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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徒行傳 25
  • 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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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內容概要

    • N. 保羅在凱撒里亞被囚(24:1-26:32)

      • 猶太人指控保羅(24:1-9)

      • 保羅在腓力斯面前申辯(24:10-21)

      • 保羅的案件被拖延兩年(24:22-27)

      • 保羅在非斯都面前受審;「我要向凱撒上訴!」(25:1-12)

      • 非斯都跟亞基帕王商議(25:13-22)

      • 保羅在亞基帕面前申辯(25:23-26:11)

      • 保羅向亞基帕敘述自己歸信的經歷(26:12-23)

      • 非斯都和亞基帕的反應(26:24-32)

使徒行傳 25:1

  • 猶地亞行省 這是羅馬的一個行省,其總督的官邸位於凱撒里亞。這裡說非斯都「上任」,指的是他就任猶地亞行省的總督。

參考經文

  • +徒 24:27

索引

  • 檢索手冊

    《作見證》196頁

  • 出版物索引

    《作見證》 196;

    g73 3/8 30

使徒行傳 25:2

參考經文

  • +徒 24:1

使徒行傳 25:3

參考經文

  • +徒 23:20, 21

索引

  • 檢索手冊

    《作見證》196頁

  • 出版物索引

    《作見證》 196

使徒行傳 25:4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g73 3/8 30

使徒行傳 25:5

參考經文

  • +徒 25:16

索引

  • 檢索手冊

    《作見證》196頁

  • 出版物索引

    《作見證》 196

使徒行傳 25:6

索引

  • 檢索手冊

    《作見證》197-198頁

  • 出版物索引

    《作見證》 197;

    g73 3/8 30

使徒行傳 25:7

參考經文

  • +太 5:11; 路 23:1, 2; 徒 24:5, 6

使徒行傳 25:8

  • 凱撒 又譯「皇帝」。當時的羅馬皇帝是尼祿。他的統治時期從公元54年開始,直到公元68年他自殺身亡時結束,那時他大約31歲。使徒行傳25-28章提到的凱撒指的都是尼祿。(另見太22:17;徒17:7的注釋以及詞語解釋)

參考經文

  • +徒 24:11, 12

使徒行傳 25:9

參考經文

  • +徒 24:27

索引

  • 檢索手冊

    《作見證》197-198頁

    《守望台》

    2001/12/15刊23-24頁

  • 出版物索引

    《作見證》 197-198;《守》01 12/15 23-24;

    w66 2/1 92

使徒行傳 25:10

索引

  • 檢索手冊

    《作見證》198頁

    《洞悉聖經》(上冊)497頁

    《守望台》

    2001/12/15刊23-24頁

  • 出版物索引

    《作見證》 198;《洞悉上》 497;《守》01 12/15 24;

    w63 6/15 372; w58 1/1 13

使徒行傳 25:11

  • 我要向凱撒上訴! 據聖經記載,這是保羅第三次行使自己的羅馬公民權。(至於另外兩次,請看徒16:37;22:25的注釋)羅馬公民在宣判之後或受審期間,都可以向凱撒上訴。既然非斯都明顯不願意作出裁決,而前往耶路撒冷也肯定得不到公正的審訊,保羅就正式要求把案件交由羅馬帝國的最高法庭審理。看來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竊賊、海盜或叛亂分子當場被捕,官員是可以拒絕當事人的上訴請求的。很可能就是由於這個緣故,非斯都先跟「謀士們」商量,然後才准許保羅上訴。(徒25:12)後來非斯都請到訪的希律·亞基帕二世一起審問保羅,也許是為了在向「皇上」(即尼祿)呈交案件時,能夠提供更清楚的資料。(徒25:12-27;26:32;28:19)此外,保羅提出上訴也讓他能到羅馬去,這實現了他先前表達過的心願。(徒19:21)耶穌向保羅提出的關於未來的保證以及後來天使對保羅說的話,都表明引導事情發展的是上帝。(徒23:11;27:23,24)

多媒體資料

  • 凱撒尼祿

參考經文

  • +徒 23:26, 29
  • +徒 28:17-19

索引

  • 檢索手冊

    《作見證》198頁

    《洞悉聖經》(上冊)827,834頁

    《守望台》(研讀版)

