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婦女所面對的冷酷現實
生活指數的高漲使千百萬婦女改變了生活方式。許多東西可能是家庭所需而買不起的,還有許多是她們所想要的。當家主的收入維持不了家人的慣常生活方式時,就必須作出選擇——由家庭成員出外工作以增加收入或者接受較低的生活標準。
在進食殘羹冷飯之餘,妻子也許提出建議說:「親愛的,何不讓我去找一份職業?母親說她會幫助我們照顧孩子。」
從英國至南韓,世界各地的人都感受到經濟壓力。正如一項消息來源報導,「1979年世界經濟最顯著的特色便是通貨膨脹加速。」1980年的生活費用也沒有改善。
婦女出外工作
在以往十年,美國有數以百萬計的婦女參加勞工行列——這種趨勢被人稱為是史無前例的。出外工作的美國婦女比該國歷史上任何時候為多——佔16歲以上婦女總數的百分之51!這種趨勢不僅以美國為然。在瑞典,有兒女的職業女性佔全體婦女百分之60,比美國的數字更高,今日世界的受薪勞工有三分之一由婦女組成。
許多職業正普遍由婦女擔任,在若干國家,尤其是發展中的國家裡,許多大機構都「尋求廉價和豐富的勞動力,大多數以婦女為目標。例如,新加坡婦女在出口工業機構工作的人數增加了百分之118,這些機構的男工數目在同期只增加了百分之36。」——《世界新聞評論》,1980年6月刊。
我應該出外工作嗎?
你若是一位婦女,也許你已經在外工作,或者只要你想便可以找著工作。雖然薪水未必追得上你的丈夫或父親,但你會感到在這個通脹時代,找份職業乃是使家庭收支平衡的唯一方法。
斷言婦女,包括主婦和母親們,在任何環境之下都不應出外工作是不智和不公的。可是,對出外工作所付的代價缺乏現實的看法而貿然去找工作也屬同樣的不智。只有把工作或未來工作的利益和付出的代價比較一下才能看出這樣行的實際價值。每個國家的情況雖然各異,但你若是個打算找尋職業的婦女,最好考慮一下以下的各因素。
經濟上的代價
假設一位已婚婦人有一個未上學的孩子要照顧,有人向她提供一份年薪15,000美元的職業,她實際上有多少錢可以帶回家裡呢?半數?三分之一?在若干國家,答案可能僅是五分之一!
難以置信嗎?請看看一位出外工作的妻子兼母親的經濟記錄,正如《變革時代》雜誌在「工作是要付出代價的」這個標題之下所作的報導。
你若是個職業婦女,何不花幾分鐘列個表,看看你的錢去了那裡呢?列出每日的消費,例如交通費或工作日的午膳等;你若每週工作5天,就把金額乘250倍,工作6天就乘300倍。你的職業是否需要你擁有和維持一架汽車,而你若不出外工作就無需有架汽車呢?這種消費也要算在內,你為了上班而要添置衣服、請人照顧孩子嗎?你為了工作而付出的全部代價可能使你感到驚異。
正如附表所示,這位婦女的最大宗開銷是納稅。當然,在你的國家稅率也許不若美國之高。可是你若住在歐洲,稅率甚至更高。例如瑞典的稅捐佔生產總值百分之60。同時請留意,這位婦人為了職業要付出額外的交通費和服裝費,這類消費是十分普遍的。
這位職業婦女的家庭不應把她的實際收入3,037美元視為純利。這項收入應該和她所喪失的全時家庭主婦服務相抵。這些服務應值幾何?價值遠超過許多婦女所意識到的!
「你付出了自豪之感作為代價」
在1972年所作的調查表明,倘若雇人做妥一位30歲普遍家庭主婦所做的家務,一年的代價是6,417美元。按照1980年的物價則升值至12,000美元。當然,職業婦女仍需做點家務,但在這方面所付出的時間和精力自然不及從前了。
「你無法全心工作而仍然像往常一般主理家政,」一位出外工作的母親說。「即使你的丈夫像我的丈夫一樣著力幫忙,你仍無法避免在料理家庭方面損失一些質素。你付出了自豪之感作為代價。」匆匆做妥的家務雖然難於以金錢衡量價值,但家庭生活質素受到影響是毫無疑問的。
丈夫和妻子若都出外工作,他們特別需要具有成熟的態度和保持良好的溝通。例如,丈夫若感到自己作為家主的地位受到妻子的收入所威脅,家庭團結就可能蒙受影響了,尤其是妻子的入息與丈夫相等或較高的話。妻子若懷著「錢是我自己賺來的,我應該隨意花用」的態度,情形更不會有改善。
妻子若把職業看作逃避家庭「沉悶」的主要方法,婚姻生活也會受到影響。她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將自己精力傾注在職業上,以致忽視了家務而引起丈夫的反感。另一方面,丈夫也許未體會到妻子若出外工作,家裡就需人幫助。雙方的溝通十分重要。可是,當夫婦雙方經過一日的辛勞工作,且要「超時」料理必需的家務時,溝通就可能成為難題了。
夫婦若一致同意妻子出外工作的原因以及如何處理她所賺的錢,便會在這方面有所幫助。富於伸縮性和具有重新檢討餘地的協議可以有效地防止後來的誤會。
感情的代價
「我的難題是男同事們常作挑逗性的言談」,一位出外工作的母親抱怨說。「這種事可能使你帶著苦惱的心情回家。」不少職業婦女對此表示同感。「這是一場經常的戰爭,」一位在銀行工作的少婦說。「男人們用盡手段試圖擊破我的抵抗力,招數從請吃午餐至引誘我和他們去佛羅里達州不等,使我困惱的是他們似乎愈來愈猖獗。」
