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計劃——基督徒的觀點
首次世界人口會議於1974年舉行,出席會議的140個國家一同作出決議,宣布所有夫婦「都有基本權利,以負責任的方式自由決定生育兒女的數目,以及兒女誕生所相隔的時間。為了這樣行,夫婦也有權獲得所需的資料、教育和工具」。
很多人認為這是個很好的決議。不錯,上帝吩咐亞當、夏娃以及後來挪亞一家,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但基督徒卻沒有接獲這項命令。(創世記1:28;9:1)聖經沒有鼓勵,也沒有阻止基督徒夫婦生兒育女。在這方面,夫婦可以自行決定。要是他們有生兒育女的打算,他們可以決定要多少個孩子,並且在什麼時候生育兒女。
上帝授予的責任
可是,你有留意到世界人口會議的聲明也指出,夫婦應「以負責任的方式」決定「生育兒女的數目,以及兒女誕生所相隔的時間」嗎?這項原則正好與聖經一致。基督徒父母知道,雖然兒女是來自上帝的寶貴恩賜,這卻同時為父母帶來沉重的責任。
首先,父母有責任要照料子女的物質需要。聖經說:「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8。
供給家人生活所需並不僅限於提供膳食和繳付帳單而已,即使要應付這一切開銷已經頗費周章。在考慮到兒女數目的多寡時,負責任的基督徒夫婦會同時顧慮到作為母親的在身體、感情、精神和靈性上的需要和福利。看顧兒女要花大量時間,因此,假若母親接二連三地懷孕,不僅剝削了她的休息時間,她同時也要犧牲娛樂、個人發展、參與基督徒各種活動的機會,而且她們在身體和靈性上的健康也可能因而受損害。
負責任的基督徒父母也應該顧及兒女本身的需要。《1991年世界人口情況》一書說:「兒童若生於兄弟姐妹數目眾多的家庭裡,加上彼此的年齡差距很近,這樣他們難免要為衣食和父母的愛護,互相競爭。這樣的孩童也較易染病。即使熬過了脆弱的童年,他們的身體發育和智商發展也很可能蒙受不利的影響。順理成章,他們日後的生活也許是叫人難以樂觀的。」當然,並非所有兒女多的家庭都必然是這樣的。但基督徒夫婦在計劃要生育多少名子女時,他們無疑應當清楚考慮這些因素。
正如聖經的吩咐,基督徒父母有責任要照顧兒女靈性方面的需要。聖經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6:4。
在尼日利亞教授法律的埃默克是一位基督徒,雖然他結婚已有一年,卻不急於生育大群兒女。「內子和我曾經討論要生育多少兒女。我們起初考慮要生五個子女,後來決定三個便足夠。到現在,我們覺得有兩個兒女是較理想的。按照聖經的原則養育兒女不是那麼容易的,而且責任重大。」
為求將全部時間和精力用來事奉上帝,有些基督徒夫婦決定不要兒女。一位在非洲服務的海外傳道員贊同丈夫的決定,不要兒女。她說:「我不覺得沒有兒女是什麼欠缺。儘管外子和我沒有經歷為人父母的喜樂,但我們的生活卻叫我們心滿意足。我們專心一意幫助別人認識聖經真理,因此在多個地方,我們都有屬靈的兒女。我們深愛這些兒女,他們也深愛我們。我們彼此間存有一種難以言喻的親密關係。使徒保羅由於疼愛那些在靈性上受他幫助的人,他很適切地將自己比作一個乳養孩子的母親。」——帖撒羅尼迦前書2:7,8。
節育
聖經譴責人節育嗎?沒有。事情應由夫婦自行決定。假若夫婦雙方都決定節育,選擇何種避孕方法純屬個人的事情。不過,基督徒夫婦所採取的節育方法必須顧及要尊重生命,因為生命是神聖的。既然聖經表明,人的生命始於受孕時刻,基督徒必需避免採用會打掉或殺害發育中胎兒的節育方法。——詩篇139:16;可參閱出埃及記21:22,23;耶利米書1:5。
因此,在家庭計劃方面,夫婦可以自行作出適當的決定。有些夫婦渴望限制兒女的數目,其他人則決定採用某種避孕方法,不要兒女。目前有很多不同的節育方法,各有利弊。在作決定之前,夫婦應當緊記,某些方法成效更顯著。他們也應當弄清楚某種方法可能帶來的副作用。醫生和家庭計劃診所可以向已婚男女提供有關節育方法的建議,幫助他們採用最適合他們的方法。
