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之聲
法庭案件在讀過「基督徒再次面對耶路撒冷的最高法院」一文後(1994年11月8日刊,英文版),我便毫不猶豫寫信謝謝你們。我把它讀了數遍,並對所發生的事大感震驚。由於阿里埃爾·費爾德曼為對的事採取如此堅定的立場,他作了一個多麼有力的見證。
A.I.B., 巴西
電池我維持生計的工作是與電池有關的。很感謝你們在「世聞點滴」一欄發表「危險的汽車電池」的資料。(1994年8月22日刊)可是,《雪地》雜誌卻沒有提及一項重要細節,那就是在跨接電池電纜時,我們應該最後才連接黑色電纜。
P.R., 加拿大
謝謝你的安全提示。——編者的話。
《儆醒!》予人安慰我讀了「予人切合實際安慰的雜誌」這篇文章。(1995年1月8日刊)其實我也有成功分發過期《儆醒!》雜誌的經驗。通常來說,人會衷心賞識能幫助他應付難題的雜誌。一位婦人告訴我,她的兒子患了注意力障害兼過度活躍症。於是我把「了解難教的兒童」(1994年11月22日刊)這期雜誌分發給她,結果她要求多取30本,以便與朋友分享其中的資料!
D.Q., 美國
在讀完「予人切合實際安慰的雜誌」這篇文章後,我小心查閱自己過期的雜誌,看看有哪些資料可以介紹給專業人士。直至現在,我曾探訪過一所日間託兒中心、幾間殯儀館、一所青年拘留中心、一間公立學校,以及本縣的地方教育委員會。轉瞬間,我的雜誌便分發光了!
D.R., 美國
獨身謝謝你們發表「聖經的觀點:使獨身成為一項恩賜」。(1995年2月8日刊)在我居住的地方,婚姻是一件大事;基督徒弟兄姊妹會催促你結婚。直至30歲,我才經常想及這件事。這時,我開始有渴求伴侶的感覺。很感謝耶和華在我感到不能再忍耐時提供這篇文章。
E.M.A., 美國
兩年前,我加入先驅(全時傳福音者)的行列。隨著時間過去,由於我能夠「沒有分心」地事奉耶和華,這使我更加感受到莫大的滿足。我決定保持獨身——這篇文章正好來得及時。
G.V., 意大利
時尚你們在「青年人問……我應當追上時尚嗎?」(1994年12月8日刊)這篇文章裡曾提到紋身。我很奇怪你們沒有引用利未記19:28的命令:「不可在身上刺花紋。」
L.D., 美國
這些話的確可以幫助人洞悉上帝對這件事的看法。當然,基督徒已不在摩西律法之下。(歌羅西書2:14)每個人在這件事上作決定時,仍最好把這節經文緊記在心。文章所報導的健康危險及紋身給其他人留下的印象,是基督徒應認真考慮這件事的額外理由。——編者的話。
六個月前,我為了追上潮流而最後在踝上刺了紋身。每當我望著腳踝時,都會提醒自己曾作了這個決定。我很擔心別人對我的品格有什麼看法。我也憂慮自己會成為會眾裡其他分子的絆腳石。下次再流行其他東西時,我的確要對事情慎加考慮。
S.C., 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