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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69 6/1 328-331頁
  • 十誡完善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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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誡完善到什麼程度?
  •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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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自上帝
  • 牧師破壞誡命
  • 十誡的原則永遠有效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9年
《守》69 6/1 328-331頁

十誡完善到什麼程度?

它們對現代人並不適用嗎?今日上帝的僕人對它們應該懷有什麼看法?

現在有許多宗教領袖說十誡已過時,而對現代的社會不適用了。美國麻省劍橋的聖公會神學院倫理學教授約瑟·福萊柴爾便是一個懷有這種看法的著名神學家。

據《國家觀察報》1967年四月二十四日刊報導,福萊柴爾「根據兄弟之愛的倫常發表了一篇引起爭論的宣言論及個人的自由和責任,他說它應該使現代的人擺脫像『十誡』一類呆板、古老的律則和法典的縛束。」

懷有這種看法的另一個人是甘迺夫·貝利。他是美國明尼蘇達州路德會協和大學的教授。他寫了一篇題名為「以道德倫理論十誡」的文章,刊登於著名的宗教報《今日神學》1963年七月號。他在文中說:

「我希望指出的就是,對於一套像十誡一樣的律則,守與不守均與道德或定罪毫無關係。……

「對基督徒而言,道德安全在於做他忠實地相信是對的事。我們不能堅持他的行為必須如此這般,因為我們無法知道在這些特殊的環境之下,他自己忠實地相信什麼是對的。……唯獨這才是道德的精髓:行事與一個人忠實地相信是對的事一致!」

現在有許多牧師和教士甚至在講壇上和通過報章電台鼓吹這些見解。例如加拿大多倫多《明星週刊》1966年十月八日刊的封面印著一個身穿長袍的教士的圖片,其上寫道:「十誡死去了。」聯合教會的牧師哥夫寫了一篇長達四頁的文章,他聲稱:

「十誡與摩西時代為人接納的那種特殊管理形式和科學同樣地不適合今日的需求。……

「我們之未能控制我們這時代的世事是因為我們在一個在每一方面均經歷極大轉變的世界裡仍然墨守著一個簡單社會的原始民族的法典。」

在英國,一個英國教會的教士佐治·威爾堅也論及十誡說:「它們對於使年青人以為教會是煞風景的須負很大的責任。……我的意見並非不尋常。我與其他許多牧師一樣不再在我的星期日禮拜中提及誡命。」

那麼十誡是否真的已不合潮流而對現代不再適用呢?我們是否不應該再將它們的規定奉為行為的正確標準呢?

來自上帝

十誡不是僅由人所想出來或制定的。反之,它們是耶和華上帝自己寫下來的,正如聖經解釋說:「他[耶和華]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申命記4:13;出埃及記31:18)這些誡命被編入所謂的「摩西律法」裡;耶和華通過摩西賜下這些誡命去管理以色列國。它們成為律法的約的十條主要律法。——列王紀上2:3;出埃及記24:12-18。

像上帝其他所有的工作一樣,十誡是完善的。(申命記32:4)人所制訂的道德法律沒有一套可與之媲美。克拉克著的《聖經律法》論及它們說:「它們被譽為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短篇道德法典和一切法律的理想規範。」十誡的卓越是所有忠實的男女均一致承認的。

很適當地,十誡的頭三條論及人對造物主的崇拜,強調人有義務將耶和華上帝奉為至尊的主宰。

第一誡:上帝吩咐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出埃及記20:2-7

這些律法強調人在一生中應該沒有任何東西比崇拜造物主更重要;它們多麼善美!

第四條誡命很獨特。它規定一週中的一日不可作工。這乃是安息日或休息日,人必須視之為聖。——出埃及記20:8-11。

最後六條誡命則論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它們是

第五誡:「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誡:「不可殺人。」

第七誡:「不可姦淫。」

第八誡:「不可偷盜。」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誡:「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20:12-17

當然,若人人都真心竭力實踐這些誡命的精神,這個世界便會成為一個安全快樂得多的地方了!

牧師破壞誡命

可是有些宗教領袖卻說這些誡命對現代已不適用了;他們竭力在人們眼前中傷它們。例如甘迺夫·貝利在他那討論十誡的文章(載於《今日神學》)中評論禁止人姦淫的誡命說:

「性的貞潔是一個帶有高度感情的問題,所以我們不難想像到任何認為在若干環境下姦淫在道德上是對的這種主張會令許多人吃驚,但是舉一個並非十分極端的例子,假設有一男一女,兩人均有自己的太太和丈夫,因船失事流落在一個荒島上,他們得救的希望很微。若以為他們兩人同居(即使沒有教士為其主婚)在道德上是不對的,那是多麼可笑!……僅是這個表明堅持性的貞潔會有錯誤可能的例子便足以證明誡命並非在任何環境之下均有效了。」

神學家貝利企圖在這個犯姦淫的例子中表明在若干環境之下違反誡命是可以的。他解釋說:「現代社會要求我們根據環境而作決定;我們不能把自己綁在一套古老的法規上。」

關於下一條誡命——不可偷竊——貝利寫道:「如果環境只容許人在兩個選擇中取一,若非未經許可擅取別人的財物(或偷盜,你若喜歡這樣說的話)就得餓死,唯一正確而符合道德的途徑是很明顯的,……在這種情形之下偷竊別人的財物顯然不是錯的。」關於第九條誡命,它說『不可作假見證,』貝利辯道:「在某些情形之下,顯然我們有義務不說真話。」

