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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84年
《守》84 2/1 5-7頁

彌賽亞會受苦和死亡嗎?

正如我們所知,第一世紀的猶太人期望有一位領袖會起來推翻羅馬政府,建立猶太人的王國去統治以色列,引進一個和平時代及帶來上帝的種種祝福。既然拿撒勒人耶穌沒有實現這種期望,猶太國就不願接納他為彌賽亞。

可是,曾經受耶穌的教訓所吸引的許多猶太人卻繼續相信他是彌賽亞,甚至在他死後也保持這項信念。為什麼他們能夠這樣相信呢?倘若希伯來文聖經表明彌賽亞會通過一個統治以色列的王國帶來一段極為幸福的時期,這些猶太人怎能繼續相信一個非但沒有實現這種期望,反而飽受苦楚而死去的人呢?

正如耶穌的猶太門徒的寫作顯示,他們在耶穌死後不久,便意識到,希伯來文聖經中,有些重要預言被忽略了,這些經文表明彌賽亞在作王統治以色列之前會執行一項初步工作。什麼工作呢?希伯來文聖經在那裡談及彌賽亞所要做的這項初步工作?

但以理的彌賽亞預言

希伯來文聖經雖然許多時使用希伯來文的彌賽亞或受膏者一詞去泛指古代以色列的君王和祭司,但是經文所指的若是這些次要的受膏者,它總是附以一些修飾性的形容詞。可是,有一節經文在彌賽亞一詞之前沒有修飾形容詞,由此表明它所指的乃是那彌賽亞。請留意這節經文怎樣說: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七個七[年],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永遠的救恩]。……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那彌賽亞」]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年]和六十二個七[年];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年],那受膏者[「那彌賽亞」]必被剪除。」——但以理書9:24-26。

令人感興趣地,這節經文雖提及引進永義,卻並非歸因於彌賽亞的統治。相反地,這件事與彌賽亞被剪除死去一事有關!

此外,我們獲知這些事件是與「除淨罪惡」有關的。這點的確值得注意,因為希伯來文聖經告訴我們,人人都生來就有作惡或犯罪的傾向。例如,創世記8:21引述上帝的話說:「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聖經也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可是,儘管我們都有這種無法完全克服的傾向,彌賽亞的來臨和死亡卻能夠實際為人「除淨罪惡」!難怪經文將這件事與「引進永義」相提並論!

此外,但以理書第9章聲稱那彌賽亞的來臨與死亡會「贖盡罪孽」。在希伯來文聖經中,「贖罪」一詞意指獻上牲畜祭物去抵償罪孽。(出埃及記29:36)可是,很奇怪地,但以理書第9章所說的贖罪與任何牲畜的死亡無關,反之,它與彌賽亞之死有關!

為人作「贖罪祭」

值得留意的是,但以理書9:24-26暗示一種代罪式的贖罪,希伯來文聖經中也有其他經文詳細地描述以代罪式的受苦和死亡來贖罪。這項預言特別談及有人受苦和死亡,藉此為他人的罪提供贖罪之方。事實上,經文直說他會以自己的生命作為別人的贖罪祭!請留意以賽亞書52:13-53:12如何預言到上帝這位僕人的事跡: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至於死。……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請留意以賽亞談及引進公義是要藉著一個人「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而成為「贖罪祭」,他憑此擔當「我們多人的罪。」既然但以理書9:24-26聲稱彌賽亞會成就這樣的贖罪,以賽亞書52:13-53:12必然是指彌賽亞的工作而言。

看來的矛盾獲得解釋

可是,倘若彌賽亞要受苦、死亡而為人贖罪,他又怎能作王統治,正如以賽亞所預言一般呢?以賽亞本人在論及彌賽亞時也暗示這種看來的自相矛盾:「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並且……延長年日,」又「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至於死。」這件看似矛盾的事怎樣實際發生呢?一個人怎可能在「將命傾倒以至於死」之後又「延長年日」呢?

正如上帝的另一位僕人有一次問道,「人死了,能再活嗎?」(約伯記14:14,《現譯》)希伯來文聖經肯定地回答說,是的!不但聖經記載上帝的先知曾把死人復活過來,聖經也告訴我們,時候將到,「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但以理書12:2;可參閱列王紀上17:17-24;列王紀下4:32-37;13:20,21。

因此,為了使上帝的話獲得實現,彌賽亞必須再生或復活。他唯獨在復活之後才能作王統治而為人類帶來更大的幸福。大衛的話可以很適切地應用在他身上:「你必不將我的生魂撇在陰間。」——詩篇16:10,《新舊》。

耶穌在第一世紀的猶太籍門徒終於明白了這些聖經預言。因此,耶穌的受苦和死亡不再被視為證明他不是彌賽亞的證據。事實上,這些事件反被視為證明耶穌是彌賽亞的確據。

何以難於受人接納?

可是,當時猶太國的大多數人發覺難以接納彌賽亞受苦和死亡的觀念。無疑這是由於當時的其他流行信仰之故。例如,許多猶太人相信他們只要努力遵守摩西律法,就能完全克服與生俱來的犯罪傾向。這些人希望以自己的力量「除淨罪惡」而無需彌賽亞以死亡為他們贖罪。

另一種流行信仰是猶太人會由於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被上帝稱義。若是如此,公義既自動屬於猶太人,就無需有一位彌賽亞去『使許多人得稱為義』了。不錯,正如赫魯斯拿指出,「在耶穌的時代,彌賽亞會被處死的主張是猶太人所無法了解的。」

在耶穌死後大約100年,猶太人仍拒絕相信一位被處死的彌賽亞。但後來有些事發生而改變了這種觀念。什麼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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