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為什麼要「孝敬父母」?
「要孝敬父母。」在許多年輕人聽來,這句話好像中世紀黑暗時代遺留下來的主張。
年輕的維蒂公然違抗她的父親;她和一個男孩約會,而這個男孩既吸毒又縱酒。她也悍然出外跳舞,直到凌晨才返家。「我覺得父親太嚴,」維蒂解釋說。「那時我已18歲,我認為自己已經十分懂事。我覺得父親對我太苛刻,他不想讓我開心快活。於是我溜出去,在外面為所欲為。」
大多數青年人也許不屑維蒂的所為。然而,他們的父母若吩咐他們清潔自己的房間、做功課,或在指定的時間回家,許多青年人便頓感不悅,甚至公然蔑視父母,跟他們作對!可是,青年人對父母的看法不僅能對家庭大有影響——可以導致家無寧日,也可以使一家和睦——事情最終甚至影響到他自己的生命。因為「要孝敬父母」這條命令是來自上帝的,而且他把聽從這命令跟以下的獎賞相提並論:「使你得福,在世長壽。」(以弗所書6:2,3)這的確是莫大的獎賞。因此,讓我們重新考慮一下孝敬父母的真正涵義是什麼。
「孝敬」父母是什麼意思
「孝敬」意味到承認適當的法定權威。例如,聖經吩咐基督徒要「尊敬君王」。(彼得前書2:17)雖然你未必總是同意國家統治者的主張,卻仍然應當尊敬他的地位或官職。照樣,在家庭圈子裡,上帝授予父母若干權威。這意味到你必須承認他們擁有上帝所賜的權利去為你訂下若干規條。誠然,其他父母也許比你的父母寬大,可是你的父母卻有責任要決定什麼是對你最有益的事。在這方面,不同家庭的行事標準也許並不一樣。
誠然,即使最好的父母也會偶然行事武斷,甚至有欠公允。但是一位睿智的父親在箴言7:1,2說:「我兒[或女兒],……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同樣,你父母所訂的規條通常是為了你的好處而訂的。這些規條反映出父母對你的真摯愛心和關懷。
且以約翰為例。他的母親屢次囑咐他在橫過附近的六線高速公路時,總要使用行人天橋。一天,兩個女同學挑激他走捷徑橫過馬路;可是約翰沒有介意她們笑他是「膽小鬼!」他仍然使用行人天橋。他走了一半便聽到車輛發出尖銳刺耳的聲音。他向下一望,使他大驚失色的是,他看見那兩個女孩子被車撞個正著,拋進空中!誠然,服從父母很少涉及生命安危。然而,表現服從卻通常可以使你得益。
「孝敬父母」也意味到要接受糾正,在受到管教時不繃著臉或發脾氣。箴言15:5說,只有愚妄人才「藐視父親的管教」。
最後,孝敬的意思並非僅指表面的尊重或勉強的服從。在聖經裡,譯作「孝敬」的希臘文動詞的基本意思是把對方看作具有重大價值。因此父母應該被視為寶貴、值得大大尊敬,且是你所親愛的。這牽涉到對父母懷有親切、感激之情。可是有些青年人卻對父母毫無親切的感情。
問題父母——值得尊敬嗎?
一位叫吉娜的少女寫道:「父親時常縱酒。我晚上睡不著,因為父母時常大吵大鬧。我只是躺在床上哭泣。我不能把自己的感受告訴他們,因為媽媽很可能會打我。聖經說,『要孝敬父母,』但我卻辦不到。」
父母若性情暴戾、不道德、醉酒或互相爭吵——他們真的值得孝敬嗎?不錯,因為「藐視」父母是聖經所譴責的。(箴言30:17)箴言23:22進一步提醒我們,你的父母『使你出生』。這件事本身便是你要孝敬他們的充分理由。有一個時期格雷戈里相當忤逆,但是現今他說:「我感謝耶和華上帝,母親沒有在我未出生時墮胎或在我出生之後將我拋進垃圾箱裡。她獨自撫養我們六個孩子。我深知對她來說這是非常吃力的事。」
雖然你的父母是不完美的人,他們卻為你作了不少犧牲。格雷戈里繼續說:「有一次,我們家裡剩下的食物只有一罐玉蜀黍和少許粗玉米粉,媽媽煮給我們孩子吃,她自己卻不吃。我上床時吃得很飽,但不禁納罕為什麼媽媽不吃。如今我成家立室之後,我才了解到她為我們所作的犧牲。」(據一項研究估計,父母養育一個孩子至18歲,需花6萬6,400美元。)
再者,即使父母的行為不足為法,這並不意味到他們吩咐你的一切都是不對的。耶穌時代的宗教領袖十分腐敗。可是,耶穌吩咐人說:「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馬太福音23:1-3,25,26)這項原則豈不也可以應用在某些父母身上嗎?
