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台線上書庫
守望台
線上書庫
中文繁體(國語)
  • 聖經
  • 出版物
  • 聚會
  • 《警》72 1/8 24-27頁
  • 母親的決定獲得洗雪

你選擇的內容沒有影片。

抱歉,載入影片時出現錯誤。

  • 母親的決定獲得洗雪
  • 警醒!1972
  • 小標題
  • 相似資料
  • 醫學上的考慮
  • 毅然離去
  • 政府的反應
  • 醫藥界危言聳聽
  • 保護兒女避免濫用血
    王國傳道月報-1992年
  • 獼因子與你
    警醒!1994年
  • 我們的嬰孩是在家裡出生的
    警醒!1976
  • 「乖乖,不要哭!」
    警醒!1983年
查看更多
警醒!1972
《警》72 1/8 24-27頁

母親的決定獲得洗雪

《儆醒!》雜誌駐加拿大通訊員報導

以上的報章標題向世界揭露一位母親勇敢地保護孩子免受一項危險而不必要的手術的戲劇性故事。

場面:加拿大安大略省京士頓的一間醫院。時間:1970年四月二日午夜一時三十分。一位醫生準備強迫一個新生女嬰接受輸血。她的母親蓮恩·特華爾是一位耶和華見證人。特華爾太太曾請求醫生採用較安全的光線療法。但醫生憤然拒絕。勇敢的母親遂憑家人之助將嬰兒從醫院帶走,雖然兩名醫生企圖強留她們。

病人轉換醫生或醫院的事時有發生。通常沒有人會加以留意。可是這次卻被人大為張揚。故事迅速傳遍加拿大、美國和中美洲,直至英國和歐洲。報章、無線電和電視都將這件事大為渲染。許多大字標題聲稱嬰兒被「攫去」和「拐走」。醫生們發出可怕的預言。省政府的一個官員宣稱政府已向法官控告嬰兒的母親,但後來又說沒有提出控告。警方發出入屋搜查令。兒童保護協會請法庭簽發監護令,但法官因沒有接獲正式通知而拒辦手續,政府的檢察官也承認母親有權將嬰兒帶走。

這一切騷動的起因如何呢?一個女嬰,婉妮·戴雲娜·特華爾,於四月一日清晨在安大略省斯密城的聖佛蘭斯醫院出生,重8磅5安士。在該日較後的時候她顯出血液不適合的徵象,有一位醫生說情形並不嚴重。

特華爾太太在生產之後的同日下午六時必須離開醫院去法庭和遺離她的丈夫辦理離婚手續。醫院人員向她保證當她返回時嬰孩會仍在那裡。但她在兩小時後回來時,嬰孩已經不在了。經過查詢之後她發現嬰孩被兒童保護會帶往六十哩外的京士頓醫院。這位年青的母親於是在父母兄弟陪伴之下驅車前往京士頓。她在那裡發現嬰孩未經她的同意便被交在特拉希爾醫生手裡,而這個醫生曾在幾宗案子中以強迫耶和華見證人兒童接受輸血而聞名。

特華爾太太與特拉希爾醫生討論她的嬰兒婉妮·戴雲娜的病況。醫生說嬰兒的膽紅素已增至每100公撮有18毫克。既然嬰兒強壯活潑,這種情形並不表示有換血的必要,可是特拉希爾卻表示絕無商量餘地:「我要為孩子輸血,即使為此而入獄也在所不惜,」他聲稱。特華爾太太請求他施行較少危險的光線療法,但他悍然拒絕。

在面對如此迥異的意見時,誰應該作決定呢?母親抑或醫生?醫生可能是對的,但他們也會犯錯!這是誰的嬰兒呢?若作了錯誤的決定,誰的損失最大——母親還是醫生?誰最關心為孩子的福利作最佳的選擇?

有時當醫生作決定時,他們並沒有表現專業人士所應有的冷靜和謹慎,正如加拿大醫藥協會的雜誌有一篇文章承認:「在耶和華見證人的病例上,外科醫生們往往變成感情衝動、惑亂而蠻不講理。……他們對耶和華見證人的分子懷有很深的成見。」一位『感情衝動和蠻不講理』的醫生可以為孩子作出最佳的決定嗎?

