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你穿什麼要緊嗎?
聖經以服裝代表人在耶和華上帝面前具有蒙嘉許的地位。在大災難中生還的「大群人」被描述為「身穿白衣」。這代表他們由於對耶穌基督所流的血懷具信心而在至高者面前享有莊嚴、清潔的地位。(啟示錄7:9,13,14)關於將臨的『上帝全能者大日子的戰爭』,聖經提出勉勵說:「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人見他羞恥的,有福了。」——啟示錄16:14,15。
因此,我們若要在上帝的大日子表明自己已經披上真正基督徒的品格,就必須在靈性上保持儆醒,不受俗世的行動、態度和方式所染污。不但如此,基督徒既穿上這樣的「服裝」,便應努力為耶和華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服務。(路加福音12:35-40;21:36;彼得後書3:14)基督徒若被發現像看守聖殿的利未人在崗位上睡著的情形一般,那會是多麼可悲!據猶太傳說,犯過的利未人要光著身子受鞭打,衣服被拿去焚燒。
既然聖經以衣服代表人在耶和華上帝面前蒙嘉許的地位(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按理說來上帝的僕人豈不應留意在實際的服裝方面穿些什麼嗎?我們不應忽略一件事實,那便是,耶和華上帝用獸皮作衣服,給犯了罪的亞當和夏娃穿著。用來描述衣服的希伯來字意思是「長袍」。因此,這些長袍無疑足以掩蔽第一對人類裸露的軀體。——創世記3:21。
多個世紀之後,至高者會特別留意他僕人所穿的服飾。他賜給以色列人的律例要求他們「在衣服邊上作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民數記15:38)同時,「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是耶和華上帝所憎惡的。」——申命記22:5。
衣邊的特別繸子和底邊繸子所釘的藍色帶子將以色列人與其他民族分開,並藉此不斷提醒他們要遵行耶和華的一切誡命。(民數記15:40)禁止人穿著特別為異性設計的衣服可以保全兩性間的天然區別。這種習慣使男人希望看來像男人,女人希望看來像女人。在服裝上破壞這種內在的感覺可能導致同性戀。因此上帝的律法具有保護作用,防止人受到不道德的引誘。
以色列人不能忽略服裝的重要性而以等閒視之。上帝賜下律法後數世紀,耶和華的先知西番雅宣布將有災禍降在一切「穿外邦衣服」的人身上;這些人可能穿著埃及人和巴比倫人的服飾,與上帝律法的規條並不一致。(西番雅書1:8)只要律法一天生效,以色列人便必須遵行它的規條。例如,耶穌基督指出,故意違反任何誡命均會阻止人承受上帝的王國。他說:「那違犯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且教別人也這樣做,在天國裡要成為渺小的。」(馬太福音5:19,《現譯》)一個以色列人若堅持要穿沒有繸子的衣服,因為這種款式不合他的口味,他便顯露出蔑視律法的獨立自主精神。這種傲慢態度必然會阻止他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
當然,基督徒並不在摩西律法及其中關於衣服的詳細規條之下。反之,不是特別規條,而是合乎體統的感覺和愛人之心促使基督徒在服飾方面將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可參閱哥林多前書10:23,24;哥林多後書4:1,2)不錯,平衡的思想和愛心會阻止真正的基督徒以個人的選擇為先,而不理會在服飾上是否使他人不悅或發生反感。他們的服裝絕不應使人對他們自稱為耶和華上帝的僕人一事發生疑問。
當參加基督徒的聚會或為上帝的王國對別人作公開見證時,穿著什麼是應該特別考慮的。使徒保羅提出勸告說:「我也希望女人在衣飾方面樸素大方,……要有好行為,與自己所宣認的信仰相稱。」(提摩太前書2:9,10,《現譯》)同一的指導原則也適用於基督徒男子身上。服飾不應過度華麗或標奇立異使太多注意力落在個人身上,但也不應不修邊幅。其他的人應該能夠看出基督徒為人謙遜,衣飾合乎體統。頭腦健全?在選擇服裝方面基督徒應當表現健全的頭腦和合理的思想。在與崇拜有關的場合,基督徒的服裝應與神聖服務的尊嚴一致。
當然,倘若感興趣的人士開始參加基督徒的聚會,我們不應使他們因自己的外表感覺不安,反之我們應以仁愛的精神招待他們。以別人所穿的衣服來衡量其人是否配聽真理乃是錯誤之舉。門徒雅各告訴基督徒同工說:「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你們就看重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麼?」——雅各書2:2-4。
可是,窮人在受浸成為基督徒之後就不應繼續穿著『骯髒衣服』參加聚會。他若沒有能力購買樸素,整齊的衣服,他的弟兄會予以協助。(參閱雅各書2:14-16)因此,他的卑微環境並不能阻止他穿著為他的上帝增光的衣服。
是故,基督徒穿什麼是要緊的。他們應該努力不讓任何人有理由對他們的謙遜和思想健全發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