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台線上書庫
守望台
線上書庫
中文繁體(國語)
  • 聖經
  • 出版物
  • 聚會
  • 《警》97 12/8 13-15頁
  • 基督徒該憎恨同性戀者嗎?

你選擇的內容沒有影片。

抱歉,載入影片時出現錯誤。

  • 基督徒該憎恨同性戀者嗎?
  • 警醒!1997年
  • 小標題
  • 相似資料
  • 上帝的觀點
  • 要「恨惡罪惡」
  • 「上帝是不偏心的」
  • 基督徒樂於接納悔改的犯過者
  • 同性戀——教士在這件事上負有什麼義務?
    警醒!1990年
  • 同性戀的蔓延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70年
  • 同性戀——聖經對這件事的看法合理嗎?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75年
  • 現代同性戀者的「解放」
    警醒!1981年
查看更多
警醒!1997年
《警》97 12/8 13-15頁

聖經的觀點

基督徒該憎恨同性戀者嗎?

1969年,英語有一個新詞面世,就是「homophobia」,是用來形容人對同性戀者所表現的無理性憎惡或恐懼。雖然許多語言都沒有表達這個意思的字眼,但古往今來,屬於不同國家、說不同語言的民族都普遍對同性戀者嗤之以鼻。

可是近年來,許多人都認為,同性戀只是另類形式的性表現罷了。歷史學者杰里·米勒最近指出,「有越來越多人要求大眾認可和尊重同性戀者」。他說,同性戀者的「陣營不斷擴大,宣稱自己的行為是值得讚揚的,並且要求其他人也支持他們」。這種風氣在西方國家尤其普遍。可是,在世界大部分地方,就算在所謂的開放國家,許多人仍然譴責和藐視同性戀行為。

同性戀者和被人懷疑有同性戀傾向的人,往往成為眾矢之的,受盡別人的白眼和奚落,有些更遭受暴力的對待。甚至宗教領袖也對這些人懷有同樣嫌惡的態度,有些甚至私下起來攻擊他們。例如,最近希臘國家電台曾播出希臘正教會一名主教所作的評論,他說:「上帝會把同性戀者扔進烈火熊熊的地獄裡永遠焚燒,出自他們骯髒的口的尖叫聲,會永遠不絕於耳。他們變態的身軀會受盡酷刑的折磨。」這是實情嗎?上帝對同性戀者到底懷有什麼看法?

上帝的觀點

聖經並沒有吩咐基督徒要特別排斥和憎恨同性戀者,也沒有指出,上帝會用烈火熊熊的地獄去懲罰同性戀者和其他生物。——可參閱羅馬書6:23。

可是,創造主在聖經裡明確定下若干道德標準,這些標準往往跟現代人對道德的看法大相逕庭。聖經明令譴責同性戀、婚前性關係和獸交等。(出埃及記22:19;以弗所書5:3-5)上帝毀滅古代所多瑪和蛾摩拉,都是因為這些墮落的事在城中大行其道的緣故。——創世記13:13;18:20;19:4,5,24,25。

有關同性戀,上帝話語直率地說:「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18:22)上帝向以色列人頒布的律法規定:「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利未記20:13)那些行獸交、亂倫和通姦的人都要受到同樣的懲罰。——利未記20:10-12,14-17。

使徒保羅在上帝靈示之下指出,同性戀行為是「可恥的性慾」的表現,而且是「違反本性的」。他寫道:「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性慾。他們的女子把合乎本性的用處變做違反本性的用處。男子也是這樣,撇下女子本性的用處,男同男彼此貪戀,慾火焚身,做出猥褻的事來,就在自己身上,受到這種錯謬行徑所當得的十足報應。他們既然不肯確切地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著不蒙認可的思想,做出不該做的事來。」——羅馬書1:26-28。

在上帝眼中,不論是同性戀、通姦、淫亂,全都是可憎的。聖經絕沒有在這方面妥協讓步,或含糊其詞、模稜兩可。所以,真正的基督徒也不會為了迎合現代文化,或想受人歡迎,就貿然寬容聖經視為「可恥的性慾」,更不會支持提倡同性戀是正常生活方式的各種運動。

要「恨惡罪惡」

聖經勸勉說:「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詩篇97:10)因此,上帝要求基督徒恨惡任何違反耶和華律法的事。可能在有些人眼中,同性戀行為是比其他不道德的事更為可憎的,因為他們認為同性戀是反常的性變態行為。可是,基督徒該憎恨同性戀者嗎?

