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重燃地獄之火
《儆醒!》雜誌駐法國通訊員報導
「梵蒂岡發出嚴厲警告。」「重訪地獄。」「地獄發不起火來?」「教會定要堅守關於來世的教義——基督徒為此而苦惱。」
以上是報章和雜誌對梵蒂岡信仰教義組前年發表的有關地獄的書函所評論的文章標題,這封書函是教皇若望保祿二世所正式承認的。
這封官式書函提醒所有天主教高級教士和神學家「要對信仰的基本真理具有完全的信心。」其中包括「魂」在人死後繼續生存,「義人在天上享福」和「受咒詛者在『地獄』受永劫的懲罰」等。
論到教皇所認可的這些梵蒂岡教義,巴黎的《世界報》寫道:「關於地獄,羅馬教會提醒人說這種懲罰是真實和『永遠』的。這項教條無疑是在現代人心中惹起的最大難題之一。……它是一切教條中最令人沮喪和不足信的。曾經取代宗教法庭的羅馬教會嚴厲地以之提醒我們,既沒有註解也沒有誠意去解釋。」
近年來的「冷地獄」
這項『地獄真實性』的嚴厲提醒使誠懇的天主教徒更加驚異和沮喪。何以故?因為多年以來天主教教士已把地獄永火主題淡然置之。法國《快報》週刊強調這點,它寫道:
「地獄在經過多年有意無意間被人遺忘之後又再度成為新聞。……它其實是一項未經討論的題材。自各教會宣揚地獄以來三十年已經過去了。天堂和煉獄之說也沒有較好的功效。新一代的天主教徒很少甚至沒有接受關於永生的教育。」
天主教教士被變革之風吹來吹去。科技的進步、舊日殖民地主義的結束、人權的擴大、民眾教育的普及。這一切均有利於教士們多點傳講關於現世而非來世,尤其是地獄。
在天主教國家,例如法國的教士和飽學的天主教徒看來,「冷」地獄已成為時尚。他們的解釋是現在已沒有人依然相信上帝會使人在實際的火中永遠受苦。反之,據說被定罪者的永遠受苦是被褫奪權利,永遠不得見上帝的面。
地獄「冷卻」的觀念反映在近年出版的天主教參考書上。例如,一本《天主教字典》聲稱:
「神學家把被定罪者的懲罰劃分成喪失和感覺兩方面,所謂喪失是指我們的主所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吧,』於是歸納為剝奪面見上帝的權利。……喪失的痛苦是因喪失關於天上福樂的知識而起的。」
可是,教皇保祿六世早在1968年已開始重燃這個「冷」地獄之火。後來,他在「信仰宣言」中重申那些繼續拒絕上帝的愛的罪人「會進入不滅的火中。」在為教皇若望保祿二世所認可的這封近期書函中再度提醒天主教徒說地獄仍是一處十分可怕的地方。
中世紀的恐嚇抑或現代教條?
「你一入這裡,就絕無希望了。」這是但丁的《地獄篇》在地獄門上的題句。這篇14世紀的詩章把地獄描寫為深坑,其中分成9個環,通到地球內部撒但所居之處。每個環代表痛苦和刑罰的增加程度。
這位中世紀的意大利詩人以想像的文字描述羅馬教會的初期和當時流行的天主教教條。多個世紀以來藝術家們描寫在地獄受苦的慘狀。在世界各地博物館和多間天主教堂所見的名畫「最後審判」便是一例。這是梵蒂岡西斯廷教堂內最著名的米蓋朗琪羅的大壁畫,據說委派他繪畫的一位教皇保祿三世見了也嚇得要死。
歐洲許多羅馬式和哥德式建築的大教堂的正門雕刻也令人膽寒。例如,數百萬往訪巴黎的遊客見到聖母院中央入口頂上的「最後審判」石刻時都感到不寒而慄。無可否認,各種藝術作品所描寫的是實際上的肉體苦刑。
「是的,」受過現代教育的天主教徒會回答說,「但這些藝術作品所描寫的僅是表明在中世紀利用地獄永火教條恐嚇『無知的魂』去事奉上帝而已。今日,開明的天主教徒知道『最後審判』的情景僅是象徵被褫奪面見上帝權利的罪人在精神上的痛苦而已。」
但此說的漏洞卻使天主教會陷入窘境。倘若一切藝術品所描寫的地獄都是誤傳的,為什麼梵蒂岡裡面最著名的藝術品卻是兩位教皇(克里門七世和保祿三世)所下令製作的呢?另一方面,倘若這是教會正式教條的真實描繪,那末,為什麼會容許天主教士把這項重要教條淡忘了這麼久呢?誠懇的天主教徒不禁懷疑。
「精神磨折」是否使地獄的情形有所改善?
