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問……
調情有什麼害處?
「莎拉!莎拉!」坐在後幾行的男生低聲呼喚說:「來,坐在我身旁!」雖然每隔五分鐘他便再說一遍,莎拉卻無動於衷。在她看來,這男生的挑逗僅是每日要忍受的騷擾而已。
年紀輕輕的珍妮花雖然還未夠年齡上中學,她卻敘述說:「男生會說些帶有下流含意的雙關語。他們的舉動越過了友善的程度!」麗卡補充說:「他們的眼睛才夠你瞧哩!他們帶著裝模作樣的笑臉凝視著你,那副矯揉造作的低沉嗓子簡直令我忍不住發笑。他們會盡量設法挨近你。」男生也像女生一樣常常成為挑逗的對象。約翰是個青少年,他說:「學校的女生想辦法親近你、觸摸你、用臂摟住你,她們在大堂裡走上前要擁抱你。」
誠然,許多青年人看來喜歡受到這樣的注意。一個名叫康妮的女孩子說,「這真是好玩。」她打扮風騷,吸引了不少遊蜂浪蝶投以色情的目光。不少青年人喜歡向多個異性獻殷勤。一個女孩致函《少年》雜誌說:「我喜歡跟所有男孩打情罵俏——不論我是否喜歡他們。這令我自覺更有信心,更有魅力。」
可是,身為基督徒的青年人對於調情這件事應當有什麼看法呢?調情僅是無傷大雅的玩意,是戀愛路上一個必經的環節嗎?抑或這件事帶有若干真正的危險是我們應當避免的呢?
調情包括些什麼事
在英文,調情(flirting)一詞的意思跟戀愛初期男子對女子或女子對男子所表現的正常注意並不一樣。反之,這個字詞的含義是:「輕率地玩弄愛情。」法國人把表現這種態度的女子稱為賣弄風情的人。
至於什麼行為才算是調情,要定出界說並不很容易。調情可能是看一眼、觸一下、說話的聲調、忸怩的微笑,甚至可以是一個人的打扮、站立的姿勢或舉止。我們雖然很難為調情下個定義,但每當有人成為調情的目標時,我們卻可以很容易看出來。無論如何,一個人若太年輕而未有能力結婚,對異性表現輕佻的態度或賣弄風情實在是十分危險的事。
危險的「玩意」?
一個人若受到異性吸引,這件事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事實上,在「青春發動期」,這種感覺十分強烈是很自然的事,因為造物主將我們造成這樣。(哥林多前書7:36,《新世》)或者你想知道自己有多大吸引力,調情看來可以幫助你尋得答案,而且又無傷大雅。《少年》雜誌甚至揚言「調情是樂趣!」並鼓勵女孩子如此行。該雜誌更刊登了一篇文章,提供許多有關調情技術的詳盡指示。
可是,即使調情可說是樂趣,也不足以證明這件事有益。讓我們考慮一下公義的約伯所表現的態度,他曾說:「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約伯記31:1,9-11)事實上,約伯跟自己約法三章,要控制自己的眼目,永不以挑逗的目光注視未婚的女子。為什麼呢?因為約伯是個已婚的人。他若肆意跟異性調情,就行事不當,對妻子不忠了。至低限度這樣行會挑起錯誤的慾望和期待。因此約伯斷不會跟異性調情。
誠然,你還未結婚。可是,你若仔細想想,你覺得自己比約伯有更正當的理由要特別對某個異性大顯殷勤嗎?況且,你還未到達適合結婚的年齡,對異性顯殷勤有什麼目的呢?萬一對方作出回應,你會怎麼辦?你能夠讓這份感情發展下去,直至達到結婚的地步嗎?a若不然,調情就只會為你造成挫折而已。
試圖提高自尊
可是許多時,跟異性打情罵俏的人根本沒有想到要跟對方發生感情。他或她也許只是把奪得異性的注意視作一種玩意。例如,一個名叫馬麗亞的基督徒女孩明知聖經吩咐人不可對不信者發生感情而與之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6:14)可是,她誤以為向學校的男生賣弄風情是無傷大雅的。她急忙解釋說:「我一攫住他們的注意,便適可而止。他們一旦約你出外同遊,就該停下來了。」但對方也到此便停下來嗎?
