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起對別人行善的責任
1 使徒保羅勸勉第一世紀的基督徒說:「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來13:16)他們甚至在逆境之下也努力幫助弟兄;這樣行能夠加強他們對上帝的愛和彼此間的愛。(約13:35)照樣,我們也受到鼓勵要對別人行善。
2 為了幫助我們這樣行,耶和華作了安排使我們在靈性上受到良好的餵養和裝備。每期《守望台》和《儆醒!》向我們提供何等豐富的資料!盡快閱讀所收到的每期雜誌是令人多麼喜樂的事!我們沉思基於聖經的資料時,不妨記下若干要點,以便在外勤服務上及與別人交談時運用出來。此外,我們也要贖回時間為聚會作準備,尤以每週的《守望台》研究班為然。個別地研讀上帝的話語可以幫助我們養成『基督的心志』,同時使我們能夠把美好的事跟我們所遇見的人分享。——林前2:14-16;詩19:14。
3 值得承擔的責任:愛戴耶和華的人把自己的一生呈獻給他。我們若負起獻身所帶來的一切責任,就可以表明我們全力支持耶和華,且與撒但的世界及其可憎的行事方式保持分離。藉著緊緊跟從耶穌基督的腳蹤,我們能夠為別人立下優良的榜樣。(彼前2:21)環務大會的節目——例如1992服務年度環務大會的節目——鼓勵我們履行自己所作的獻身決定。1992服務年度環務大會的主題是:「負起我們自己的責任」。
4 經常參加聚會使我們有機會彼此分享富於造就的思想。我們也能夠從個人研讀及為聚會作準備獲得許多可與別人分享的資料。對別人表現這種個人關注可以促進溫暖、友愛的家庭氣氛。我們若對聚會有所貢獻,就表明我們的確同意保羅在希伯來書10:24,25所說的話而負起鼓勵別人的責任。
5 悉力追求額外的責任:在1992服務年度,我們能夠追求額外的責任,諸如從事輔助或正規先驅的服務嗎?與其過度關注如何達到時間的定額,何不全神貫注於把握更多機會參與召集的工作呢?(約4:35,36)經常跟其他具備資格的傳道員和先驅一起工作可以幫助我們改善自己在服事職務上的技巧。有更多人作輔助先驅也會對會眾產生健康的激勵作用。若是可行,何不申請作正規先驅,或者安排在本年度經常或不時作輔助先驅呢?
6 有各種職責向會眾中獻了身、受了浸而具備資格的弟兄打開。(提前3:1-10,12,13)此外,人人都能夠在聚會裡發表有意義的評論,參加神治傳道訓練班,接受委派作示範或在服務聚會裡擔任其他節目,從而表明自己樂於服務。甚至兒童也能夠在這些事上,以及在王國聚會所裡所表現的行為上堪作模範。研究班若接獲委派清潔王國聚會所或照料別的類似需要,兒童也可以參與而予以一臂之助。——《月報》4/76第6-8頁。
7 耶穌表示他樂意承擔對別人行善的責任。他說:「我肯。」(路5:12,13)我們無疑能夠跟從耶穌的榜樣,鼓勵和幫助弟兄、感興趣人士和我們在外勤服務上所遇見的誠懇的人經常跟耶和華的組織聯絡交往。若要承擔「向眾人行善」的責任,我們就必須下定決心,作出努力,而且也許需要作點個人犧牲。(加6:10)不過,當我們看見所結的善果時,我們無疑會同意保羅所說的話:「這樣的祭是上帝所喜悅的。」——來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