    2016/9刊15-16頁

    《守望台》

    2011/7/1刊29頁

    2008/5/15刊32頁

    2001/12/15刊23-24頁

    1997/6/15刊30-31頁

    1990/12/1刊10-11頁

    1990/7/15刊24頁

  • 出版物索引

    《作見證》 198;《守》16.09 15-16;《洞悉上》 827, 834;《守》11 7/1 29;《守》08 5/15 32;《守》01 12/15 24;《守》97 6/15 30-31;《守》90 7/15 24;《守》90 12/1 10-11;

    g78 7/8 21; w63 6/15 371; w58 1/1 13

使徒行傳 25:12

索引

  • 檢索手冊

    《作見證》198頁

    《洞悉聖經》(上冊)834頁

    《守望台》

    2015/3/1刊12頁

  • 出版物索引

    《作見證》 198;《守》15 3/1 12;《洞悉上》 834;

    w58 1/1 13

使徒行傳 25:13

  • 亞基帕 指的是希律·亞基帕二世。他是大希律王的曾孫,希律·亞基帕一世跟妻子齊普娜斯生的兒子。(徒12:1;另見詞語解釋「希律」)

    百妮基 希律·亞基帕二世的妹妹。歷史上廣泛流傳的一個說法是,她跟亞基帕有亂倫的關係。後來,百妮基成了提圖斯的情婦,當時提圖斯還不是羅馬皇帝。

索引

  • 檢索手冊

    《作見證》198,201頁

    《洞悉聖經》(上冊)91頁

    《洞悉聖經》(下冊)546-547頁

    《守望台》

    1990/7/15刊24頁

  • 出版物索引

    《作見證》 198, 201;《洞悉上》 91;《洞悉下》 546-547;《守》90 7/15 24;

    g73 3/8 30; w63 6/1 335

使徒行傳 25:14

參考經文

  • +徒 24:27

使徒行傳 25:15

  • 長老 在這裡指猶太國族中帶頭的人,而聖經常常把這些人跟祭司長和抄經士一併提及。(另見太16:21的注釋)

參考經文

  • +徒 25:2, 3

使徒行傳 25:16

參考經文

  • +徒 25:5

索引

  • 檢索手冊

    《洞悉聖經》(上冊)1010頁

    《守望台》

    2001/12/15刊23頁

  • 出版物索引

    《洞悉上》 1010;《守》01 12/15 23

使徒行傳 25:18

參考經文

  • +徒 25:7

使徒行傳 25:19

腳注

  • *

    又譯「他們的宗教」。

參考經文

  • +徒 18:14, 15; 23:26, 29
  • +徒 22:6-8

索引

  • 檢索手冊

    《洞悉聖經》(下冊)598頁

  • 出版物索引

    《洞悉下》 598;

    w78 10/15 5

使徒行傳 25:20

參考經文

  • +徒 25:9

使徒行傳 25:21

  • 皇上 又譯「至尊者」,希臘語是Se·ba·stosʹ,羅馬皇帝的一個頭銜。這個希臘語詞是拉丁語頭銜Augustus(奧古斯都)的希臘語譯法,意思是「配得尊崇的」「受到敬重的」「至尊的」。有些譯本在這裡寫的是「皇帝」或「聖上」。在本節經文,這個頭銜用來尊稱凱撒尼祿(公元54~68年)。第一位獲得「奧古斯都」這個頭銜的人是屋大維(即屋大維烏斯),而尼祿是繼他之後的第四個羅馬皇帝。(另見路2:1的注釋)