詩篇執筆者在詩篇139:21,22就這事提出若干線索,經文指出:「耶和華啊,恨惡你的,我豈不恨惡他們嗎?攻擊你的,我豈不憎嫌他們嗎?我切切地恨惡他們,以他們為仇敵。」我們要是忠於耶和華和他所定的原則,就該切切恨惡那些故意反叛耶和華和跟他為敵的人。撒但和他手下的鬼靈肯定就是這些仇敵之一,有些人也很可能屬於這類人之列。然而,基督徒卻不能僅憑外表去判斷人,因為我們無法鑑察別人的心。(耶利米書17:9,10)如果僅因為一個人行差踏錯,我們就假定他已經無可救藥,肯定是上帝的仇敵,那就不對了。在許多事例上,犯過者只是因為無知,不明白上帝所定的標準才犯錯的。

所以,總的來說,基督徒不會輕率地憎恨別人。即使基督徒恨惡某些人的生活方式,也絕不會肆意傷害他們,也不會憎恨他們。相反,聖經勸勉基督徒要「同所有人和平共處」。——羅馬書12:9,17-19。

「上帝是不偏心的」

不論人犯了什麼不道德的罪,只要他真心悔改,耶和華都會寬恕他。耶和華絕沒有把某種形式的不道德行為視作特別可憎。「上帝是不偏心的」。(使徒行傳10:34,35)例如,請考慮一下公元1世紀哥林多會眾的情形。使徒保羅寫信給他們,說:「難道你們不知道,不義的人不能繼承上帝的王國嗎?不要受迷惑了。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通姦的、供人滿足變態慾望的男子、男和男同寢的、偷竊的、貪心的、醉酒的、咒罵的、敲詐的,一概不能繼承上帝的王國。」然後保羅指出,有些從前是淫亂者、通姦者、同性戀者和竊賊都被接納成為哥林多會眾的一分子。他解釋說:「你們有些人以前也是這樣的。不過,你們已經洗淨了,已經被分別為聖了,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憑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稱為正義了。」——哥林多前書6:9-11。

當然,耶和華絕不會容忍任何人持續不斷地違反他完美的道德律法,他痛恨一些頑梗不化,漠視他命令的人。可是,他卻讓所有人有機會跟他和好。(詩篇86:5;以賽亞書55:7)既然這樣,真正的基督徒就不該把同性戀者或任何人視為眾矢之的,譏誚和奚落他們,倒要把這些人視為有機會成為基督門徒的人,以尊重和富尊嚴的方式對待他們。聖經說:「在我們的拯救者上帝看來,這是美好的,是可蒙悅納的。他的旨意是要所有種類的人都可以得救,獲得真理的確切知識。」——提摩太前書2:3,4。

基督徒樂於接納悔改的犯過者

聖經多次表明,上帝是會寬恕人的,並指出,他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上帝」。(尼希米記9:17;以西結書33:11;彼得後書3:9)聖經也進一步把上帝比作耶穌比喻裡的浪子的父親:他兒子離家到遠方花天酒地,把父親分給他的產業都花光了,最後醒覺過來,決心改邪歸正,返回父親家裡。他父親得聞兒子回來,就主動出去迎接他。——路加福音15:11-24。

犯過者是可以痛改前非的。因此聖經鼓勵人要除去舊的品格,穿上新人,「在推動思想的力量上……更新」。(以弗所書4:22-24)那些行惡事的人,包括同性戀者在內,都可以在思想和行為上洗心革面。事實上,有許多人都成功地改過自新。a耶穌也曾向這些人傳道,他們一旦悔改,他就接納他們。——馬太福音21:31,32。

基督徒樂意接納悔改的犯過者。不論他們過往的行為怎樣,只要他們不再做不道德的事,上帝就會寬恕他們,因為「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篇145:9。

就算人仍然有同性戀傾向,只要他們願意作出改變,基督徒隨時樂意向他們提供屬靈的協助。上帝也表現同樣的愛心,因為聖經說:「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而死;上帝憑此就向我們顯揚自己的愛。」——羅馬書5:8。

[腳注]

a 請參閱《儆醒!》1995年3月22日刊「我怎樣才能擺脫這樣的慾望?」一文。

[第14頁的精選語句]

基督徒絕不會降低聖經對同性戀所定的標準

[第13頁的圖片鳴謝]

Punch

    中文繁體(國語)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入
    • 中文繁體(國語)
    • 分享
    • 設定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隱私設定
    • JW.ORG
    • 登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