應付懷恨的感覺
你若認為父母的一方濫用了權威,那又如何?a要保持冷靜。反叛是無濟於事的,懷恨在心或表現敵視的態度也不能成就什麼。(傳道書8:3,4;可參閱傳道書10:4。)一位17歲的女孩子由於父母經常互相爭吵,冷落了她,以致對父母懷恨在心。她進一步遷怒於父母試圖教導她的聖經原則。為了泄一時之憤,她犯了性不道德和吸毒。「我覺得有理由要向父母報復,」她憤然解釋說。但懷恨在心到頭來只是傷害了她自己而已。
聖經警告說:「不可容忿怒觸動你,……你要謹慎,[不可轉向有害的事]。」(約伯記36:18-21)要知道父母必須在上帝面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們若行了嚴重的不公,自會因此遭報。——歌羅西書3:25。
箴言19:11說:「人有見識(「洞察力」,《新世》),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有時,最好是設法寬恕父母和忘記他們給你的創傷。與其記住他們的過失,要將思想集中在他們的優點之上。例如,多蒂有個冷漠的媽媽和縱酒的繼父。請留意她對父母的短處表現洞察力如何使她不致懷恨在心。她說:「媽媽從不對我們表示親熱,也許由於她童年飽受虐待,父母根本沒有教她怎樣表現愛心。繼父清醒的時候對我們的活動頗感興趣,但他清醒的時候卻不多。然而,我和妹妹總算有個棲身的地方,三餐也不用愁。」
可慶幸的是,行為不檢或不負責任的父母為數很少。你的父母很可能對你十分關注,並且設法為你立下良好榜樣。即使如此,有時你可能仍對他們有點怨恨。年輕的羅傑承認說:「有時我和媽媽談論我的難題,她卻不了解我的看法,於是我大發脾氣,說出一些傷她感情的話。這是我向她報復的方法。但是當我走開時,我感到十分難過,我知道她也不會好受。」
魯莽的言詞「如刀刺人」而『造成痛苦』,但卻不能解決你的難題。「智慧人的舌頭[是]醫人的良藥。」(箴言12:18;15:1)羅杰解釋說:「雖然我覺得難以啟齒,我還是回去道歉。然後我可以心平氣和地討論難題,結果事情得以解決。」
『爸爸說得對』
有趣的一點是,有些青年人極力抗拒父母的訓示,把自己和父母弄得筋疲力竭;後來卻發覺原來父母一向是對的。請想想維蒂(上文談及)的事例。有一天她和男友駕車出外,男友給大麻和啤酒弄得醉醺醺,結果汽車失去控制,以60哩的時速撞向燈柱。維蒂死裡逃生,可是前額劃了一道很深的傷痕。事後男友逃去無蹤,甚至沒有前往醫院探視她。
維蒂承認說:「我的父母來到醫院時,我告訴他們,爸爸以前所說的話都是對的,我早就應該聽他的話。……我犯了極大的錯誤,險些連自己的性命也送掉了。」從此以後,維蒂對父母的態度大為改變。
對你來說,作點改變也許是適當的。也許「孝敬父母」看來確實是個老式的觀念。然而這不但是聰明的作法,在上帝眼中也是對的事。可是,你若很想對父母表現尊重,但卻覺得父母不了解你,或自覺受到太多約束,那又如何呢?讓我們看看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可以怎樣改善自己的處境。
[腳注]
a 我們在這裡所指的不是孩子在身體或性方面所受的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可能需要向家庭以外的專業人士尋求幫助。
供討論的問題
◻ 「孝敬父母」意味到什麼?
◻ 為何父母要訂下這麼多規條?這些規條能造益你嗎?
◻ 父母的行為若有可責之處,你仍然必須孝敬他們嗎?為什麼?
◻ 有些什麼建設性的方法可以應付你有時對父母所懷的憤恨心理?什麼行徑是愚蠢的?
[第16頁的精選語句]
「我覺得父親對我太苛刻,他不想讓我開心快活。於是我溜出去,在外面為所欲為」
[第12頁的圖片]
你對父母所訂的規條應當懷有什麼看法?
[第14頁的圖片]
父母的行為若有可責之處,你仍然必須孝敬他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