參考經文

  • +徒 25:11, 12

索引

  • 檢索手冊

    《洞悉聖經》(上冊)61頁

  • 出版物索引

    《洞悉上》 61

使徒行傳 25:22

參考經文

  • +徒 9:15

使徒行傳 25:23

索引

  • 檢索手冊

    《守望台》

    1998/9/1刊30頁

  • 出版物索引

    《守》98 9/1 30

使徒行傳 25:24

參考經文

  • +徒 22:22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w63 6/1 335

使徒行傳 25:25

參考經文

  • +徒 23:26, 29

使徒行傳 25:26

腳注

  • *

    又譯「我主」。

譯本對照

點選經節數字,查看該節經文在其他聖經譯本中的譯法

總類

徒 25:1徒 24:27
徒 25:2徒 24:1
徒 25:3徒 23:20, 21
徒 25:5徒 25:16
徒 25:7太 5:11; 路 23:1, 2; 徒 24:5, 6
徒 25:8徒 24:11, 12
徒 25:9徒 24:27
徒 25:11徒 23:26, 29
徒 25:11徒 28:17-19
徒 25:14徒 24:27
徒 25:15徒 25:2, 3
徒 25:16徒 25:5
徒 25:18徒 25:7
徒 25:19徒 18:14, 15; 23:26, 29
徒 25:19徒 22:6-8
徒 25:20徒 25:9
徒 25:21徒 25:11, 12
徒 25:22徒 9:15
徒 25:24徒 22:22
徒 25:25徒 23:26, 29
  • 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 閱讀 新世界譯本 (n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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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 27
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使徒行傳 25:1-27

使徒行傳

25 非斯都+來到猶地亞行省,上任後三天,就從凱撒里亞上耶路撒冷去。2 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還懇求他,3 請他送個人情,召保羅到耶路撒冷來。他們打算在路上埋伏殺掉他+。4 可是非斯都卻說保羅要留在凱撒里亞,他自己也很快要回那裡去,5 還說:「你們中間有權力的人可以跟我一起下去。這個人如果做了什麼不對的事,就在那裡指控他吧+。」

6 非斯都在他們那裡逗留了十天八天,就下凱撒里亞去。第二天他坐在審判座上,下令把保羅帶進來。7 保羅到了,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就圍住他,控告他犯了許多嚴重的罪,卻拿不出證據來+。

8 保羅申辯說:「我沒有犯罪,沒有違反猶太人的法典,沒有輕視聖殿,也沒有冒犯凱撒+。」9 非斯都想討好猶太人+,就回答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在我面前為這些事在那裡接受審判嗎?」10 保羅說:「我現在是站在凱撒的審判座前,應該在這裡接受審判。我沒有做過什麼不對的事冒犯猶太人,這一點你也很清楚。11 如果我真的做了不對的事,犯了該死的罪+,死就死吧,我不會懇求開恩。但如果這些人對我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那麼誰也不能把我當作人情交給他們。我要向凱撒上訴!+」12 非斯都跟他的謀士們商量之後,回答說:「既然你向凱撒上訴,那你就去凱撒那裡吧。」

13 過了一段時間,亞基帕王和百妮基到凱撒里亞拜會非斯都。14 他們在那裡住了一段時間,非斯都把保羅的事告訴王,說:

「這裡有一個囚犯,是腓力斯留下來的+。15 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長老控告他+,要求我判他有罪。16 我回覆他們,說被告還沒有跟原告當面對質,沒有機會為自己受到的指控申辯+,就把他當作人情交給別人,這違反了羅馬人的規矩。17 所以他們到了之後,我沒有耽擱,第二天就坐在審判座上,下令把那個人帶進來。18 指控保羅的人站在席上提出的罪名,倒不是我以為的那些壞事+。19 他們跟他爭辯的,不過是跟他們崇拜的神*有關的事+,以及那個叫耶穌的人的事。那個人已經死了,保羅卻一再斷言他還活著+。20 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個爭論,所以問他想不想去耶路撒冷,在那裡為這些事接受審判+。21 但保羅請求留下,等皇上定奪+,我就下令把他關押,直到我送他去凱撒那裡。」

22 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想親自聽聽這個人說什麼+。」非斯都說:「明天你就可以聽他說了。」23 第二天,亞基帕和百妮基排場十足地來了,帶著許多將軍和城裡的顯貴進了大廳,然後非斯都吩咐人把保羅帶進來。24 非斯都說:「亞基帕王,在座各位,你們看看這個人。所有猶太人,無論是在耶路撒冷的還是在這裡的,都向我提出請求,嚷著說要處死這個人+。25 可是我查不出他犯過什麼該死的罪+。所以他要求向皇上上訴,我就決定送他去。26 關於這個人,我沒有什麼可以稟告皇上*。所以我把他帶到你們面前,特別是亞基帕王你面前,這樣經過查問以後,我就可以寫明具體情況了。27 因為我認為,押送囚犯卻不說明他的罪狀,是不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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