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從事商業貿易
麵包
運貨
香水
家具
酒
由宗教組織所全部或部分擁有的企業已成為幫助他們維持開銷和積聚財富的一個大因素。然而,這種經營可能在上教堂的人的心中引起極大的疑問,因為他們不斷地聽到牧師在講壇上發出要求他們慷慨捐輸的呼籲,並且經常收到從郵政寄來的要求捐款信件。他們很有理由覺得難於了解,既然教堂從商業獲致大量的財富,為什麼他們還要慷慨捐輸呢?
舉例說,1965年世界的各大報章和時事雜誌都將梵蒂岡的一些經濟成就披露出來。英國的《經濟人報》週刊表示相信梵蒂岡是世界最大的商業機構股票持有人,估計它所擁有的證券總值達五十六億美元之鉅。1965年七月十二日的紐約《時報》指出梵蒂岡在1963年從許多意大利的公司所收的股息的總數折合美元達$5,675,000之鉅。這份報章指出,從股息看來,它表示單在意大利一個地方,梵蒂岡已擁有二億美元的有價證券了。
除了它自己百分之百擁有的銀行不計之外,報章還報導梵蒂岡也在最少三間羅馬銀行及許多地方銀行、投資公司、意大利粉廠、航空公司、公共汽車和電車公司、供應意大利各城的食水、煤氣及電話公司、電影企業、全國最大的不動產公司,還有如鋼、化學、水泥、陶業、建築、保險、酒店和船務等工業都有投資。在意大利之外它也大量投資在許多國家的工業上,特別是英國、瑞士和美國。但是羅馬天主教會並非唯一在商業機構中擁有巨量經濟權益的宗教組織。
英國教會也擁有大量股票。1963年十一月三日的紐約《時報》曾報導這個教會所擁有的財產、股票和證券總數超過八億四千萬美元之鉅。在為了控制英國鋁業公司而作的經濟戰中,它將它所持有的該公司260,000份股票拋出而獲得很豐厚的利潤。
許多其他擁有大量金錢的宗教組織也同樣投資於商業機構的股票上以保持經常的收入。他們認為與其將游資空置,不如使其生利。收入的利息可以幫補他們的消費。這種運用游資的方式是任何組織的正常方法,但是當教會雖有大量商業收入卻繼續向會眾伸手要錢時,這便表明它的所作所為並非為了造益會眾而是為自己的致富打算了。
教會經營的商業
在有些例證中,教會對商業機構所作的投資可能如此龐大以致教會控制或甚至完全擁有一間公司。在這兩種情形上它均深深地捲入商業的漩渦之中。例如,1954年安息日會報告教會從它所擁有的粗製傢私工業上獲得純利$400,000美元。
摩門教會也擁有很多商業。它擁有紐約市的短波無線電台WRUL,這個電台據說是該市唯一向世界廣播的商業獨立電台。它也擁有鹽湖城的無線電和電視台KSL,在西雅圖的無線電和電視台KIRO則佔有百分之九十的股權。除此之外它還擁有利益人壽保險公司、鹽湖城一份下午報《德薩律新聞報》、猶他愛達荷糖廠的大部分、旅店、汽車旅店、鹽湖城一間八層高的保險公司和一間十八層的商業大廈,以及許多大農場。有一個農場位於佛羅烈達州,佔地達300,000畝。所有這些商業都全部或部分地屬於摩門教會,使它經常從會眾收到的十分一捐之外還有巨量的收入。
羅馬天主教會的一些教團也有經營商業。例如基督弟兄會久已從事製酒業。這個教團擁有狄拿西爾研究院,是個製酒機構。基督弟兄會所製的酒和拔蘭地銷流很廣,在酒業界甚有名聲。事實上,他們是世界最大的拔蘭地出產者之一。
另外一個天主教教團,貝納狄克教團,有一所修道院在北達科塔州,它出產的拔蘭地以聖母升天修道院的商標售出。這間修道院也製造餐桌和祭壇用的酒行銷於美國西部。在另一間位於紐約州的修道院裡,一群塔立皮斯僧侶從事製造麵包的生意。在英國威爾士海岸之外的一個島上,天主教西妥教團的僧侶製造香水在市場出售。
教會投資於墓地、醫院和房屋建造是教堂的入息來源之一。在有些地方,宗教團體所辦的醫院乃是當地唯一的醫院,因此社會人士時常歡迎這些投資。然而,當教會從事商業競爭時,那便一定會產生難題了。
競爭和免稅
