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信仰而作的奮鬥獲得酬報
一個女人成功地為生命和信仰奮鬥的故事
耶穌基督曾為門徒立下一個崇高的標準。他對上帝的律法保持順從,即使因此遭受譏誚虐待,最後甚至死在反對者的手上。自此以後,真正的基督徒一直須要奮鬥以保持對全能的上帝和他的公義律法的忠貞。
適用於基督徒身上的上帝律法之一是禁止用血,特別是用來營養身體。在第一世紀耶路撒冷的基督徒治理機構曾作過這樣的決定,說:「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唯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使徒行傳15:28,29;創世記9:4;利未記17:10-14)以下是一個女人的經歷,她說出自己如何為了服從這條律法而竭力奮鬥的經過。她以第一人稱說道:
我在十一歲時患了一場風濕性高熱而因此影響到心房的僧帽瓣。這引起了所謂「狹窄」症,亦即僧帽瓣狹窄,這意味到正常的血液循環受到阻礙,因為血液難以通過心瓣之故。結果我變成體弱多病,並時常感覺呼吸困難;在這種情形之下我無法作運動或過正常的生活。如果我感染傷風,呼吸便會更加困難;所以我經常受到抗生素如盤尼西林之類的治療。
醫生們知道我心臟的情況但當時我的健康看來沒有什麼改善的方法。剖心手術在那時尚未發明。我甚至不能經常上學,幸好有一間學校在我家的對門,所以教師能來探視我並帶家課給我做。我遂以這種方式受到教育。
獲得對上帝的信仰
在兒童時代我對聖經及它的公義原則均一無所知。我只相信有上帝,但並非按著正確的知識。直至我長大成人和結了婚之後,我才開始對聖經作認真的研究而獲悉在新事物制度中得永生的奇妙希望。對於這些知識的了解促使我獻身給耶和華上帝而以水浸禮象徵這項獻身,時在1961年十二月七日。
當時我在波多黎各的聖胡安城陸軍醫院接受治療,因為我的丈夫是個退休的軍官。那時剖心手術已經發明了,這間醫院的醫生認為我需要施手術。他們介紹我到美國一間陸軍醫院去。
為獲得治療而作的努力
因此,在1962年一月廿二日,我去到德克斯州聖安東尼城的布洛克將軍醫院。經過檢查之後,醫生決定我應該接受手術。但既然我清楚了解上帝的道,我表明不願在手術進行期間接受輸血。聖經禁戒基督徒吃血,無論是口服或經由靜脈注射入體內。我對首席外科醫生及心臟專家解釋我的立場,而血液專家則說由於我貧血,所以在施手術時必須對我作大量的輸血。但對這點我絕不同意。
醫生們提出了關於我的立場的許多問題。我表明聖經對這件事的意見,但他們卻不同意。他們用許多方法企圖使我改變主意,例如提及我的兒子,促請我為他設想;他們說我只有六個月可活,因為我心臟的僧帽瓣行將閉塞了,當它最後閉塞時,我便會死去。但我決定絕不妥協,我確信上帝必定會為我預備一條不須違反他的律法的道路。結果我被醫院逐出而回到波多黎各家裡去。
雖然我在六個月後還未死去,情況卻越來越壞。我繼續在本地的陸軍醫院接受治療。然而,有一天,我聽到紐約有一位醫生施行剖心手術而不需輸血。這時是1963年。我於是去紐約見這位醫生。
他同意替我施手術而不用輸血,於是我便入院留醫。在第五天,在施行手術的前一晚,醫生來到我的房間拿著一張紙要我簽名。這張紙是授權給醫生在極度危險的情況下採用輸血的;換句話說,他同意不輸血,但在必要時,他卻有權施行。當我拒絕簽署時,醫生非常憤怒,並在當晚就把我驅逐出醫院。
我又再次返回波多黎各,這時已病得很重。我的呼吸十分困難,我在晚上時常幾乎窒息而醒過來,在餐桌進食時也因呼吸不繼而幾乎昏倒。這時陸軍醫院的醫生都勸我接受輸血,我的丈夫(他並不是耶和華見證人)也認為我應該屈服,家庭中的其他分子亦向我大施壓力。但我繼續向耶和華禱告,求他賜給我力量對他的誡命保持忠心。
奮鬥的酬報
最後,在1965年七月,《儆醒!》雜誌登出一篇關於剖心手術不用輸血的文章,這篇文章述說在紐約有一位肯作這項手術的醫生,他的名字是查爾士·貝利。因此我立刻寫信給這位醫生解釋我的情況,同時告訴他我無論在任何環境之下都不接受輸血,並且詳述我在紐約另一間醫院所遭遇的困難。他回信給我表示願意施行這項手術。他說我不用授權給他在危險情形時使用血,但我須要簽署一項聲明表示若有不幸發生的話,醫生可免負不輸血的責任。
因此,在1965年十月十八日,我進入了紐約的聖巴拿巴醫院。施手術的前夕他們拿文件來給我簽署,聲明我不接受輸血。他們後來找不到這張文件而又要我再簽一張,但最後終於尋回原本的一張,原來看護把它放入袋裡而隨即忘卻了。
那天晚上醫生來到我的房間問我是否確實決定不接受輸血,他說我的丈夫已經同意在必要時接受輸血。我解釋我丈夫與我的信仰不同,我的決定是根據上帝禁止人吃血的律法而作的。醫生承認我的年齡已夠資格替自己作決定,同時說他尊重我的願望。因此,在1965年十一月三日,他施行了一項不須輸血的大手術。
這次手術完全成功。醫生發現僧帽瓣口非常狹窄,只有一厘米寬;這種症狀稱為下瓣膜狹窄,特別以右邊為然。疤痕體素已經在僧帽瓣口之下形成;這必須除去,瓣本身則須改造。醫生並不需要放入人工製造的瓣,他只利用心臟本身的體素將缺陷的瓣膜加以改造便行了。全部手術共需十個鐘頭。
在施手術期間醫生用一部心肺機使血液繼續運行。他同時也採用止血法,留意將動脈和靜脈綁紮起來使不致失去大量的血。他也用燒灼器代替手術刀。根據醫生報告,我只失去五品脫的血。
五天之後,我已經可以在看護協助之下在醫院附近行走了。二十五天之後我已可以離院返家。現在,在經過八個月的調養之後,我已經回復健康而覺得比以前好得多。現在我已能夠和普通的家庭主婦一般做各項家務,從前我須要把衣服拿出去洗,並且很難做家務,現在洗濯和清潔的工作我都如常能做了。血液試驗表明我的情況良好,我再也沒有呼吸困難和窒息之苦了。
我衷心感謝那些尊重別人的信仰的醫生以符合上帝禁人吃血的律法的方式運用他們的技術。我特別感激耶和華上帝的引導和支持。在四年來掙扎圖存,同時對上帝的律法保持順服之後,我感覺我為信仰而作的奮鬥已得到了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