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第25章注釋
猶地亞行省 這是羅馬的一個行省,其總督的官邸位於凱撒里亞。這裡說非斯都「上任」,指的是他就任猶地亞行省的總督。
凱撒 又譯「皇帝」。當時的羅馬皇帝是尼祿。他的統治時期從公元54年開始,直到公元68年他自殺身亡時結束,那時他大約31歲。使徒行傳25-28章提到的凱撒指的都是尼祿。(另見太22:17;徒17:7的注釋以及詞語解釋)
我要向凱撒上訴! 據聖經記載,這是保羅第三次行使自己的羅馬公民權。(至於另外兩次,請看徒16:37;22:25的注釋)羅馬公民在宣判之後或受審期間,都可以向凱撒上訴。既然非斯都明顯不願意作出裁決,而前往耶路撒冷也肯定得不到公正的審訊,保羅就正式要求把案件交由羅馬帝國的最高法庭審理。看來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竊賊、海盜或叛亂分子當場被捕,官員是可以拒絕當事人的上訴請求的。很可能就是由於這個緣故,非斯都先跟「謀士們」商量,然後才准許保羅上訴。(徒25:12)後來非斯都請到訪的希律·亞基帕二世一起審問保羅,也許是為了在向「皇上」(即尼祿)呈交案件時,能夠提供更清楚的資料。(徒25:12-27;26:32;28:19)此外,保羅提出上訴也讓他能到羅馬去,這實現了他先前表達過的心願。(徒19:21)耶穌向保羅提出的關於未來的保證以及後來天使對保羅說的話,都表明引導事情發展的是上帝。(徒23:11;27:23,24)
亞基帕 指的是希律·亞基帕二世。他是大希律王的曾孫,希律·亞基帕一世跟妻子齊普娜斯生的兒子。(徒12:1;另見詞語解釋「希律」)
百妮基 希律·亞基帕二世的妹妹。歷史上廣泛流傳的一個說法是,她跟亞基帕有亂倫的關係。後來,百妮基成了提圖斯的情婦,當時提圖斯還不是羅馬皇帝。
長老 在這裡指猶太國族中帶頭的人,而聖經常常把這些人跟祭司長和抄經士一併提及。(另見太16:21的注釋)
皇上 又譯「至尊者」,希臘語是Se·ba·stosʹ,羅馬皇帝的一個頭銜。這個希臘語詞是拉丁語頭銜Augustus(奧古斯都)的希臘語譯法,意思是「配得尊崇的」「受到敬重的」「至尊的」。有些譯本在這裡寫的是「皇帝」或「聖上」。在本節經文,這個頭銜用來尊稱凱撒尼祿(公元54~68年)。第一位獲得「奧古斯都」這個頭銜的人是屋大維(即屋大維烏斯),而尼祿是繼他之後的第四個羅馬皇帝。(另見路2:1的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