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教士——誰該立下榜樣?
在耶穌基督吩咐手下跟從者去使人作他的門徒之前,其他宗教已展開各種各樣的傳教活動了。有些宗教的傳教活動較多,其他則較小,因為並非所有宗教都認為信仰要普傳天下,意即傳講一個適合所有民族的信息。
舉個例說,據《宗教百科全書》所載,信仰要普傳天下這種看法「並不是部落宗教和神道教教義的顯著特色,也不是大多數儒家學派、猶太教和祆教的公開主張」。這些宗教所以傳播開去,「主要是由於人民移居外地,或近鄰漸漸採納他們的信仰,而不是通過有組織的傳教活動的」。
該百科全書補充說:「印度教是個既特殊又極其複雜的例子。它雖然在許多方面跟傳統十分相似,並非藉宣教活動而流傳,」乃通過其他人改信印度教而逐步傳播開去,但在另一方面,印度教「確曾在不同時期展開過強大的宣教活動」。
安多弗牛頓神學院的馬克斯·L·斯塔克豪斯說:「不少現存宗教都宣稱信仰要普傳天下,並且在發源地境外積極展開廣泛的傳教活動,」伊斯蘭教和佛教也包括在內。可是,對從事海外傳教工作的基督徒來說,伊斯蘭教的傳教士絕不是他們效法的榜樣,因為在基督發出使人作門徒的命令之後相距約590年,伊斯蘭教才創立。另一方面,佛教則在基督教之前差不多590年就創立了。
自由開放的模式
據傳統所稱,佛陀發起了一項宣講佛經的運動,他吩咐手下弟子說:「眾僧徒,你們要四處弘揚佛法,……不可二人同路,要各走一方!」早在公元前第四世紀,佛教僧侶已在歐洲宣講佛經。雖然這樣,大規模的國外宣教運動始終很少。許多事例表明,佛教是靠商旅、香客或學者等各自傳播開去的。舉個例說,佛教是經由海上和陸上的貿易路線傳入中國和東南亞各地的。
荷蘭萊頓大學的埃里克·齊歇爾認為,佛教得以傳播開去主要有三個因素。因素之一是佛教「對所有宗教都採取寬容態度」,「非佛教的道理」很輕易就被接納為「初步或局部的真理啟示」,甚至「非佛教的神祇」也能躋身於「佛教眾神之列」。
第二個因素是,在國外宣教說法的僧侶已進入所謂「四海為家的境界」,意即他們撇棄了塵世間的名分地位。由於佛陀拒絕承認印度社會階級制度的宗教意義,他們就不再受這種階級觀念所規限,可以隨意與外國人來往而無需害怕在宗教禮儀上變成不潔。
第三個因素是,佛教經典並非僅以一種特定文字流傳。這些經典很容易被譯成其他文字。齊歇爾指出:「尤其在中國,最負盛名的外國僧侶無不積極從事翻譯。」事實上,他們把大量經書譯成漢文,如今漢文已成為佛經流傳的三大文字之一,與巴利文和梵文並列。
在公元前第三世紀中期,印度帝國統治者阿育王大力推行佛教,使這種信仰深入民間,並且加強在國外宣講佛經的活動。在基督之前的這段時期,宣講佛經的活動一直主要集中在印度和現今稱為斯里蘭卡的地方。事實上,直至基督教時代開始以後,佛教才傳入中國、印度尼西亞、伊朗、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緬甸、越南以及其他地區。
顯然,到中國說法的僧侶認為修改自己的信仰,以求使當地人民易於接受,此舉並無不妥之處。《宗教百科全書》指出,他們「重新闡釋佛經要義,出版維護佛教的典籍和新詩、頒布新的法則和規條、修訂佛經的部分內容、甚至更改若干道理,務求使佛教能夠跟當地固有的民間信仰、儒家和道教互相融合,並且在某個程度上使這些宗教得以復興」。
正如本刊日後相繼刊登的一系列文章表明,基督教國的傳教士有時仿效宣講佛經的前人。雖然他們把聖經譯成其他文字,但正如歷史家威爾·杜蘭特所聲稱,他們往往過於寬容,甚或提倡「異教信仰和儀式,並且把它們納入」自己的宗教習俗當中。
仿效「傳教導師」
《猶太教與早期基督教》一書解釋,猶太教並沒有像基督教一樣大力推行海外傳教活動,「相比之下,猶太教徒並沒有積極參與使人歸信的工作」。可是,這本書的作者塞繆爾·桑德梅爾卻指出,「他們至少斷斷續續地一再恢復這項活動。」
桑德梅爾解釋,「用拉比語寫成的典籍往往把祖宗亞伯拉罕描述為傳教導師」。他推斷說,「若不是由於有少部分猶太人贊同積極尋找歸信者,或至少接納其他主動歸信的人加入猶太教,他們根本不會把亞伯拉罕視為傳教士。」a
公元前的兩個世紀,由於異教的吸引力漸漸消減,猶太人顯然加強了他們的海外傳教活動,尤以在說希臘語的國家為然。這項活動繼續伸展至公元時代。可是在公元第四世紀,羅馬帝國採納了一種混雜了的基督教作為國教,猶太人的傳教活動就受到取締。
立下模式
然而,對從事海外傳教工作的基督徒來說,猶太傳教士所立下的榜樣卻不是他們要跟從的。事實上,論到當時的猶太法利賽人,耶穌說:「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馬太福音23:15)因此,雖然猶太傳教士把亞伯拉罕視為「傳教導師」,他們顯然並沒有使人歸附耶和華上帝,也沒有幫助別人培養像亞伯拉罕一樣的信心。
對從事海外傳教活動的基督徒來說,他們應該跟從的模式就是首要的傳教導師,耶穌基督,所立下的完美榜樣。在發出使人作門徒的命令之前,耶穌已開始訓練早期的門徒去執行這項任務,因為使人作門徒的工作涉及一項國際的傳教活動。由於這項計劃會持續多個世紀,一個適切的問題是,基督的跟從者會緊緊跟從他所立下的榜樣嗎?
直至第一世紀末葉,答案尚未清楚可見。隨著20世紀行將結束,現今答案就非常明顯了。在過去約1900年,自稱跟從基督的人所從事的海外傳教活動可說人盡皆知。
基督教從發源地巴勒斯坦一直擴展到全世界,西面的馬其頓僅是其中一站而已。你可以在下一期讀到有關這方面的資料。
為了舉例說明基督教國傳教士的所作所為,請留意多個世紀以來在墨西哥所發生的事。你閱讀下一篇文章的時候,請問問自己:『他們是光明的使者還是黑暗的使者呢?』
[腳注]
a 《猶太人宗教習俗指南》說:「一般認為亞伯拉罕是所有歸信者的祖宗。……按照習俗,歸信者會被稱為我們祖宗亞伯拉罕的兒女。」
[第7頁的圖片]
耶穌帶頭發動基督徒的海外傳教工作,他不但訓練手下的跟從者,而且也立下榜樣給他們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