灵生命,这种管教出于许多种不同的形式。形式之一是他所作的安排,把不再愿意按照上帝的标准而生活或拒绝如此行的人从基督徒的会众中开除。受到这种强烈责罚或管教的人可能改过自新。同时,忠贞者的会众也得以认识遵守上帝的崇高标准是何等重要,因此遂受到管教。——提摩太前书1:20。
3.有些人对开除一事有什么反应?
3 ‘但是,’也许有人会问,‘将人逐出会众而拒绝与之交谈岂不是太苛酷了吗?’在最近一宗案件中曾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这宗案件牵涉到一个由耶和华见证人父母教养成人的女子。她的父母被小组开除,她自己却没有,但她自愿脱离组织,并且以书面通知小组。于是小组便简单地作出宣布,通知会众她已不再是个耶和华见证人了。她移居别地,但若干年后却迁回原处;她发觉当地的见证人不愿与她交谈。她于是向法庭上诉。法庭作出什么判决呢?这件事可以对你有什么影响?首先让我们考虑一点背景资料,看看圣经对与此有关的开除一事有什么主张。
为何采取如此坚决的立场?
4.小组里的人有时会有什么情形发生?(加拉太书6:1;犹大书23)
4 大部分真正基督徒都忠贞地支持上帝和他的公义律法。(帖撒罗尼迦前书1:2-7;希伯来书6:10)可是,偶尔有人偏离了真理的正道。例如,一个人既使受到基督徒长老的帮助,却执迷不悟地蓄意违反上帝的律法。也许他提倡错误的道理,或决定脱离组织而借此表明他背弃了信仰。若是如此,应当怎样处理呢?甚至当使徒仍然在世的日子已有这样的事发生;因此,让我们看看使徒们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什么训示。
5,6.(甲)关于怎样对待这样的人,我们有些什么明智的劝告?(马太福音18:17)(乙)我们面对什么问题?
5有一次哥林多有一个男子犯了性不道德,但却不肯悔改,于是保罗吩咐当地的会众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哥林多前书5:11-13)对于变节背教的人,例如许米乃,以下的训示无疑适用:“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因为知道这等人已经背道犯了罪。”(提多书3:10,11;提摩太前书1:19,20)对于弃绝会众的人,这样的回避也是适当的:“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翰一书2:18,19。
6 我们希望这样的人会幡然悔悟、改过自新而再次受到接纳。(使徒行传3:19)但与此同时,基督徒可以与这样的人作有限的交往吗?抑或必须完全规避他?若是如此,为了什么缘故?
完全断绝来往?
7.我们对待两种罪人的方式如何不同?
7 基督徒并不规避世人。我们与邻人、同事、同学和其他人有正常的接触,并且设法对他们作见证,即使他们当中有些是“淫乱的、贪婪的、勒索的、拜偶像的。”保罗在信中指出,我们无法完全避开这样的人,‘若是这样,我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可是,一个弟兄若过着这样的生活,保罗就提出截然不同的训示了:“若有称为弟兄是[恢复这种行事方式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哥林多前书5:9-11;马可福音2:13-17。
8.关于这件事,使徒约翰提出什么劝告?
8 我们在使徒约翰的信中也见到类似的训示,由此圣经强调基督徒必须多么小心回避这种人:“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上帝;……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希腊文,khai’ro 凯罗];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a——约翰二书9-11。
9,10.(甲)在以色列国中,不肯悔改的犯法者有什么遭遇?为什么?(乙)我们对今日一项类似的安排应该怀有什么感觉?(彼得后书2:20-22)
9 何以这么强硬的立场在今日仍然适当呢?请想想上帝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所规定的剪除处分。以各种严重的过犯而言,蓄意犯法的人均被处决。(利未记20:10;民数记15:30,31)若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别人——甚至亲属——便无法再与死去的犯法者交谈了。(利未记19:1-4;申命记13:1-5;17:1-7)虽然当时忠贞的以色列人都是正常的人,具有与我们相若的感情,他们却深知上帝是公平、仁爱的,他的律法保护人在道德和灵性上保持洁净。因此他们能够接受上帝所作的安排,承认在基本上说来,把犯过者剪除是一件正当的好事。——约伯记34:10-12。
10 我们可以同样肯定,上帝既规定基督徒不可与犯罪不肯悔改而被开除的人交往,这项安排对我们来说乃是一项明智的保护。“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就应当把旧酵除净,好让你们成为新的面团。”(哥林多前书5:7,《新译》)基督徒也回避那些蓄意脱离组织的人,借此他们可以保护自己不致受到吹毛求疵、缺乏体会或甚至变节背教的见解所影响。——希伯来书12:15,16。
亲属又如何?
