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隨你本心所酌定的』去施予嗎?
他只是一個九歲大的兒童,但是他卻具有上帝王國的好消息的精神;這可見於他寫給雅典守望台分社辦事處的一封信:「我父母對我說,如果我在學校每年的期考得到滿分,他們便給我500特拉克馬[合美金17元]作禮物。結果,我的考試成功了,我的父母便將他們所答應的獎金給我,說任由我怎樣去使用它。經過一番思量之後,我終於決定將這些金錢用在擴展宣揚好消息的工作之上,因此我將這些金錢經由我們的監督匯給你們。」a
這件事頗不尋常嗎?是的,但卻不是獨特的,因為羅得西亞有一個五歲大的孩子在寫給沙里斯博利守望台分社辦事處的信中亦表明上帝王國的好消息對兒童具有這種影響:「親愛的弟兄,現在我把爸爸給我買零食的1/一[1先令;合美金14分]捐給社方。我決定不用它去買零食而將它寄給社方,因為這樣行它的用處比買零食更大。」b
誠然,小孩子竟會表現出這種不自私的精神是很少見的,但是更不尋常的也許是這兩個孩子懷有這種成熟的想法;他們說:「經過反覆思量之後,我作了決定,」這個九歲的少年寫道:「我決心把它寄給社方,」那五歲的孩子說。
這兩個少年看來都首先對這件事作過考慮,他們小小的心靈決定表現一種不自私的慾望,然後實行他們的決定。他們這樣行是與使徒保羅在上帝感示下所作的勸勉一致的:「多種的多收,……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哥林多後書9:6,7。
由這個勸告使徒保羅表明他藉上帝的聖靈而得的一種智慧和對人性的了解。我們在作過考慮之後,可能下了決心決定將我們每週的工資或薪俸的一部份捐出來供推行基督徒的工作之用,但是當我們須要實際將錢捐出去時便可能不是這麼容易了。顯然在心裡作決定遠較實際地施予容易,然而在這件事上我們對上帝的體會和忠誠卻受到一項考驗。當我們作決定時,我們很體會到基督徒的工作的價值,但是當我們須要實際作捐獻時,我們便會突然想到自己的需要了,而且看來它們似乎更為逼切。這條原則與履行誓言頗相似。——傳道書5:4-6。
這條原則可以引伸到日常生活的各種情形上。譬如,一個丈夫當臥病在床時,他的妻子對他細心護理,體貼入微,他為了感激她,而可能在心裡決定當自己痊癒後買一束玫瑰送給她或帶她出外吃一頓豐富的晚餐。但是當他復元之後,他便將那決定忘記或忽略了,反而認為這樣行未免太浪費或感情用事。當他生病的時候,他很感激他妻子對它的服侍,他決定在痊癒後所做的事是合情理和好的。因此現在他應該按照他臥病在床時在心裡所作的決定去做!
關於一個人的崇拜
這條原則適用在基督徒生活的許多方面。例如,在小組聚會時他可能聽見講者清楚表明準時參加聚會是多麼重要;這樣行表示尊重上帝的道和他的安排等。他於是決定從今以後開始準時參加聚會,但是當第二次聚會的時間來到時,履行他的決定,督促自己早些準備參加聚會,卻並不是這麼簡單。這既是他內心所決定做的事,他便有義務這樣行。
一個基督徒或者從他小組的工作檢討會聽到關於傳道工作的訓示或勸告而決心在下星期日早上用三小時逐家逐戶向人傳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和作回訪。但是當那天來到而天氣不大好時,或『很少人聽,』或他見到別人只做了一兩小時便停止時,他便可能不依照他原本的決定去做而早些停止了。
在抽時間作聖經研究方面也一樣。一個基督徒得到小組的鼓勵經常作個人的聖經研究,於是他可能在心裡決定安排在每星期一晚作個人的研讀。但是當星期一晚來到時,除非他堅決履行他的決定,不然,他便可能被有趣的電視節目,流行的雜誌或一些等著要做的雜務轉移了他的目光;結果他沒有依照他原定的計劃去做。
在金錢方面