許多誠懇的天主教徒懷疑的另一事情是,即使地獄「冷卻」,所受的苦僅限於永遠與上帝隔絕的精神苦惱,但這是否與上帝的愛一致呢?法國宗教作家亨利·菲斯特在《世界報》寫道:「基督徒所崇拜的上帝是折磨者嗎?……上帝是個虐待狂,把受人服從的喜樂置於他頑強的創造物的痛苦之上嗎?」
《快報》週刊作出以下的有趣評論:「大鍋沒有了,但地獄繼續存在。據說這是『人因拒絕上帝而使自己置身於其間的情況。』地獄是隔離的意味……即使在地上的監獄中,單獨關禁也被認為是最大的磨折。」「正如現代神學家所解釋,地獄的可怕不下於中世紀藝術家所描寫的狀況。」
一本天主教字典引述天主教「聖」奧古斯丁所說,失喪的痛苦「是這麼重大的懲罰,以致我們所知的一切磨折都不能與之比擬。」
因此聲稱不肯悔改的罪人會受永遠的精神痛苦是否比古典的「硫磺與火」地獄有任何改善之處呢?許多誠懇的天主教徒都同意認為,在實際上,磨折人的精神與磨折人的肉體一樣可怕。兩樣的刑罰都和上帝公平與慈愛的聖經概念相反。
上述的《快報》週刊文章提出問題說:「一位仁慈的上帝怎會使他的創造物永遠受苦呢?這是一項基本的問題。神學家那似是而非的答話是上帝對人類自由的愛心的最終結果。」此說是否合乎邏輯呢?
聖經怎樣說?
頗有趣地,當梵蒂岡重申地獄教條之後,菲斯桂特在《世界報》發表一篇題名為「地獄的火熄了嗎?」的文章中聲稱:「若要相信地獄存在和並非空虛,就要克服許多障礙才行,最明顯的第一個障礙便是死後生存問題。」不錯,人若在死後沒有一個非物質的魂生存,那末關於「來世」的教義例如地獄邊緣、煉獄和地獄等有待魂去居住的地方都要崩潰。
聖經對此有什麼說法呢?且看天主教學者們怎樣作答:
「闡明身體與魂的區別毋過於聖經所述。」——《聖經辭典》,韋高洛斯編纂。
「『魂』的概念,意即純粹的靈、非物質的實體、與『身體』分離的東西。……此說沒有存在於聖經中。」——法國盧昂神學院聖經教授佐治·區素。
聖經清楚指出:「犯罪的魂必死。」(以西結書18:4,20,《天主教杜亥譯本》)這不但表明人的魂並非生來不死,而且表明怙惡不悛的懲罰不是磨折(不論身體或精神上),而是死亡。聖經進一步說:「因為罪惡的報應是死亡;天主的恩寵是永遠的生命。」(羅馬書6:23,《新經》)永遠的生命或永遠的死亡乃是上帝擺在他的創造物面前的選擇。——約翰福音3:16,36;申命記30:19,20。
被若干聖經譯本誤譯成「地獄」的希伯來和希臘原文(希伯來文『希屋爾』;希臘文『海地司』)的意思是死人墳墓的總稱;死者若非從墳墓復活便是遭受永遠的毀滅(希臘文『磯漢那』),a小心閱讀聖經會使任何誠懇的人確信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馬太福音25:41,46)是毀滅的象徵,亦即「第二種的死」,從那裡是得不著復活的。——啟示錄或默示錄20:9,10;21:8。
「上帝就是愛。」(約翰一書4:8)地獄永刑的教條大大誤傳了真正基督徒所崇拜的公正仁愛的上帝。純真崇拜的動機應該是愛而非病態的恐懼。(約翰一書4:16-19)由於重燃不合聖經的地獄之火的教義,梵蒂岡的確玷辱了上帝。
[腳注]
a 若要獲得更詳細的聖經證據,請參閱守望台聖經社出版的《人的希望僅限於今生嗎?》一書。
[第29頁的圖片]
西斯廷教堂內米蓋朗琪羅名畫「最後審判」的一部分
[第30頁的圖片]
法國萊因姆大教堂的「最後審判」雕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