小商人若必須和教堂經營的商業競爭,他們無疑不會感覺高興。憑著較大的購買力,教堂可以割價競爭;如果它的生意利益可以免稅,那就更加大佔優勢了。美國俄亥俄州一間公司的東主訴苦說他在競投美國空軍部一項合同中被一間羅馬天主教的大學割價擊敗。商人宣稱這間教堂所經營的機構能夠如此行,因為它的利潤可以免稅。雖然這間大學出價比他低10,000美元,他說政府卻損失了他的合約成功後可能付出的稅收。在教會於免稅權利庇護之下成功地經營商業的地方,那裡與之競爭的商人必定會形成一種強烈的反教士思想。
在1956年有人促請美國國會修改徵稅法例,因為有些羅馬天主教教團在宗教團體免稅的庇護之下經營商業。一位見證人在國會作證說:「我們可以確定有數以百萬計成為宗教團體利潤的金錢其實是屬於稅務局的。」這些團體之一是稱為基督弟兄會的天主教教團,它的酒業從未付過稅。但政府終於在1961年命令它繳交差不多4,000,000美元的稅款。
當聯邦和州政府批准宗教團體免稅時,這些團體有權申請他們在法律之下應免的稅項。但是一個組織若企圖為一些未蒙法律豁免的收入申請免稅,它對公眾說來便殊不公平了。在兄弟會力圖免納酒稅時,有一個稱為「基督新教及其他美國人政教劃分協會」的團體說:「假若政府讓教會在宗教免稅的庇護下經營酒業,這樣所有的納稅人都受到欺騙了。」
危險的情況
當一個宗教團體深深地捲入商業的漩渦中時,它便會有為了商業利益修改它的宗教教訓的傾向。甚至最虔誠的人也可能發覺當牽涉到巨量款額時,金錢的力量是很難抵禦的。這件事對教會及其領袖所形成的危險在恩納士·約翰遜所著的《作為雇主、賺錢者和投資者的教會》一書中加以指出,說:「更坦白地說,我們關懷到教會必要的經濟活動不至於損害它作為社會的道德批評家的地位。」聖經說得不錯,「貪財是萬惡之根。」——提摩太前書6:10。
另一種由教會營商謀利而帶來的危險是,特別是當他們的商業利潤獲得免稅時,破壞國家經濟的穩定性。國家的大量金錢會流入宗教團體之手。關於這點,《自由》雜誌在1965年九-十月刊中辯稱:「除非政府設法阻止商業利潤免稅的增長,否則我們便沒有理由認為有些教會或教會集團不會有一天擁有美國大部分的商業財富。」這個結論可能看來有點杞人憂天,但實際上已在不止一個國家中發生過。
在十九世紀的初期,墨西哥面臨一種困境,國家財富的大部分均流入羅馬天主教及其教團手中。他們擁有過半開墾的土地。亨利·柏加士所著的《墨西哥歷史》一書說:「不但如此,教會還是個貸款機關,它擁有最少三分之二的流動資金。它借款給農場而將他們的產業當作抵押品。它從租項、利息、十分一捐、學費和售賣教皇璽印等獲得巨額的收入;更由於免稅之故,它的財產不斷增加。」
1856年墨西哥政府起草了一條法案禁止羅馬天主教會擁有土地,並下令將其產業出售。關於對這條法律的反應,柏加士描述說:「大主教和修道會長們寧願把墨西哥投入內戰亦不肯接納這條法令。」這場內戰延續了三年,結果在1859年七月制定了革新法;它下令將教堂之外的所有教會產業都沒收充公而不發給任何賠償。從這日開始宗教團體不許在墨西哥置產。
正如在墨西哥一般,在整個拉丁美洲羅馬天主教會在西班牙殖民地時期控制了國家大部分的財富。當納·律斯特在所著的《拉丁美洲的生長與文化》一書中指出教團如何操縱商業。「千千萬萬畝的最佳耕地成為他們所有。雖然其中大部分被撥作有益的用途,它卻處於特權的情況下而不需作商業競爭,結果使私人地主愈來愈蒙受不利。由於有免稅的利益,宗教在智利成為主要的種植者和肉食的供應及分發者,他們的商業活動在許多總督轄區內規模均很大。很少有利可圖的地方是教團沒有染指的。」
這種歷史不斷在一些宗教組織大量經營企業而不付所得稅的地方重演。政治當局碰一下教會的產業竟引致了一場內戰,由此可見當教會淪為一個營利組織時,這件事對國家及教會是多麼危險。
許久以前聖經把偽宗教的世界帝國形容為一個稱為大巴比倫的婦人。它迫真地描述她與這個世界的商業聯成一氣使全地居民在她的淫威之下苦不堪言。它也預言她必定會被上帝判決而毀滅。你想分享她的前途嗎?倘若不,現在就是你脫離這些披著宗教外衣的商業組織的時候了。——啟示錄17,1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