使徒保羅在對貧乏的基督徒的施予方面提出了這條原則,但是它無疑亦適用於基督徒在其他方面所作的施予。首先,一個人應該對這件事具有成熟而嚴肅的看法。每個基督徒都是一個管家,關於他怎樣運用他所擁有的資財,例如體力和金錢,他都須要向耶和華上帝交帳。(哥林多前書4:2)他應該問問自己:我究竟需要多少錢才能適當地維持我的家人或我自己的生活呢?除了生活的必需品之外,我還需要多少錢去爭取更豐美的衣食和更舒適的住所呢?這便是我們需要具有敬虔的知足的地方。正如保羅說:「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我們的要求愈少,我們的施予便可以愈大。我們的要求愈多,我們的施予便可能愈小。——提摩太前書6:7,8。
我們的確有許多機會可以作物質的捐輸。我們可以從當地的王國聚會所開始;它可能是最近才落成的,在它未開始興建時,小組的監督可能將一些紙條傳遞給所有的會眾請他們寫上他們各人願意和能夠捐出多少;監督在獲悉捐款的數目之後便計劃動工建築新的王國聚會所。但是後來一個月一個月的過去了,有些人卻沒有依照他們內心所決定而寫在紙條上的捐款數目捐輸。他們有聽從各人「隨本心所酌定的」捐獻這項訓示嗎?
除了有機會捐款維持當地的王國聚會所之外,我們還有機會捐款給耶和華的子民的出版和管理機構美國賓雪凡尼亞州守望台聖經書社。在1966工作年度,社方為了執行它的基本宗旨——傳播上帝的道的真理和向普世宣揚他的王國——單在照顧全部時間的傳道員,例如區僕和環務僕人、海外傳道員和特別先驅傳道員方面的費用便超過四百萬美元。所有這些金錢是從那裡的呢?從收費來的嗎?從傳遞捐款盤來的嗎?從籌款運動來的嗎?不;都是由一些效法聖經所提出的榜樣的基督徒對這件事作了成熟的考慮之後依照他們內心所作的決定甘心情願地捐獻出來的。聖經中關於踴躍捐輸的例子包括以色列人在曠野建築會幕時籌募所需的經費以及收集建築所羅門的聖殿所需的材料;這種捐獻為大衛王和他的百姓帶來了莫大的喜樂。——出埃及記36:4-7;歷代志上29:1-19。
很多時我們還有許多機會可以作物質的施予。一場災禍可能給予我們一個幫助基督徒弟兄的機會,例如最近在美國南部所發生的災殃便是。再者,那些在世俗的財物方面富有的人時常會渴望在物質上幫助一些為了以先驅傳道員的身分用全部時間事奉耶和華而放棄許多物質享受的人。在這方面,他們可說像馬利亞一樣;她為了表示感激耶穌不自私地向人傳道而用貴重的香油倒在他的頭髮和腳上。當她聽到耶穌稱讚她的話時,她之堅決按照她的決定而行為她帶來了多麼大的快樂,雖然在實行時看來頗為奢侈!——馬太福音26:6-13。
今日社方設有一種「有條件的捐款」的安排。有些人有一筆數目可觀的款項是他們不急需用的,他們可以把它交給社方作為有條件的捐款。他們若有意料之外的需要的話,他們可以照所需的向社方支回。這可以給予他們一種經濟的安全感,同時他們的金錢亦可以被用來擴展傳揚上帝的王國好消息的工作。當然,當捐款人死去時這筆款項便會完全成為捐給守望台聖經社的捐款而使手續簡化不少。對這項安排感興趣的人可以寫信給當地的守望台社分社辦事處。
還有一件事。當我們決心作這些施予時,不要忽略保羅接著所說的話。我們施予,「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好像它是一種不愉快的責任或一項沉重的擔子一般。反之,我們應該以之為一種喜樂及愛耶和華上帝的一項表現;要感激他讓你有施予的能力。請記得:「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施比受更為有福。」——哥林多後書9:7;使徒行傳20:35。
[腳注]
a 1962年《耶和華見證人年鑑》(英文)第152頁。
b 1965年《耶和華見證人年鑑》(英文)第2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