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人類難題的根據
人類的有罪情況及隨之而來的難題是從我們的祖先亞當因忤逆喪失了與上帝的正當關係而開始的。因此解決我們所面臨的種種嚴重難題的根據必須是一項能夠使我們恢復亞當犯罪之前所享的完美兒子地位的安排。我們必須與造物主恢復團結一致才行。由於耶和華上帝真正關心我們,他已為這件事奠下適當的基礎。
為了明白上帝的作為,他如此行的原因以及他的安排何以能夠將人類從弱點和不完美中釋放出來,我們必須站在他的立場觀看事物。聖經透露上帝是絕對公義聖潔的。(出埃及記39:30;詩篇89:14;以賽亞書6:3;約翰福音17:11)因此有罪、不完美、不潔淨或不純潔的人無法憑著自己的功勞與上帝建立一種蒙他嘉許的關係。(歌羅西書1:21)他們唯獨藉著一項贖罪或遮掩罪過的安排才能如此行。贖罪的安排必須完全符合上帝的公義和聖潔。他所造的有智力的生物應該能夠因此領會到上帝安排的公平。為了明白其中所牽涉到的一切,我們必須追溯到人類的開始。
聖經告訴我們當第一個男人亞當違反上帝的律法時,他將自己和未出生的子孫一併賣給罪與死亡為奴。(羅馬書5:12-19;7:14-25)因此亞當的一切子孫均需從這種奴役獲得釋放。公平要求人類為此付出一項代價。
試舉例說明,一位父親也許濫用財產以致負債纍纍。他的債主會答允取消債務以免他的兒女受苦嗎?在父親死後,家人不顧一切地濫用金錢,以致債務愈纏愈深是應當的嗎?這件事豈不是對沒有直接關係的人也會發生不良影響,使他們膽敢浪費自己或別人的財產嗎?
倘若兒女受到父親影響而仿效他的行為,慣於浪費財產和資源,這件事怎能平反呢?債務怎能清還?兒女們怎能受到幫助去克服弱點呢?
這需要家庭以外的人介入去清理債務。兒女若提出證據表明他們真正希望避免重蹈父親的覆轍,這位外人可能負起責任為他們清還債務,直至他能幫助他們克服弱點為止。
同樣地,耶和華上帝定意使人類從罪與死的奴役中獲得解救。第一個步驟是安排一項贖價。代價是什麼呢?亞當曾肆意濫用他的財產,他那完美為人的生命;由於反叛上帝,他不但喪失了自己的生命,同時使他的子孫也連帶失去完美屬人的生命。因此解救他的子孫的贖價在價值上必須與所失的東西相稱。這會與載於摩西律法的公平原則一致:「要以命償命。」——申命記19:21。
亞當的子孫中沒有一個人能提出這樣一個貴重的贖價,因為沒有人擁有完美屬人的生命。聖經說:「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上帝;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篇49:7,8。
可是,耶和華上帝卻通過他自己的兒子為人預備了這項貴重的贖價。他將他兒子的生命從天上轉移至處女馬利亞的腹中。這樣,馬利亞所生的兒子,耶穌,遂成為上帝完美屬人的兒子。(路加福音1:35;腓立比書2:5-7)耶穌基督於是可以捨棄他那完美屬人的生命作為祭物。——馬太福音20:28。
當耶穌基督如此行時,他提供了購贖全人類所需的重價。可是在個人方面,若要免去「債務」,根據耶穌所獻祭物的贖罪價值使罪得赦,他們就必需按照上帝所訂的條件而接受這項安排。藉著提供赦罪的合法根據,以及使罪得赦的必需條件,耶和華上帝在對待懇切渴望事奉他的不完美人類方面緊守他自己的公義。她絕沒有鼓勵不法的行為。——馬太福音6:12;羅馬書3:25,26;約翰一書1:9。
自從耶穌基督以他的寶血購贖人類以及他復活獲得不朽的屬天生命以來,一千九百多年已經過去了。(使徒行傳13:34-37)可是人類仍然在會死的狀態中。為什麼呢?因為上帝將基督祭物的贖罪裨益應用在人類身上,使他們從不完美獲得解放的時候還未來到。(啟示錄22:1,2)這是否意味到上帝沒有採取進一步的行動使人類從軟弱無能的情況下獲得自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