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所有麻醉劑都有危險嗎?
「我是十七歲的高中學生。吸食大麻差不多有一年了,」一位青年寫信給紐約《郵報》醫學顧問專欄說。「我的許多朋友均使用麻醉劑,」他繼續說,「他們聲稱只要不碰烈性毒品,吸大麻是無妨的。你們的意見如何?」
認為大麻無害的見解正日益普遍。原因之一是科學界的言論互相矛盾。看來每次有人責難麻醉劑時,便有人起而為之辯護。
擁護者甚至以若干醫藥用途為論點。據說麻醉劑可以舒解綠內障和哮喘的病徵,和緩癌症化學療法所引起的噁心和嘔吐。至於它對癲癇症,睡眠和食慾的影響的研究也在進行中。
既有這類對它有利的言論為後盾,許多人遂相信大麻的危險不會超過,甚至少過,酒精和煙草。他們認為政府禁止麻醉劑是使人享不到其中樂趣。因此在若干國家中正有一股強大壓力,要使大麻「無罪化」。
《儆醒!》的目的並非評論某些麻醉劑應該合法與否。歷史透露許多人如願以償地獲得他們所要的東西而不管是否合法。有些人不理自己所為的醫學後果,從大多數人不顧壓倒性的危險警告而吸煙可以見之。
可是對於那些留意到醫學和或道德問題的人卻應該有足夠的資料為根據以作出明智的決定。以下的資料便是以這個宗旨而提供的。
責難大麻是冤枉的嗎?
對大麻影響力的相反發現促使美國密爾窩基《日報》的一位記者詢問科學家說:「對大麻的有害或無害方面,你們專家豈不能聚集起來辯論一下嗎?」
加州大學醫學物理教授鍾斯回答說:
「我們因為質詢不同的問題而獲得不同的答案。例如,你若僅是察看大麻的起碼用途或偶然的用途,便看不出很大的損害。但我是受訓練去研究它的長期影響的。我在這方面卻發現了車載斗量的證據。」—— 1977年五月廿九日,28頁。
這類「長期影響」背後的一項因素是大麻的活躍成分,四氫大麻酚,它積聚在人體的脂肪組織,如腦的神經和睪丸、卵巢的生殖細胞中。它與酒精正好相反,酒精是水溶性的,在數小時之內就被體內的新陳代謝作用使其進入水份和二氧化碳裡。但四氫大麻酚卻在攝取之後數週仍然檢查得出。
關於四氫大麻酚的積聚有害到什麼程度雖然意見不一,但對頭腦影響的廣泛報導卻是值得考慮的。例如,鍾斯博士堅稱,「父母和教師們的確關注到青年吸食者在性格上發生的重大改變。」他補充說:「我從未見過他們的顏容和眼睛神采奕奕。」
牙買加的京士頓醫院醫藥部主席荷路博士也認為「『根渣』[大麻]吸食者的性格改變……在牙買加是慣見的事。」冷淡,從現實生活退縮和無能或不願持續地集中精神也是他們所引述的徵候。
大麻影響頭腦的有力證據是事實上,繼海洛英之後,吸食大麻據報是人們進入美國聯邦基金精神病院的第二主要因素。同樣地,哈貝爾博士致函《紐約》雜誌,寫道,「當我探訪摩洛哥的一間精神病院時,我看到全間病房的病人均是因長期吸食大麻而住院的。」
以上的非難若是真的,那末我們便可以合理地看到精神損害在與別人的社交關係上反映出來。在這方面有證據嗎?
影響到人與人的關係
雖然美國國立濫用麻醉藥研究院一項為期三年的調查對大麻損害人體作了最低的估計,但據《美國醫學新聞報導》,它發現「使用者和不使用者在家庭關係上有發人深省的差別。」該項調查聲稱:「我們發現大量吸食大麻與家庭破裂有極大關係。」
有一宗家庭破裂的極端例證發生於美國德州,那裡有一位父親不斷企圖殺死他那二十歲的兒子。那位父親詳述那導致他殺子的環境,說:「我曾以他為榮,以他為樂,我們以往一起做事——直至三年前發生了這一切事。」
那位兒子開始使用『維里音』(一種鎮靜劑)和大麻。父親痛苦地說,「他改變了,他完全改變了,我以為已經糾正了他,他又故態復萌。他找到職業,不久又辭工,把錢花在這種東西上。他一直以為他是對的。」
當然,大麻對家庭的有害影響是很少如此極端的,但為了暫時的享受以致危害到與親人的關係是值得的嗎?
