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公元14世紀的猶太醫師謝姆-托比有在他的馬太福音希伯來文本中抄下四字母詞(上帝名字的四個希伯來字母)嗎?
沒有。可是,正如《守望台》1996年8月15日刊13頁指出,謝姆-托比的馬太福音文本卻含有哈什申(全寫或簡寫)一詞共19次。
哈什申 這個希伯來詞語的意思是「神名」,顯然是指上帝的名字。例如,在謝姆-托比的文本裡,哈什申 的簡寫形式出現在馬太福音3:3的經文裡。馬太在這節經文裡引錄以賽亞書40:3。我們有理由相信,馬太引錄《希伯來語聖經》時,如果經文出現四字母詞,他必然會在自己的福音書裡沿用上帝的名字。謝姆-托比的希伯來語文本雖然沒有使用四字母詞,但是他卻使用「神名」一詞,例如在馬太福音3:3。這證明《基督教希臘語聖經》使用「耶和華」一詞是有根據的。
謝姆-托比把馬太福音的希伯來語文本抄進他的《埃本·博漢》論文裡。這份希伯來語文本是哪裡來的?喬治·霍華德教授曾在這方面作了廣泛研究,他認為「謝姆-托比所用的馬太福音希伯來語文本,是大約在基督教紀元最初四個世紀內寫成的」。a但是,有些人可能不同意霍華德的看法。
霍華德指出:「謝姆-托比所抄錄的馬太福音希伯來語文本,跟希臘語的馬太福音正典有很多差別。」例如,根據謝姆-托比的文本,耶穌論及約翰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女子所生的,從沒有興起一個比施浸者約翰大的。」耶穌的下一句話,「可是在天上的王國裡,較小的比他還大」,卻在文本裡給刪去了。(馬太福音11:11)類似地,在現存的《希伯來語聖經》希伯來語文本和希臘語的《七十人譯本》之間,也有許多詞句上的差別。儘管彼此有若干差異,這些古代文本卻對比較研究有一定的幫助。
正如上文提及,謝姆-托比的馬太福音文本曾使用「神名」一詞,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些就是馬太在他的福音書裡實際使用四字母詞的地方。因此,自1950年以來,謝姆-托比的文本被用來支持《基督教希臘語聖經》恢復上帝名字的根據。《聖經新世界譯本——附參考資料》仍然引用這個文本。b
[腳注]
a 參閱《新約研究》,43冊,1997年1月號,58-71頁。
b 紐約守望台聖經書社1984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