醫學上的考慮

在為特華爾太太的嬰兒決定治療時,醫生應該考慮到什麼醫藥因素呢?嬰兒的情況究竟需要換血抑或運用光線療法?

傑弗遜醫藥中心兒科主任及著名的醫學雜誌《北美兒科專刊》的編輯漢斯·奇杜教授曾分析在面臨嬰兒的膽紅素增高時所應考慮的因素。在「未能完全體會換血的危險」這個標題之下,他作了以下的勸告:

「嬰兒在出生一星期內膽紅素若增至或接近每100公撮20毫克,醫生循例會為嬰兒換血,但這其實是最不幸的作法。[特華爾的嬰兒膽紅素量僅是18毫克]我們必須有勇氣將全部真相及所牽涉的危險告訴父母。許多人認為寧願冒機會甚微的腦損壞危險(倘若出生後一週內膽紅素沒有升至每100公撮25毫克超過一日以上的話),而不願冒喪生的危險。(1965年,第12卷,210頁)

特華爾太太想要有一個活的孩子而不願冒換血的危險(此舉可能致命),而且嬰兒的膽紅素也遠未達到每100公撮25毫克的危險程度。

換血的危險相當大,但特華爾太太所要求的光線療法(將病者暴露於強光或日光之下)卻被醫藥刊物所推薦。J.A.羅西醫生在1968年第41卷的《兒科》醫學雜誌上曾將這種方法譽為「簡單,廉宜和安全。」

在堅持施行更危險的手術一事上,特拉希爾醫生可說是合理嗎?抑或僅是『感情衝動和蠻不講理』,正如加拿大醫藥協會雜誌所描述一般?

毅然離去

既然醫生拒絕考慮母親的意願,她遂決定往別處求醫。特華爾夫人抱著嬰兒。她的一位同伴說,「來,我們離開這裡吧。」特拉希爾醫生抓住那人的外衣答道,「不行,你不能走!」這引起了一番糾纏。兩名女職員扭著母親的手臂企圖將嬰兒搶走,她們愚蠢地危及孩子和扭傷了母親的手臂。

特華爾太太緊抱著嬰兒,在她兄弟衛護之下走入電梯(那時她在七樓)。電梯一開始下降警鐘隨即大鳴。她怎能通過大堂的守門人出去呢?可是她步出電梯時,守門人被鈴聲所驚動,急忙衝進電梯上七樓。於是母嬰遂得以毫無阻撓地進入等待著的汽車裡。這時特拉希爾醫生正糾纏著與特華爾太太同來的男子們,甚至糾纏到行人路上以圖阻止他們進入第二輛等候著的汽車中。

我們可以期望獄卒挺身阻止獄中的囚犯逃出,但這卻是一間醫院。這個醫生無疑在醫學禮貌上創下新的一頁。

政府的反應

現在政府當局打算怎樣呢?

報章宣傳這名嬰兒被拐走;警方受命追尋。有人在州議會中提出質問。社會家庭局長約翰·耶林哥宣稱政府已向法庭控告嬰兒的母親。但與耶林哥先生同一部門的一位官員立刻否認曾提出控告。法院頒發入屋搜查令要搜查華特爾太太的家,但皇家檢察官旋即下令將其取消。

兒童保護協會向法庭申請監護權,但因法官不許而大發怨言。法官加榮是一位重視法律的人,他想讓父母有公平的發言機會而拒絕魯莽行事。他記得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在判決耶和華見證人一件較早的案子時曾指出見證人也有受通知和審訊的權利。法官表示尊重高等法院的意見而拒絕在正式訴訟手續進行之前採取行動。

皇家檢察官C.J.紐頓稱讚斯密城亞殊威醫生的行動,但卻承認說:「嬰兒的母親有同等的權利將嬰兒從醫院帶走。」

面對著這些紛耘的意見,《環球郵報》(多倫多)評論說:「昨日一個三日大的嬰兒失蹤引起了令人惑亂的法律爭論。」

其實這種混亂是不必要的。母親自然有權將嬰兒帶來。這是她的孩子。人們有權聘請和辭退醫生。在醫生和病人的關係上這乃是基本的道理,而明理的醫生均會樂於尊重病人的權利。兩者之間的互相信賴乃是關係的基礎;這件事根本不應帶有任何強迫的性質。

