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見怎樣發揮影響
研究家詢問一位男子對於某個民族有什麼意見,他的回答是,「這個民族的性格喜怒無常、脾氣暴躁。這是他們的天性。」
「你認識任何屬於這民族的人嗎?」研究者問。
「認識一位,他是我們中學的級長。」
「這位『級長』是否正如你所想像的一般?」
「不」,他承認,「他的性情和易近人。」
「那麼,『喜怒無常、脾氣暴躁』就不是真的『他的天性』了,對嗎?」
停頓了一會之後,男子回答:「他是個例外。」
懷持偏見(英文prejudice,源自“prejudge”[預先判斷])的意思是不給別人以公正的考驗便貿然作出判斷。一個完全陌生的人可以即時被判為「懶惰」、「褊狹」或「危險」人物。這種判斷沒有任何證據,只憑先入為主的成見而然。原因是懷持偏見的人所見的不是個人而是群體。在他看來,一個民族的成員都「一律相同」,像是沒有自己個性的純種細胞一般。正如上述的例子所示,懷持偏見的人往往拼命維護自己的偏見;即使事實證明他錯了,他仍會堅持下去。《今日心理學》雜誌指出,懷持偏見的人「喜歡留意和記憶『某』人的行動與他所定的形像相符之處,但卻拒絕與該形像相反的證據。」
偏見可以助長偏見。被預先模鑄成不利形像的人往往失去自尊心,以致他們實際在生活上變成像別人所期望的一樣。聖經在傳道書7:7(《新世》)論及他們的結果說:「壓迫可以使智者行事癲狂。」壓迫之下的受害者可能變成充滿憤恨。他們對偏見變成這麼敏感,以致有時在其實沒有偏見存在的地方也看出偏見。任何外族人士若非被人以不當的懷疑相看便是被目為潛在的仇敵。因此固執己見並不是任何民族或國家的專利品。
偏見一經進入人的思想,他就會自覺地憎嫌差不多所有其他民族。有一次,若干大學生受到詢問他們對32個實在的國家民族和3個虛構民族(「但尼亞人」、「比蘭利人」、「華倫里人」)所懷的感想。令人感覺奇怪的是,對實在的民族懷有偏見的學生對「但尼亞人」、「比蘭利人」和「華倫里人」也覺得可厭。
偏見——怎樣表現出來?
懷持偏見的人未必抱有敵意。他也未必像有些偽善的人一樣,這些人聲稱他們『有些最好朋友』是屬於這個或那個群體的,但卻絕不願與那些群體的人為鄰——或成為姻親。偏見在程度上有高有低。懷有偏見的人也許的確與其他種族的人為友,但有時卻以不易察覺的方式透露自己的優越感。他也許說出一些不禮貌的、暗示人種差別的話來以致令朋友們難堪。或者他並不以平等相待,反而擺出施恩的姿態,彷彿與他們為友乃是自己紆尊降貴一般。
另一種表現偏見的方式是要求某些人符合較高的水準,但卻給予較低的評價。這些人若是失敗,他也許把失敗歸咎於種族原因。他也許責備某個種族的某些行為,但卻寬容自己的種族做同一件事。可是,別人若向這樣的人指出他懷有偏見,他就會大感憤怒;因為他完全陷於自欺之中。正如詩篇的執筆者有一次說:「他自誇自媚,以為他的罪孽終不顯露,不被恨惡。」——詩篇36:2。
「到了四歲的時候」
那麼,人們為什麼會有偏見呢?人長到多大時才會有偏見?社會心理學家奧爾波特(Gordon W. Allport)在他那題名為《偏見的本質》的經典之作中指出,人類的頭腦有「靠類別來幫助思想」的趨向。甚至在幼兒方面也可見到這種趨向。幼兒很快就能識別男與女、狗與貓、樹與花——甚至「黑」與「白」。雖然人們常以為幼兒是「不辨膚色」的,其實研究者一致認為接觸到不同種族的學步幼兒很快就開始留意到「身體特徵如皮膚顏色、面貌輪廓、髮型等的區別。兒童……通常到了四歲就充分意識到種族的差別。」——《父母》雜誌,1981年7月刊。
可是,單是留意到種族的差別就會使兒童懷持偏見嗎?未必盡然。據《幼兒發展》季刊所作的調查報導聲稱,「進入幼稚園的5歲兒童顯然喜歡與皮膚顏色相同的兒童為友。」甚至更加令人不安的是,「兒童在幼稚園時期選擇膚色相同的人作為遊戲同伴的趨勢有增加現象。」(楷書本刊自排。)其他的研究家也作出相同的結論,那便是,幼童不只留意到種族,而且留意到種族所暗示的含意。一位名叫鍾因的4歲女孩有一次說出一句令人心寒的話:「白色的人可以上來,棕色的人必須下去。」
幼童怎會養成這樣的偏見使研究家大感困惑。孩子父母的影響受到頗大嫌疑。誠然,很少父母們會直接吩咐兒女不可與其他種族的兒童遊玩。可是,孩子若看到父母對其他種族的人存有成見或態度不同,孩子便可能養成同樣的消極態度。文化的差異、同輩和傳播媒介的影響力以及其他因素都可以增強這種偏見。
不愉快的經驗
可是,對若干人說來,偏見可能是對不愉快的經驗作出過度反應所造成的。德國一位青年妻子陪同丈夫在非洲從事一項工程。她在那裡受到許多難題所困擾。她感覺有些人因為她是個女人和歐洲人而對她懷有強烈偏見。有些人的態度也使她在歐洲養成的情感大受打擊。由一味想著少數人所引起的難題,結果使她憎惡所有黑人!
同樣地,一位西印度籍的學生在20多年前曾經住在美國。他雖然服裝整齊,溫文有禮,但仍然被拒進入一間餐館;餐館的主人告訴他:「我們這裡不招待像你這樣的人。」由於以前沒有種族歧視的經驗和未知當時存在的種族緊張,他堅持要求對方予以招待——結果立即被捕!雖然當地市長下令把他釋放和申斥警察,這件事卻使他耿耿於懷。多年之後他依然對白人懷有敵意。
在其他許多例子上,正如《偏見的本質》一書指出,低貶別人看來是滿足自己對崇高地位的無饜欲望的方法。這樣行乃是「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馬書12:3)自以為優秀民族的觀念也許會發展到認為壓迫其他民族是「有理」的地步。例如,在美國販奴制度盛行的黑暗時代,黑人通常被稱為是智力低下或低人一等。這種主張是如此普通,以致甚至大力抨擊奴隸制度a的美國前總統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也有一次表示他「猜疑」「黑人……在身心方面的天賦是低於白人的。」雖然科學經已證明這樣的觀念毫無證據支持,種族偏見卻仍舊持續下去。
偏見何以繼續存在?聖經指出最基本的原因,雖然研究家們卻忽略了這件事,那便是:「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遺傳的罪性歪曲了人對事物的想法和看法。人對有別於己的事物非但不感興趣和喜悅,反而生出恐懼和不安的反應。甚至在幼童不完美的心中也可以生出可怕的「惡念」而發展成富於破壞力的偏見。(馬太福音15:19)那麼,偏見是可以克服的嗎?
[腳注]
a 傑弗遜曾起草《美國獨立宣言》,聲稱「所有人均被造成平等。」他有一次稱奴隸制度為「令人髮指」,但他自己卻蓄有奴隸。
[第6頁的精選語句]
由於一味想著少數人所引起的難題,結果使她憎惡所有與她膚色不同的人!
[第5頁的圖片]
偏見能令人互相猜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