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念親兒訴心聲
1996年5月8日刊的《儆醒!》刊載了一系列與領養孩子有關的文章後,世界各地的讀者紛紛來信表示欣賞,令我們有點兒喜出望外。以下這封信尤其教人感動。
「我覺得必須指出,很多把兒女交給別人收養的父母其實很想親自撫養他們。我在學時成了未婚媽媽。父母知道後告訴我,『孩子需要父母,而且缺一不可』;既然我無法給他一個父親,就該為了他的福利著想而給人家收養。他們反對我把孩子留在身邊。事實上,家裡根本騰不出地方來讓孩子跟我住在一塊兒。我還能怎麼樣?我的父母堅稱,如果我自行撫養孩子,將來就會抱怨他叫我喪失了自由。
「後來,我的身孕越來越明顯,我被迫輟學離家與親戚同住。離家那天,我很明白,家人期望我把孩子生下來,然後交給別人領養才回家去。
「後來,我被送往一間未婚媽媽收容所。收容所的社工問我是否真的決心把孩子交給別人領養時,我知道她並不了解我實在是無可奈何的。我確實想撫養親生骨肉!我一直希望親眼看著他開懷歡笑,幸福快樂。《儆醒!》的讀者應該知道,這是很多親生母親的心聲。
「由於別無選擇,我只好採納了據稱是以孩子的『最大福利』為念的做法。自此之後,我一直深感內疚,害怕我兒子誤以為我真的對他漠不關心,棄他於不顧。
「現在我已經是一個基督徒了。聖經提醒我們必須在生活上實踐上帝的話語,否則只會自食其果。現在,我對這個真理深信不疑。事實證明,跟從世俗行事方式的人無不飽嘗痛苦。然而,受人領養的孩子需要知道,父母即使把他們交給別人撫養,也並不表示他們受人遺棄。他們的生母是深愛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