醫院亦然。醫院並不是監獄。一個病人或病嬰的父母並不需要「主任」(醫生)的許可才能離開醫院。事實上,有些醫院曾因為企圖干預想出院的病人而被判賠償損失。

醫藥界危言聳聽

在這些事上醫生們往往危言恐嚇,說孩子若不接受輸血,即使不死也會遭受腦損害。

他們沒有向公眾透露的是,嬰兒接受輸血後照例會在智能上遭受發育障礙,換血的死亡率極高(有人估計高達百分之十)更不在話下。

1970年一月六日的醫藥世界新聞在「換血的危險」標題之下聲稱:「成紅血細胞增多症嚴重到需要換血的新生嬰兒永無法追得上正常的兒童。」愛德華·史基星格醫生在對接受換血的兒童作過試驗之後報導說:「在兩次試驗中,最低分的兒童大多數是由於成紅血細胞增多症而接受換血的兒童。」

鑑於這些不利的結果,同一文章繼續說:「對兒科醫生說來,換血的手術看來已不受歡迎了。」

替孩子接生的亞殊威醫生也發出聳聽的危言。「這個小女孩生存或免受無可醫治的腦損害的機會與我今日贏得愛爾蘭獨贏馬票的機會相等」他對電訊報如此說。可是,這種武斷的言論卻令人不禁生疑,因為亞殊威後來承認說:「老實說,我無法向你描述這種病症,因為我自己對這件事認識不深。」

現在婉妮·戴雲娜怎麼樣呢?這位對於由她而起的一切爭論毫無所知的孩子被母親帶往別處的朋友家裡,在那裡接受一位有經驗的護士施行光線療法。經過五天暴露於藍光之下,她完全康復了。

為她作檢驗的一位醫生發現她「活潑、發育良好而毫無不正常的跡象。」作此文時她和母親在家裡,從各方面看來都快樂、聰明和正常。

在這件事上最不高興的大概是特拉希爾醫生了。除了對孩子的健康提出通常的危言恐嚇之外,他還責難保護兒童協會「疏忽」而沒有設法將嬰兒拘留;他又咎責安大略高等法院「在這問題上逃避責任。」

在四月三日接受《電訊報》記者訪問時,他敘述牽涉到耶和華見證人孩子的另一個病例。孩子「患了白血球過多症。在醫生施行輸血之前,孩子的父母到京士頓醫院將孩子帶走。多倫多的醫生決定聽從父母的意願不予輸血,出乎意料地,」特拉希爾醫生說,「孩子竟能生存。」

「出乎意料地,」特華爾的嬰兒也一樣。「出乎意料地,」每個為了避免輸血而從醫院帶出來的耶和華見證人孩子也得以康復。可是絕不出乎意料地,在加拿大有六名耶和華見證人的孩子被當局從父母手中奪去以接受強迫的輸血,結果完全死去。

在六月三日,母親、嬰兒和她們的法律顧問一同在渥太華電視上出現解釋事情的經過及原因。雖然特拉希爾醫生早已宣布這嬰兒的「死亡機會甚大」,婉妮·戴雲娜卻大聲而清楚地表明她正活著。後來這項節目在加拿大各地播出。

鑑於這件事的經過,我們不禁想到法律教授侯活·奧歷在《醫藥世界新聞》(1969年十二月五日)所作的評論,他認為醫生與病人的關係是可以改善的,「如果醫生們不再行事彷彿自己是上帝的受膏者一般。」

許多好醫生都尊重病人父母的意見,這是值得稱讚的。這些醫生樂於接受病人父母所作的決定,這樣雙方才可以彼此協力合作和建立一種彼此有益的關係。

父母所作的決定是不容忽視的,從上述事件可以見之。婉妮·戴雲娜受到一位敢不同意醫生所為的母親所保護。由於她發育正常、健康活潑和快樂,她母親的決定終於獲得了洗雪。

    中文繁體(國語)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入
    • 中文繁體(國語)
    • 分享
    • 設定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隱私設定
    • JW.ORG
    • 登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