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具有羅馬公民身分
在公元第一世紀,羅馬公民身分是相當貴重的。羅馬公民享有若干寶貴權利和豁免權。舉例說,他不可以被人鞭打或虐待以圖迫他招供。
基督的使徒保羅曾利用他身為羅馬公民的權利,而他具有羅馬公民身分的聲言是憑他本人說出而立即被人接納。何以官員接受保羅個人的聲明而無需加以證實呢?(使徒行傳16:37,38;22:25-29)當時極少可能會有任何人敢作虛假的聲稱,因為這是一項可以處死的過犯。古代歷史家斯維都尼亞寫及克勞第阿斯皇帝在位期間的事:「外國人採納羅馬家族的名字是非法的,有任何人若僭取羅馬公民身分的權利便要在愛斯基連山山坡上受到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