一對夫婦應當自行決定要多少名兒女或不要兒女,這純屬個人的事情。可是,這是重大的決定,影響深遠。夫婦應當在這件事上祈求上帝的幫助,仔細衡量事情的各方面,然後作出明智的決定。
[第30,31頁的附欄]
常用的節育方法
絕育手術
男性:手術過程很簡單,醫生會在陰囊割開一個細小的切口,然後將輸精管截斷。
女性:醫生會施手術將輸卵管紮上或截斷,使卵子無法進入子宮。
優點:在各種節育方法中,絕育手術成效最大。
缺點:可能造成永久不育。復原手術曾使若干絕育後的男女恢復生育能力,但不能保證復原手術一定成功。a
避孕丸
包括含孕激素的口服避孕丸在內。作用在於干擾女性激素的正常分泌,使卵子無法長成和排出。b
優點:避孕成效高。
缺點:對健康產生若干副作用,但對40歲以下健康良好、不吸煙的婦女影響較輕微。
子宮帽及殺精子劑
子宮帽是個圓拱形、有彈性、套在一個張開的圈子上的橡皮杯狀帽。在塗上殺精子的膠狀劑或軟膏(殺精子劑)之後,再納入陰道內,套在子宮頸上。
優點:假若使用方法正確,是頗為安全、可靠的。
缺點:每次性交時都必須使用。要正確地將子宮帽納入陰道內是需要一定技巧的,加上要在性交前先安放好,事後隔了六至八個小時方可取出。
子宮頸帽
用塑料或橡膠製成,杯狀形的,像帽子,體積較子宮帽為小。像子宮帽一樣,子宮頸帽要套在子宮頸上,但可套得更緊貼,需要殺精子軟膏或膠狀劑的量也較少。
優點:子宮頸帽與子宮帽的有效程度大致相同,但可留在原位48小時之久。再次性交時也無須再塗上殺精子劑。
缺點:比子宮帽更難納入陰道內,在每次性交前和後都要檢查清楚子宮頸帽的位置是否得宜。有感染子宮或子宮頸傳染病的可能。在帕普測試(Pap tests)正常下的婦女方可使用。
避孕海綿
將塗上殺精子劑的聚氨酯避孕海綿納入陰道內並覆蓋著子宮頸,這樣便可以利用物理和化學作用來阻止精子進入子宮。避孕海綿用後可以棄掉。
優點:避孕海綿可以留在原位24小時,期間再次性交也不致失去效用。
缺點:據報有若干過敏性反應以及少數中毒性休克綜合症個案。
宮內避孕器
也稱為IUD, 節育環或子宮環,用金屬或塑料製成,安放在子宮內。儘管人尚未完全了解它,醫生們卻相信子宮環可以在幾方面防止受孕,其中之一可能是阻止受精卵植入子宮壁。
優點:功效可靠。
缺點:有時會引致流血或痛楚,而且其作用有時與墮胎無異。c
避孕套
套在陰莖上的安全套,可以防止精液進入陰道內。
優點:安全可靠。可以減少性病傳染的機會,包括愛滋病。
缺點:有些人不喜歡使用,因為會對性交造成若干阻礙。
體外射精
在射精前,陰莖及時離開陰道。
優點:不需任何費用、準備或外物幫助。
缺點:減低性滿足感,需要很大的自制力,極不可靠。
安全期避孕法
在女性月經周期最可能排卵的日子避免性交。
優點:安全,無副作用,在性交時無需採取任何措施。
缺點:除非夫婦雙方都有堅決的意志力,嚴守這個方法所帶來的限制,否則成功機會不大。
激素移植法
最新的節育方法,將一組用硅製成的細小圓筒植入婦女手臂的皮下。在五年內,這些圓筒會不斷放出微量激素,進入血管。在此期間,女子便不會懷孕。
優點:功效高。拔除了植入的圓筒之後,便可再次生育。
缺點:不普遍。作用有如含孕激素的口服避孕丸。假若所採用的激素是孕激素,那麼避孕的方式便很可能與人工流產無異了。d
[腳注]
a 《守望台》1985年11月1日刊第30頁刊載了一篇文章,討論絕育一事是否與基督教的原則相符。
b 《守望台》1989年9月15日刊第31頁有一篇文章,討論避孕丸如何發揮避孕的作用。
c 《守望台》1979年12月1日刊第31頁刊有一篇文章,討論使用子宮環是否與基督教的原則相符。
d 《守望台》1989年9月15日刊第31頁刊載了一篇文章,討論避孕丸怎樣防止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