其他的關係也可能受到影響。一位中學教師寫信給《今日心理學》雜誌,稱讚其中一篇文章「使這種麻醉劑[大麻]脫離神話化的影響。」這篇文章在醫學立場大致上對大麻有利。但這位教師補充說:
「我為了課室中有『薰薰然』的學生在場而提高儆惕。我不敢說他們的智力衰退是使用麻醉劑的結果,但我留意到在多人的場合,使用麻醉劑的人甚至在口頭上也難於和常人溝通簡單意見,反之亦然……這種『無害的』刺激品已或多或少地為人築起了一道牆。」—— 1977年三月刊,8頁。
顯然地,麻醉劑不但使服用者受到影響,而且使用得不合時這件事實更加發人深省。上了大麻癮可能破壞一個人的良好判斷力。這種癖好並不局限於個人「娛樂」,反之它往往涉及生活的必需活動。使用者傾向於把生活集中在本身享樂上而忽視別人。他們那受了抑制的判斷力甚至會成為無辜的人的潛在危險。何以如此呢?
危及他人
美國國立濫用麻醉藥研究院主持人杜邦博士說,「我對這種麻醉藥最大的憂慮是,它對國內車禍的潛在影響力。」
《醫藥通訊》詳述這種危險。報導說
「百分之42吸食低量(每枝煙含4.90毫克四氫大麻酚)和百分之63吸食高量(每枝煙含8.40毫克四氫大麻酚)大麻煙的人表明在吸食一枝大麻煙之後駕駛能力衰退。他們做出不尋常的行為,包括『忽略交通燈或停車訊號;……茫然不覺或無端警覺到行人或停泊的汽車等。』」
你以為在課室中「薰薰然」而判斷力不佳的人會在駕車時表現抑制能力嗎?那末,使用這種麻醉藥便不僅是「個人」的事。反之,家人、同學、同事甚至完全陌生的人均可能受到影響和受害。
雖然近來的科學辯論趨於遮蓋大麻在醫學上的危險,但這並非意味到若干毫無疑問的危險並不存在。
證明在醫學上的危險
除了仍在辯論中的危險如腦損壞,抑制細胞生長,減少精子的產生,染色體損壞等之外,仍有若干種醫學上的危險存在,這是很少人提出異議的。
其中之一是肺損壞。美國國立酒精中毒研究會紐約分會會長披斯聲稱:「大麻對呼吸系統的刺激較煙草強烈得多。要大量吸煙二十年才能產生病症如嚴重的竇炎、咽炎、支氣管炎和氣腫等,若每天吸食大麻則祇要一年就能產生同樣的病症。」
此外,醫藥通訊報導一項研究表明「吸食大麻煙像吸食香煙一樣,能使肺細胞在組織培養基中加速惡性變質。」鍾斯博士也引述患癌症危險的醫學明證,說:「給30名駐德的美軍作的支氣管活組織檢查表明,他們曾經每月吸食25至30公分的印度大麻(與大麻同類但四氫大麻酚含量較多),數月之後,其中24人發現有患癌前的損害。」
因此,大麻對健康的危害不能僅以仍在辯論中而置之不理。
可卡因(古柯鹼)又如何?
被人認為相當「安全」的另一麻醉劑是可卡因。它曾成為玩品,給富人、名人,購買得起或偷足錢購買的人去享受。在百多年前,一種混和可卡因的酒備受名人讚揚,如四位歐洲國王,美國和法國總統、法國大主教、教皇皮雅士十世和利奧十三世,他曾以金牌賞給釀酒者。甚至可口可樂汽水在最初十七年也攙入可卡因,直至1903年左右才以咖啡因代替這種興奮劑。
關於可卡因給予人的感覺,一位作家說:「它直接刺激你的頭腦,促成純粹歡娛的感覺。……受了可卡因刺激的頭腦像個狂動的彈球機,在電力達到高潮時閃出藍光和粉紅光一般。」另一人說:「在可卡因影響之下我感到自己是個王。」
可是這種暫時逃避現實要付出什麼代價呢?哈佛大學研究家威爾利解釋說,「可卡因並非奇跡地使人精力充沛;它僅是放出早已存於神經系統若干部份裡的化學能量。結果,當麻醉劑的暫時作用消退時,那人會有『倒下來』的感覺,比平時更無精打采。」
一位吸食者說,「我好像從高天墜下深淵。」另一人說,「我對批評過度敏感,當我在斷癮時你不會喜歡在我身旁。」
據美國國立濫用麻醉藥研究院一項為期四年的可卡因研究所得,可卡因絕不是無害的娛樂品,反之它是「嚴重地被人濫用的麻醉藥」,它的副作用包括焦燥、失眠、妄想狂甚至死亡。
它是值得的嗎?