作家凱西·麥科伊在《十七歲》雜誌的一篇文章中評論說:「玩弄性的人時常是一些缺乏自尊的人,他們希望引起別人的注意和羨慕,藉此使自己覺得好一點。」向異性拋眉弄眼或觸摸對方而得到的回應也許的確能使你提高自尊,然而這卻是十分短暫的。除此以外,聖經執筆者保羅在論及真愛、溫厚的感情和基督徒的團結時,他警告基督徒做事『不要出於自我為中心,』或正如一本譯本所說,不可追求「個人的虛榮」。——腓立比書2:1-3,《新英文聖經》。
與其玩弄別人的感情,我們有一些有效、耐久得多的方法可以建立自尊。何不試試努力建造「裡面的人」,設法改善你內在的為人呢?——哥林多後書4:16,《新譯》。
「拋擲火把、利箭」
《十七歲》雜誌的一篇文章指出另一個危險,說:「調情之難於處理是因為它對不同的人意味著不同的事;可是,有時意思被人誤解了,於是感情便大受創傷。」
不錯,青年人往往天真地低估了玩弄感情對別人所造成的感情創傷。正如一句睿智的箴言說:「人欺凌鄰舍,卻說:我豈不是戲耍嗎?他就像瘋狂的人拋擲火把、利箭,與殺人的兵器。」(箴言26:18,19)影響別人感情的力量帶有潛在的破壞力。跟其他力量一樣,我們必須以慎重和負責任的方式去使用這種力量。
與人調情等於欺騙別人,這樣行是不仁慈的,甚至近乎殘忍。這樣行能夠將一份本可以是健全、愉快的友誼破壞無遺。它可以貶低別人對你的尊重。更糟的是,它可以使你過早對異性發生感情,或甚至犯性不道德!聖經警告說:「人若懷裡搋火,衣服豈能不燒呢?」——箴言6:27。
『我想別人喜歡我』
當然,想得別人喜歡乃是人之常情。也許在你看來,輕佻、賣俏的人總是最開心。那些懂得此道的人也最受人歡迎。可是,玩弄感情的人真的能與別人養成真摯、長久的友誼嗎?少而又少。不錯,有些人在受到注意的時候也許喜歡調情能手,但一旦對方注意轉移到另一個人身上,他們便會覺得玩弄感情的人十分可憎了。
不足為怪的是,在一項對少女所作的調查中,有百分之80的女孩認為男孩子「用情不專」是「要不得」的。一句古老的箴言說得不錯:「殘忍的人擾害己身。」——箴言11:17。
有益身心的交誼
誠然,在與異性的關係上保持平衡往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個名叫凱莉的少女說,她「覺得很難看清楚表現友善和賣弄風情之間的分別」。她補充說:「我是個非常、非常友善的人。」
性情開朗外向並沒有什麼不對。我們沒有必要躲藏在殼裡或擺出一副冷冰冰的面孔。能夠與人作富於造就而有見地的交談可以為你贏得許多朋友。此外,開誠布公的談話總比令人費解的眼色或羞人答答的微笑較少可能被人誤解。可是,你若只對同輩的異性表現友好,對其他人則不瞅不睬,這豈不會令有些人對你作出錯誤的結論嗎?
因此,重要之點是「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不論別人的年齡或性別如何。(腓立比書2:4)要設法避免一切可能被人視為帶有挑逗性的言談、衣著、打扮和行動。(可參閱提摩太前書2:9。)倘若你一向都以對所有人表現真正關注為人所知,你的友善就很少會被人看作羅曼蒂克的挑逗。你可以藉著自己的言談和行動向人發出這項清晰的信息:『我絕不是用情不專的人!』
[腳注]
a 請參看紐約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的《青年人所提出的問題——有實效的答案》第29章(「我已適合約會嗎?」)
[第30頁的圖片]
要對所有人——不論他們的性別、年齡如何——表現真摯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