11,12.(甲)以色列国中的一个犯过者被剪除时,这对当事人的亲属有什么影响?(乙)请举例说明服从的裨益。
11 上帝无疑意识到,执行他规定把犯过者剪除的公义律法时常牵涉和影响到亲属。正如以上所说,犯过的以色列人一旦被处决,家人就不可能再与之交往了。事实上,儿子若贪食醉酒,父母把他带到法官面前,他却不肯悔改,父母就必须参与对他施行的公平处决,以求“把那恶从以色列中间除掉”。(申命记21:18-21)你可以体会到,父母这样行绝不容易。你也可以想象一下犯过者的兄弟姊妹或父母会有什么感受。可是,他们若把对公义的上帝的忠贞置于家人的感情之先,就可以保全自己的性命。
12 请想想可拉的事例。可拉带头反叛上帝透过摩西所行使的首领权。耶和华那完美无瑕的公平使他看出必须将可拉处决。但是他吩咐所有忠贞的人说:“你们离开这恶人的帐棚罢!他们的物件,什么都不可摸,恐怕你们陷在他们的罪中与他们一同消灭。”不听上帝警告的亲属结果均与叛徒一同丧生。但是可拉有些亲属却明智地选择对耶和华保持忠贞,结果保全了自己的性命,并且导致未来的福分。——民数记16:16-33;26:9-11;历代志下20:19。
13.忠贞的基督徒若有一位近亲被开除或脱离组织,他们会有什么反应?
13 人从基督徒的会众中被剪除并不牵涉到立即的死亡。因此,家庭关系仍然继续下去。一个男子若被开除或脱离了组织,可以仍然与基督徒妻子和忠心的儿女同住。由于尊重上帝的判决及会众的行动,妻子和儿女会承认,他的错误途径已使他以前与他们所具有的属灵联系改变了。可是,既然开除并没有终止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正常的家庭接触和感情仍能继续下去。
14.我们若有并非近亲的亲属被开除或脱离组织,我们与这人的接触应当受到上帝的什么劝告所影响?
14 被开除或脱离组织的人若是在家庭圈子之外的亲属,而且不住在家里,情形就不同了。基督徒也许能够与犯过的亲属差不多没有什么接触。即使有些家庭事务需要彼此接触,也可以将其减至最低限度以求遵循以下的神圣原则:“若有任何称为弟兄的人是行淫乱的、贪心的、[或犯了其他大罪]……就不要与他来往,甚至与这样的人一起进食也不可。”——哥林多前书5:11,《新世》。
15.在这些事例上,亲属可以怎样控制感情的影响?(诗篇15:1-5;马可福音10:29,30)
15 由于感情和家庭的联系,例如祖父母对孙儿女的疼爱,这种情形通常会颇为困难。可是,正如本文在21页所引述的姊妹指出,这时我们对上帝的忠贞便受到考验了。人若由于亲属被开除而感到忧伤痛苦,他们可以从可拉有些亲属所立的榜样获得安慰和鼓励。——诗篇84:10-12。b
法庭的裁判
16,17.法庭对较早时候提及的案件作了什么判决?
16 上文提及一个女子选择背弃信仰,脱离组织之后,由于以前认识她的人不愿与她交谈而感觉恼怒,于是向法庭上诉。你也许想知道事情的结局如何。
17 在法庭审讯案件之前,一个联邦区法庭已作出裁判认为原告无理。判决所基于的原则是,法庭不应牵涉在教会的惩戒事件中。女子于是上诉。联邦上诉法庭所作的一致判决c则基于较广泛的理由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因为回避的行动是耶和华见证人的信仰的一部分,我们认为‘自由行使’美国宪法所保障的权利……使原告不能胜诉。被告的权利受到宪法保护,可以执行回避的行动。因此我们维持”区法院在较早时候所作的判决。
18.法庭对这宗案件提出什么进一步的判案理由?
18 法庭所举出的判案理由继续说:“耶和华见证人根据他们对圣经经文的解释执行回避的行动,我们无权对经文另作解释。……被告有权自由实行他们的宗教信仰。……法庭通常并不仔细审查教会的教友(或前任教友)彼此之间的关系。各教会在对教友或前任教友施行管教方面享有很大的自由。我们同意[前任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杰克逊的见解,认为“仅与信徒有关的宗教活动应当保持自由——尽量接近最大程度的自由。”……[原告]决定脱离教会之后,教会的成员认为他们不想再与她交往。我们认为他们有自由作出这样的选择。”
19,20.为什么与小组断绝关系的人无法向法庭上诉索取赔偿?
19 上诉法庭承认,即使原告因为以前的朋友不愿与她交谈而感觉痛苦,“若容许她声称受到无形的或感情的创伤而胜诉,就会限制耶和华见证人的宗教自由而违反宪法了。……宪法保证人民可以享有宗教自由,这要求社会容忍[原告]所受到的伤害;为了保护所有公民所享的宗教歧异之权,这是个值得付出的代价。”在一种意义上,自那时以来这个决定甚至受到更大的支持。怎会如此呢?上述妇人后来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希望能够推翻对她不利的判决。但美国最高法院在1987年11月拒绝如此行。
20 因此,这宗重要的案件决定,一个被开除或脱离组织的人不能因为耶和华见证人回避他便向法庭要求见证人赔偿损失。d既然小组听从及遵行上帝的道的完美训示,而这些训示是我们所有人都能够在圣经里读到的,感觉受到损失的人只是自食其果而已。
管教——许多人得益
21.为什么我们对开除一事的看法需要保持平衡?
