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得不償失
雖然看來有點自相矛盾,但得不償失的確是可能的。世俗歷史和聖經都足以證明這件事。我們最好從其中學到有關的原則。
你曾聽過「裴力克的勝利」嗎?這場戰爭以希臘王伊普利斯的裴力斯而得名。他生於公元前第五世紀,是亞歷山大大帝的從弟。他參與過許多場戰役,其中之一是阿斯赫林之戰。他在這場戰爭中雖獲勝利;卻付出傷亡慘重的代價,以致他說,「再有一場這樣的勝利我就完了。」自那時起,「裴力克的勝利」一詞一直被人用來指代價太大的任何勝利。
在許多與生活有關的事上也可以運用這項原則。例如在牽涉到愛的事上,我們也許贏了,但結果卻傷害了所愛的人。例證之一是上世紀的美國詩人惠蒂爾所敘述的一件事。在他所作的「求學時代」一詩中,他描述一位少女對青年說,「『我後悔拼出這個字:我真不願勝過你,因為』——她那棕色的眼睛含羞下垂——『因為我愛你!』」她在拼字比賽中獲得勝利,但卻隨即後悔,因為她的勝利傷了她愛人的心。
我們也許藉著不擇手段,大聲爭辯或對一件事情絮絮不休而獲得勝利,可是我們所得的是什麼呢?勝利所付的代價是傷了感情,失去別人的喜愛或好感。
誠然,我們可能在辯論中佔優勢,我們也許自覺是據理力爭。但是對方又如何呢?我們有表現體貼的同情心嗎?倘若別人的讓步或屈服出於十分勉強,結果也許會傷了對方自尊心以致友誼大受打擊。或者失敗的一方會等候機會報復。若是如此,勝利是值得的嗎?這件事可以比作一個人在拍賣場中的經歷,他決意要取得某些東西或某些產業,以致叫價比原值高出許多,他贏得的僅是後來的懊悔而已。他結果得不償失。
在監督、上司、管工或經理與下屬的關係方面也可能發生這種危險。一個人也許堅持某項工作要以他的方法去做,但這並不是最好的方法,僅因為是他的方法而已。由於他的地位,他也許能夠壓倒別人而一意孤行,但付出什麼代價呢?在業務上不但由於某件工作的效率不佳而招致損失,同時雇員的服務精神和工作興趣也大受打擊,以致他們的態度變成,「這與我何干呢?我何必要擔心業務呢?」
正如在與日常生活和人類行為有關的其他原則上一樣,聖經在這項問題上也提出明智的勸告。例如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有一次警告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26。
這個警告多麼真實和適當!人類自私的傾向和墮落的天性久已推使人追求權力,物質財富或名聲,以致不惜犧牲本身的屬靈需要。結果如何呢?許多人為了追求財富,權力或名聲,不但犧牲了寶貴的友誼及對自己家人的關懷,而且喪失了他們的健康。此外,由於他們表明愛這個世界及其行事方式,他們招致上帝的不悅而失去永生的希望。他們雖然如願以償,但卻付出多麼慘重的代價!
耶穌的同母弟兼門徒雅各有力地指出這件事實,說:「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上帝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上帝為敵了。」與上帝為敵意味到什麼呢?這意味到失去一切希望,包括永生在內。——雅各書4:4。
受上帝感示的使徒保羅給予基督徒的以下教訓也顯示得不償失的原則,說:「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腓立比書2:2-4)換句話說,不要主觀太強或自利之心太重。反之要愛鄰舍如愛自己。
我們若懷有這種愛心,就會對鄰人的成就感覺高興,有如為自己的成就而欣喜一般。讓別人得勝也許會使友誼更加鞏固,甚至會在不只一方面帶來豐富的報酬。
同一原則也可以應用在教導方面。一個基督徒傳道員也許試圖教導一個堅持為謬誤教義辯護的人。傳道員為了要壓倒他的聖經學生,不但引證許多經文,而且作出種種非難使錯誤的一方看來十分愚蠢。但是結果傳道員的一切努力可能均成為空虛。怎會如此呢?因為他的方法和態度驅使學生離開真理而非說服他接受真理。較明智的作法也許是以仁慈、溫和及謙遜的態度僅指出一部分論據,等到其他時候再繼續討論。
贏是一件可喜的事。輸則並不愉快。因此要謹慎,不可勉強爭勝,尤其是在牽涉到別人的興趣或感情的事上為然,腓力克的勝利是不值得爭取的,因為勝利者也同時是失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