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行背後的原因
綁架事件頻頻發生,成了現代社會的一大禍害。謀殺、強姦、淫辱兒童,以及種族滅絕等暴行,也同樣危害人類社會。社會危機四伏,老百姓往往不敢冒險在晚上離家外出。原因到底是什麼?
犯罪活動十分猖獗,綁架事件大為流行。歸根結底,這個問題跟人類社會一些根深蒂固的弊病有密切關係。在差不多二千年前,聖經已經預告,我們這個時代是充滿危險的。你知道嗎?請看看提摩太後書3:2-5的預言。
「到時人會專愛自己,貪愛錢財,自負,高傲,褻瀆,不服從父母,忘恩,不忠貞,毫無親情,不願意達成協議,毀謗人,漫無自制,兇悍,不愛良善,出賣別人,剛愎自用,氣焰囂張,愛享樂不愛上帝,有敬神虔誠的形式,卻沒有體現敬神虔誠的力量。」
你很可能會同意,這幾節經文雖然由來已久,卻把當今的情勢描寫得淋漓盡致。在我們的日子,人類社會弊病叢生,簡直一發不可收拾。值得注意的是,在描述人類的可悲行為之前,聖經用了以下的話做引子:「到了最後的日子,就會有難以應付的兇險時代。」(提摩太後書3:1)讓我們探討一下當今社會的三大弊病,這些都是綁架罪行猖獗的原因。
執法困難
「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傳道書8:11。
不少警察機關都缺乏資源,所以很難遏制犯罪活動的浪潮。在許多國家,綁架成了熱門的犯罪活動,因為風險小、收益大。1996年,在哥倫比亞的綁匪中,被警方拘捕起訴的不過是區區百分之2罷了。1997年,墨西哥的綁匪至少撈進了2億美元的贖金。在菲律賓,有些綁架者甚至准許肉票的家屬用支票交付贖金。
此外,執法人員也貪污瀆職,有的還從中作梗,使打擊罪行的活動不能順利進行。在墨西哥、哥倫比亞和前蘇聯的一些共和國,反綁架精英部隊的主管本身也被指控知法犯法。《亞洲新聞》報導,菲律賓參議院主席布拉斯·奧普勒指出,菲律賓的綁架案當中有百分之52是現役警員、退役警員或軍人幹的。在墨西哥,一個聲名狼藉的綁匪,據說得到「政府官員包庇,像受到銅牆鐵壁保護一樣。地方警察、州警察、聯邦警察以至檢察官,通通給他收買了」。
貧窮與社會不平
「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欺壓。看哪,受欺壓的流淚,且無人安慰;欺壓他們的有勢力。」——傳道書4:1。
當今社會上許多窮人都飽受欺壓,生活極為困苦。他們迫於無奈,惟有鋌而走險,擄人勒贖。在這個世界,貧富之間的差距不斷擴大,用正當手段掙錢又越來越難,綁票的確具有很大的誘惑力。貧苦大眾要是繼續受到壓迫,就有可能用綁架手段進行反擊,好讓有關方面知道他們實在忍無可忍了。
貪婪與缺乏愛心
「貪愛錢財的心是一切有害事物的根。」(提摩太前書6:10)「因為不法的事增加,大多數人的愛心都會冷卻下來。」——馬太福音24:12。
從古到今,世人一直受貪愛錢財的心所支配,結果犯下了種種令人髮指的罪行。很少罪行像綁架那樣,從別人的痛苦、悲傷和絕望中榨取錢財。由於貪愛錢財的心作祟,許多人不惜用嚴刑虐待陌生人,使肉票的家屬一星期又一星期地受著煎熬。這麼可怕的經歷有時會延續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
社會要是以金錢掛帥,又把人類的價值標準踐踏無遺,很明顯,這樣的社會必然是出了嚴重的岔子。在這種情勢之下,犯罪活動準會有增無減,綁架事件也不斷增多。
這是不是說,我們正生活在聖經所講的「最後的日子」呢?要是這樣,地球和我們又會有什麼遭遇呢?人類面對的可怕問題,包括綁架問題在內,可有解決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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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新事
遠在公元前15世紀,摩西律法已經規定,拐帶人的要處死。(申命記24:7)公元前1世紀,尤利烏斯·凱撒被人綁架勒贖。公元12世紀,英格蘭國王理查一世(獅心王)也有同樣的遭遇。1533年,為了拯救被擄的皇帝阿塔瓦爾帕,印加人交付了24噸黃金給西班牙征服者皮薩羅。這是有史以來最大的一筆贖金。不過,西班牙的征服者最後還是把阿塔瓦爾帕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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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警方動用大量人力物力,綁架罪行還是遏止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