雖然婦女集團對這樣的行為贏得法律保障,但正如《新聞週刊》指出,「沒有人相信法律能夠消除性的侵襲。」感情的代價可能相當重大。「一項調查顯示,感到遭受性侵襲的婦女據報患上頭痛、惡心和失眠。」這項代價是婦女必須加以考慮的,即使她們在「高尚地方」——例如銀行——工作亦然。
新任母親的女子返回工作崗位時也許發覺要付出始料不及的感情代價。「我天真地以為回去上班是一件易事,」一位生下兒子五週後返回工作崗位的母親瑪加烈說:「我已作妥準備復職,這時一個月大的賈丁士初次露出笑容,我突然感到母親天職是這麼奇妙以致想道:『我不能再出外工作而錯過了發生在他身上的許多奇妙的事……我不能恢復工作,因為這會損害了他。』後來,我終於回去上班,但心裡極之痛苦。」
兒女所付的代價
兩個兒女的母親撒拉在產下第二個孩子後即辭職不幹。「我為了孩子而辭職,」她說。「我深信母親應該盡量撥出時間和孩子一起。我不願為了額外的收入而危害家庭團結。」
有人問這個女子不出外工作對家庭生活是否造成任何差別,她肯定地答道:「我看出辭職之後孩子們的態度大為不同。他們對我開朗得多。我們之間的心意更為溝通。當我出外工作時,我看出女兒不願與我親近。我能期望什麼呢?她整天都在祖母家裡。現在我看出自己的兒女和我所認識的職業婦女的兒女的確不同。」
當然,出外工作的母親若辭職不幹,便需要作出若干調整。「我們要減省一些東西,」她承認。「在服裝方面我有個很大的弱點,我現時學懂了等候大減價才購置衣服而不是隨意購買。我的丈夫帶午餐上班而不用出外進膳,這樣行很有幫助。」
誠然,辭去工作和撥出更多時間與兒女一起不是所有出外工作的母親都做得到的。例如經濟衰退可能使丈夫失業,以致妻子的職業成了唯一的收入來源。隨著大多數國家的離婚率上升,愈來愈多妻子要獨力撫養兒女,而且所得的贍養費也不夠開銷。
可是,在有些例子上,身為妻子和母親的婦女出外工作並非為了維持家人生活而是為了保持家庭所習慣的生活水準。她們應該特別考慮一個問題:這是值得的嗎?
兒童精神病醫生羅拔·高爾士評論美國人的家庭生活說:「對許多人說來,家庭生活已變成以物質來衡量:這個家庭擁有多少東西?它能夠保持多少?人們生活得十分舒適,擁有幾架汽車、空氣調節裝置和電視;可是他們依然拼命賺錢。」這豈不是表明有重新檢討什麼應居於生活首位的必要嗎?
較佳的選擇
沒有人喜歡貧窮或捱餓。倘若不工作便要捱窮或營養不良的話,不努力達到適當的生活水準便屬愚昧了。可是今日有許多人出外工作並不是為了下一餐飯而是為了第二輛汽車、身歷聲唱機、消夏別墅等,他們拼命賺錢只是為了要擁有更多物質。
這使我們記起2,500多年前有人提出一項極合情理的勸告。「求你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箴言30:8)正如貧窮能帶來挫折、自卑和痛苦,它的另一極端——擁有太多物質東西——也能把較重要的價值,例如家庭、對上帝的崇拜等,排出生活之外。人若為了維持某種生活方式而拼命工作,以致沒有時間去照顧親人或留意怡情養性的事物,他們真的比受貧窮壓迫的人更好嗎?
與其拼命維持較富裕的生活方式,不如減去一些額外的享受,知足地過一種較簡樸的生活更能令你快樂。在許多例子上,妻子不出外工作可以節省各種與工作有關的開銷。因此,雖然境況各有不同,儉省的程度卻可能比預期為少。
何不利用這項挑戰,全家一起設法節省開銷呢?精神科醫生高爾士指出:「父母忘記兒女有一項比任何東西更殷切的需要,那便是管教和對大於自己的東西的承擔感。孩子需要有人向他們提出要求,也需要有人向他們給與。」既然如此,在減少不必要的開銷或更小心照顧家庭物品方面,何不把家中孩子的努力也包括在內呢?家庭的團結和合作是可以培養的。
既然家庭的所有成員都必需合力照顧家人的真正需要,盡自己本分會帶來滿足之感。但出外工作若僅是為了好動的精神或自私的理由,影響就頗為不同了。
真正的快樂並非來自賺得足夠金錢使家中每個成年人都擁有自己的汽車。在私人房間裡裝設電視機、身歷聲音響或隨意購買新衣並不會帶來真正的知足。人生的需求不是僅此而已。屬靈的事務能夠使人享有物質東西所無法提供的豐富生活。作為一位婦女,不論你是否要從事俗世工作,你的較大快樂會來自追求屬靈的富足。——路加福音12:20,21;馬太福音13:18-23。
[第17頁的附欄]
工作是要付出代價的
全部收入(美元計) $15,000
聯邦(美國)稅 5,238
社會安全稅 908
州稅 862
照顧孩子 2,080
家務幫傭,以每週$25計 1,250
工作日午餐,以每週$15計 750
上班服裝(最初消費$200,
然後每月$25) 500
交通費,以每週$7.50計 375
總共消費 11,963
實際收入$3,037=$15,000的20.2%
[第18頁的圖片]
我為了孩子而辭職
[第19頁的圖片]
合力減省開銷能造益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