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士當中的『性危機』
「性危機現正沖擊著天主教會的中樞神經系統,」美國路易斯安那州作家賈森·貝里這樣說。貝里曾在《全國天主教報導》雜誌裡撰文論述戀童癖,並因此獲得天主教新聞協會頒獎。關於教士對兒童的變態性行為,貝里在《華盛頓郵報》繼續指出:
「1985年以來,在美國和加拿大境內,到處都有涉及神父或修士的戀童癖個案記錄。結果,美國各教區在法律訴訟上被判罰款而招致重大損失,訴訟方面的保險額也耗費淨盡了。除了這些轉變之外,有不少報導也表明美國天主教有百分之10至20是活躍的同性戀者。」
羅得島的《普羅維登斯星期日報》報導:「在[美國]29個州裡……遭天主教教士性虐待的受害者向主教們索求賠償。至目前為止,由於法庭裁決或庭外和解,教會已經賠償了至少6000萬美元。」在路易斯安那州,一名神父承認侵擾過35個男童,被判20年監禁。可是,《普羅維登斯星期日報》指出,無庸置疑的是,該名神父「在十年內,起碼侵犯過75個兒童」。另外,一名羅得島的神父承認了26項控罪,罪名涉及對男童進行性侵犯。
紐約市一所接待離家青年的收容所「聖約之家」接受調查,結果顯示主理神父與若干青年和男童有過性不檢行為。此外,羅馬天主教亞特蘭大大主教也曾有兩年的時間與一名未婚母親通姦,真相大白後辭了職。
美國天主教主教的一次聯合會議審閱了一份報告書,涉及有戀童癖的神父被人起訴的「災難」。《普羅維登斯星期日報》指出,這份長達100頁的報告書「詳述了一項策略,要根據當時有待審訊的30宗案件,將教會民事訴訟的賠償責任限於10億美元」。對教會提出起訴的就是受害兒童的父母,他們也是天主教教徒。負責醫理案中受害年輕人的多位精神病醫生指出,受害者所受的傷害是長期的,有時甚至是永久的。
上帝的話語談到這一類「可羞恥的情慾」,男子「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並且補充說,「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羅馬書1:26,27,32;也可參閱哥林多前書6:9,10。
無疑,難題大部分是由於與聖經不符的獨身制所致,也就是禁止神父結婚。上帝的話語聖經卻清楚表明,基督教的服事者是可以嫁娶的。正如天主教《杜亥譯本》聖經(英文)表明:「因此作主教的必須……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提摩太[弟茂德]前書3:2)同時,它也指出,「禁止嫁娶」的規定證明「有人必偏離信仰,聽從錯謬的神靈和魔鬼的道理」。——提摩太[弟茂德]前書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