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在什麼意義上?
有一次耶穌的門徒腓力對他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約翰福音14:8)耶穌回答這個問題時宣布說:「我與你們同在這麼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翰福音14:9)耶穌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考慮一下有些人對耶穌的話所作的奇異解釋。有些人相信,既然人看見耶穌便也看見了父,耶穌就必然是全能的上帝而與他的父耶和華完全平等的了。
相信這件事的人也引用「舊約」的若干經文,這些經文是指耶和華上帝而言,但基督教聖經的執筆者(在「新約」中)卻將其應用在耶穌基督身上。且舉個例說明:上帝通過以賽亞先知說:「唯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以賽亞書43:11)詩篇的執筆者在對上帝所作的禱告中說:「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篇36:9)可是,基督教聖經的執筆者卻宣布,人類的救主和光與生命之源是耶穌基督。——約翰福音1:4;5:26;8:12。
鑑於這些類似的經文,以及上帝的兒子曾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這是否足以證明耶穌就是全能的上帝呢?讓我們看看。
聖經屢次將耶穌基督稱為上帝所「差來」的主要代表。(例如見約翰福音3:17,28,34;5:23,24,30,37。)饒有趣味地,聖經時常將代表別人的人當作他們所代表的人來說。請考慮兩個例證:
(1)馬太的福音說耶穌在作過登山寶訓之後進入迦百農城,「有一個百夫長進前來求他」醫好他的僕人。(馬太福音8:5 13)可是路加福音7:1-10的類似記載卻說這百夫長「託猶太人的幾個長老去求耶穌來救他的僕人。」
(2)在馬可福音我們讀到,「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求耶穌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馬可福音10:35-37)可是,馬太卻說對耶穌提出的這個請求其實是由「西庇太兒子的母親」代他們提出的。——馬太福音20:20,21。
當然,沒有人會根據這些聖經記載認為猶太人的長老就等於百夫長,或雅各和約翰的母親等於他的兒子。類似地,僅因為聖經在有些部分論及耶和華上帝的事在其他部分被應用在耶穌基督身上,沒有人應當因此便認為耶穌與上帝同等。聖經這樣行的真正原因是,耶穌代表上帝。a
上帝的兒子是否為了這緣故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呢?不錯,但這句話所含的意思並非僅是指子代表父而已。腓力求耶穌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這暗示腓力想耶穌以可見的方式將上帝顯示給門徒看,例如上帝在古代藉異象向摩西、以利亞和以賽亞所顯示的一般。(出埃及記24:10;列王紀上19:9-13;以賽亞書6:1-5)可是,在這樣的異象中,上帝的僕人所見的並非上帝自己而是他的象徵性表象。(出埃及記33:17-22;約翰福音1:18)耶穌的答覆表示,腓力已獲得一些較這種類型的異象更佳的東西。既然耶穌十全十美地將他父的品格反映出來,而父是唯獨子才完全「知道」的,看見耶穌基督便有如看見上帝本身一樣。——馬太福音11:27。
例如,上帝的兒子所施行的奇跡將耶和華上帝的愛心和他對人類福利的深摯關懷表露無遺。難怪耶穌將加利利拿因城一個寡婦死去的兒子復活過來之後,旁觀者驚嘆說,「上帝眷顧了他的百姓!」——路加福音7:11-16。
藉著耶穌所說的話的內容和說話方式,人們有進一步的機會「看見父」(意即看出他的品格、旨意和目的)。聽耶穌說話的人獲知上帝審判人是按照他們內心的情況而非按照外在的環境,例如財富、教育程度、在禮儀上的潔淨程度或國籍等。(馬太福音5:8;8:11,12;23:25-28;約翰福音8:33-44)這與猶太的宗教領袖所提倡的觀點多麼不同!——可參閱約翰福音7:48,49。
耶穌說話的方式也使他的聽者意識到他們所聽到的是來自上帝的信息,「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馬太福音7:29)他並沒有奉其他教師之名間接地說話(像當時文士們的習慣一般),反之耶穌時常以第一人稱說話,例如:「我告訴你,」「我實在告訴你們」,和「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請留意馬太福音5:20,22;6:2,5,16;約翰福音1:51;3:3,5,11;5:19,24,25。)有時耶穌甚至宣告將某些人的罪赦去,以致有些人指責他篡奪上帝的特權而犯了褻瀆之罪。——馬可福音2:1-7;路加福音5:17-21;7:47-49。
但耶穌從沒有纂奪上帝的地位。他很敏於承認他憑之說話和行事的權柄並不是來自他自己的。反之這是一種託付的權柄,因為「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約翰福音13:3;可參閱馬太福音11:27;28:18;約翰福音3:35;17:2。)因此耶穌宣告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唯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翰福音5:19;可參閱約翰福音5:30;8:28,42。
既然耶穌所行的每一件事都是與上帝的旨意完全一致的,看見耶穌的人便可以在一種意義上可說是看見了上帝的作為。聖經評論家艾爾拔·班恩斯在他對約翰福音14:9所作的注解上說得不錯:「就看見了父。這不可能是指上帝的精質或本體,因為他是人目所不能見的,在這種意義上說來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看見上帝這句話的意思只是上帝將他自己顯現出來;或藉著某種顯示,使我們獲悉他的品格,他的旨意和他的計劃……當然,認識子就是認識父。他們在天性和心意方面如此協調一致,以致人若了解一位,便同時也了解另一位。」——可參閱約翰福音10:30。
[腳注]
a 關於代表被當作他們所代表的人來說的其他例證,可參閱馬太福音10:40;18:5;路加福音9:48;約翰福音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