著名的聖公會神學家約瑟·福萊柴爾也發表過類似的見解。據《國家觀察報》1967年四月二十四日刊報導,福萊柴爾主張「在某些環境之下,未婚的人的性活動可能比『婚姻之愛』合道德得多。說謊有時可能比說真話更與基督教一致。偷竊也可能比尊重私人的財產更可接納。」

現代許多牧師的這種宗教主張無疑大大助長了不法事件的增加。當人們聽到他們可以自由決定在什麼時候才服從法律時,許多人便一定會做出有害的事來了。自私的感情很容易歪曲了正確的決定。人類需要確定的指引。

但也許有人會問:「基督徒豈不是脫離了摩西律法的羈束嗎?所以他們豈不是沒有義務遵守它的許多誡命嗎?因此他們豈不應該享有牧師們所談及的不守律法的自由嗎?」

十誡的原則永遠有效

誠然摩西律法已被成全了;以一部法典而言,它已藉著耶穌基督被取消了。聖經解釋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現今[我們]就脫離了律法。」(羅馬書10:4;7:6;馬太福音5:17)關於耶和華上帝對摩西的律法所採取的行動,聖經同時說:「上帝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包括十誡]攻擊我們[由於它指責我們是罪人]、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受苦柱]上。」——歌羅西書2:13,14。

可是這並不意味到摩西的律法不好,或十誡所含的原則不是仍然對今日的基督徒有效。終止律法的約也不是意味到基督徒不再受律法的約束。真正的基督徒歸於「新約」和它那較好的祭物——耶穌的完美屬人的生命——之下,他們服從新約的律法和命令。(希伯來書8:7-13;10:1-4;路加福音22:20)這些律法有許多是採自摩西律法的。

這並非希奇或不尋常。當一個新政府接手統治一個國家時,常常有同樣的事發生。舊政府的憲法可能被取消而代之以新的憲法。但是新的憲法可能包括舊憲法中的許多條例。同樣地,律法的約結束了,但耶和華上帝卻立了一個「新約,」其中有許多命令和訓示均是舊律法的約原本所有的。

請留意兩者的共通之點。十誡規定以色列人除了耶和華之外,不可拜其他的神,不可製造偶像或向之跪拜,也不可濫用耶和華的名。基督徒須要服從這三條誡命所表示的原則嗎?絕對須要!

耶穌基督曾強調『當拜耶和華你的上帝,單要事奉他。』(馬太福音4:10;哥林多前書10:20-22)聖經同時警告新約之下的基督徒:「遠避偶像。」(約翰一書5:21;哥林多前書10:14)耶穌教他的門徒在禱告中祈求耶和華的名成聖或被尊為聖,這樣禱告的基督徒無疑須要尊敬上帝的名而不是以隨便的方式對待它。——馬太福音6:9。

關於孝敬父母的誡命又怎樣呢?它在基督徒的事物制度裡亦繼續被遵守;聖經訓勉兒童,說:「要孝敬父母。」(以弗所書6:1,2)基督徒不但不殺人,正如第六條誡命所禁止一般,聖經還吩咐他們要愛他們的仇敵。聖經亦警戒他們,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翰一書3:15;馬太福音5:44。

雖然牧師可能容許人在某些環境之下犯姦淫,聖經卻不容許。反之聖經向基督徒強調這條誡命。「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帖撒羅尼迦前書4:3-7)聖經對於偷盜和說謊亦沒有作例外的寬容。上帝曾明令禁止生活在新約之下的基督徒行這些事。(以弗所書4:25,28;哥林多前書6:9-11;啟示錄21:8)第十條誡命,不可貪戀別人的東西,在基督徒的事物制度裡亦繼續被遵守。耶穌特別警告門徒提防這種慾望。——路加福音12:15;歌羅西書3:5。

「但是關於安息日的律法又怎樣呢?」可能有人問。「你們至今一直沒有提及這第四條誡命。基督徒有義務守一個安息日嗎?」

沒有。聖經裡沒有任何地方吩咐基督徒在一星期中要實際休息一日。相反地,聖經告訴他們:「在飲食上或關於節日、守月朔或安息,沒有人可以批評你們。」既然上帝已把摩西律法『釘在受苦柱上』而將其取消,基督徒遂得到解放而不用遵守猶太人的許多宗教節日,包括守安息在內。——歌羅西書2:13-16,《新世》;利未記23:1-44;25:1-12。

可是守安息一事所包含的原則卻在基督徒的制度裡繼續被遵守。對基督徒而言,這意味到他們必須守一個屬靈的安息或休息。這是一個延續不斷的安息,不是一個星期一日而是一個星期七日的安息。這是一個來自信心和服從的安息,一個停止一切自私的工作,包括證明自己為義的企圖在內的安息。(希伯來書4:10)正如實際的第七日安息防止以色列人被物質主義所乘,基督徒的屬靈安息亦保護他們不致墮入同樣的陷阱。

十誡的確很完善的,它們的原則無疑對我們的日子也適用。所以雖然摩西的律法,包括十誡在內,已被取消了,這套偉大的法典的原則卻仍然有效。對上帝的愛會促使基督徒服從他賜給他們的所有誡命。(約翰一書5:3)同時,他們會離開破壞上帝的道的牧師和這些宗教家所代表的宗教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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