有人也許辯稱,可卡因像大麻一樣,也有其醫藥的用途。因此,他們認為,它必定是安全的。但是一種治病成功的藥物並非意味到它絕無危險性。一位藥物學教授寫道,「甚至最有益的藥物也具有強烈的不利作用。」「我們只好說任何藥物對大多數病人在大多數時間是利多於害而已。」
那末,為了醫治較大的禍害。服食任何藥物均是一種計算過的冒險。病人或他的醫生必須決定是否要冒這個險。可是在沒有醫學上的理由要這樣行時,有什麼理由要服藥造成禍害呢?一個人應該僅為了片刻歡娛而毒害身體嗎?聖經載有富於常識的答案說:「我們應該潔淨自己,除去身體和心靈上一切的污穢。」——哥林多後書7:1,《新譯》。
但有人也許會辯稱使用大麻或可卡因無異於使用酒精飲品,它是大多數社會認為可以接納的。他們推論,「飲酒若是可以,為什麼大麻和可卡因就不行呢?」
首先,值得留意的是,大多數人使用酒精飲品是以之為一種舒暢,鬆弛的飲料而不是要喝醉的。正如上文指出,身體處理酒精與處理食物相似,在頗快的時候便將之消化。可是,過量飲酒達到神思紛亂的程度又是另一回事。這引起了一項實際的爭論:任何麻醉藥或酒精,若是用來主要在改變我們的思緒時,能夠在道德上予以認可,視之為一種娛樂嗎?
關於這點,令人感興趣的是,聖經雖然贊同以酒為飲品,但並不贊同以之作為思緒改變者:『醉酒的……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
同一原則也可用於大麻和/或可卡因的例子上。它們不能用來作為食物或飲品。它們的用途主要是在改變一個人的精神狀態。這在若干方面是有害的。
使用任何麻醉劑或酒精致醉會令人做出有異於在充分自制時所願做的行動。例如,失去自制會導至性雜交而帶來性病、私生子和家庭破裂。為了避免這些難題,聖經敦促「各人要曉得……控制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外邦人一樣。」——帖撒羅尼迦前書4:3-5,《新世》。
可是一個人在麻醉劑,如大麻和可卡因,的影響之下往往不能「充分控制自己的身體」。身體已受毒品所控制。因此人們需要以全力對付今日的壓力和保護自己遠離那些能夠導致疾病和傷心的欺騙誘惑。聖經明智地指出「謀略必護衛你,聰明必保守你,要救你脫離惡道。」——箴言2:11-13。
受到毒品誘惑的人可以問問自己:為什麼我要借助麻醉劑來逃避現實?一個健康,平衡的人需要以改變頭腦的正常功能為樂嗎?吸食麻醉劑的全部經歷豈不都是以自我為中心,削弱忠貞和危害健康的嗎?
正如鍾斯博士所宣稱,吸毒「使人喪盡了健康,精力充沛和活躍的人生樂趣。」一對青年夫婦在下文所述的經驗證明此言的真實,但他們卻學懂了如何不需毒品便可使生活充實滿足。
[第7頁的精選語句]
「大量吸食大麻與家庭破裂有極大關係。」——美國國立濫用麻醉藥研究院
[第7頁的精選語句]
「要大量吸煙二十年才能產生病症如嚴重的竇炎、咽炎、支氣管炎和氣腫等,若每天吸食大麻則只要一年就能產生同樣的病症。」——披斯博士
[第9頁的圖片]
一名男子以鼻吸可樂(可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