21 有些外人听闻开除一事,便倾向于同情犯过者,认为这样的人不能再与基督徒会众的成员交谈未免过于苛酷。但这样的同情岂不是错误的吗?请考虑一下犯过者和其他人可以从开除的安排获得什么裨益。
22,23.请举例说明在这件事上服从上帝的重要性和价值。
22 例如,我们在较早时候提及莲纳说她自愿与她那被开除的妹妹玛嘉烈‘断绝一切来往’。她和她的基督徒亲属‘坚信耶和华的行事方式最佳。’这是千真万确的!
23 莲纳的妹妹后来告诉她:‘你若将开除一事一笑置之,我知道我就不会采取行动尽快返回组织了。由于完全与亲者断绝关系,也不再与小组有亲密接触,这使我产生要悔改的强烈愿望。我意识到我所做的事是多么错误,也看出背弃耶和华是多么严重的事。’
24.另一位姊妹对开除一事的反应对她自己和别人有什么影响?
24 在另一宗案件中,萝丽的父母被开除。可是她说:‘我从未与他们停止交往,反而来往得更密。随着时间过去,我变成越来越不活跃。最后我甚至不再参加聚会。’后来她读到1981年9月1日及15日(中文1982年3月1日及15日)《守望台》杂志的资料,强调哥林多前书5:11-13及约翰二书9-11的劝告。“这使我恍然大悟,”她写道。‘我知道我必须作出改变。我现在更清楚了解马太福音10:34-36的意义了。对我的家人来说,我所作的决定实在不容易接受,因为我那五岁的儿子是个独子,他们十分疼爱他。’我们希望失去这样的交往会打动她父母的心,像这件事打动玛嘉烈的心一般。无论如何,事情所牵涉到的管教对萝丽大有帮助:‘我又恢复参加组外传道了。我的婚姻和家庭均由于我所作的改变而成为更巩固,我也一样。’
25.一位重返组织的人对上帝所施的管教有什么看法?
25 我们也可以考虑一下一个被开除而后来重返组织的人的感觉。珊迪写道:‘[以上所述]讨论责备和开除问题的文章对我有很大帮助,使我获益良多;我希望为此向你们致谢。我很高兴耶和华深爱他的子民,因此留意使他的组织保持洁净。在外界人士看来苛刻的安排其实是必需的,而且是仁爱之举。我很感激天父是个这么仁爱和乐于怜悯人的上帝。’
26.接受管教可以产生什么公义的果子?(诗篇94:10,12)
26 因此我们的上帝要求人将不肯悔改的犯过者从会众逐出,同时也仁爱地表明罪人若肯悔改归正,便可以重返组织。(脱离组织的人也可以同样请求重返组织。)在此之后,他可以受到基督徒的安慰,后者会对他重申他们的爱心。(哥林多后书2:5-11;7:8-13)情形的确正如保罗所说一般:“一切的管教,在当时似乎不觉得快乐,反觉得痛苦;后来却为那些经过这种操练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来,就是义。”——希伯来书12:11,《新译》。
[脚注]
a 约翰在此使用凯罗(khai’ro)一词,这是个相当于“你好”的问安语。(使徒行传15:23;马太福音28:9)他并没有像在第13节一般使用亚斯帕祖美(a·spa‘zo·mai)一词,后者的意思是“用臂搂住,问安,欢迎”,从而暗示一种非常亲切的问安,甚至拥抱对方。(路加福音10:4;11:43;使徒行传20:1,37;帖撒罗尼迦前书5:26)因此约翰二书11的训示很可能意指甚至不对这样的人说声“你好”。——可参阅《守望台》1986年1月15日刊31页。
b 关于亲属被开除的问题,可参看《守望台》1982年3月15日刊18-23页。
c 819 F.2d 875 (9th Cir. 1987).
d 虽然曾有不同的人提出诉讼,没有任何法庭由于耶和华见证人实行基于圣经的回避而作出对他们不利的判决。
应记得的要点
◻ 从什么方面说来,开除是一种管教形式?
◻ 为什么基督徒对待被开除的人与对待世上一般罪人的方式不同?
◻ 即使有亲属被开除,我们仍然应当将圣经的什么训示紧记在心?
◻ 在一个脱离组织的人所提出的诉讼中,上诉法庭作出什么结论?
◻ 我们从若干论及开除一事的个人评论可以获悉什么?
[第21页的精选语句]
“与[我那被开除的妹妹]玛嘉烈断绝一切来往使我们对耶和华的安排的忠贞受到考验。这使我们一家人有机会表明我们真的相信耶和华的行事方式是最好的。”——莲纳。
[第25页的附栏]
开除会籍——有什么影响?
英国历史家吉朋(Edward Gibbon)论及在使徒时代之后不久的日子,开除一事的正当性和影响:
“在任何社会中,若有成员背弃或违反一般人同意确立的规则,社会便无疑有权不容许这样的分子享有其交谊和裨益……开除会籍所导致的后果同时包括属地以及属灵的性质。被开除会籍的基督徒不再有分参与信徒所作的崇拜了。从宗教和私人方面说来,友谊之链均告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