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我讀什麼書刊是要緊的事嗎?
所羅門王警告說:「著書多,沒有窮盡;讀書多,身體疲倦。」(傳道書12:12)所羅門並非勸人不要讀書,他只是勸你在讀物方面要善加選擇而已。
17世紀的法國哲學家笛卡兒(René Descartes)說:「閱讀好書就恍如跟以往有教養的人交談一般。我們甚至可以稱之為有選擇的交談,因為作者只將自己最崇高的思想表達出來。」可是,並非所有作家都值得人跟他們「交談」,他們的思想也不全是真正「崇高」。
在此,我們可以再次應用常被人引述的聖經原則:「不良的交往會破壞有用的習慣。」(哥林多前書15:33,《新世》)不錯,你與之交往的人可以模鑄你的品格。你試過跟某個朋友相處一段日子之後,發覺自己的做事方式、說話,甚至想法都開始跟朋友相似嗎?事實上,閱讀一本書就彷彿花數小時與書的作者交談一般。
由於這緣故,耶穌在馬太福音24:15所申述的原則十分適當:「讀者要運用辨識力。」(《新世》)要學會分析及衡量你所讀的資料。人人都受到若干偏見所影響,在所描述的事實方面也並非總是完全忠實。因此,切勿對你所讀或所聽見的事毫無疑問地全盤接受:「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箴言14:15。
對於闡述人生觀的任何讀物,你應當特別謹慎。例如,青少年雜誌就各事——從約會至婚前性關係不等——向人提出林林總總的勸告,但這些勸告卻不都是基督徒所應當採納的。深入研討重大哲學問題的書刊又如何?
聖經警告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不照著基督,而照著人的傳統,……藉著哲學和騙人的空談,把你們擄去。」(歌羅西書2:8,《新譯》)聖經及以聖經為根據的刊物——例如本刊——所提供的勸告其實優良得多。——提摩太後書3:16。
愛情小說——是無害的讀物嗎?
僅在美國一地就有2000萬人閱讀愛情小說成癖。當然,上帝賦予男人和女人戀愛和結婚的慾望。(創世記1:27,28;2:23,24)因此,大多數小說均以愛情為主題是不足為奇的。小說以愛情為主題並非一定不好,有些愛情小說甚至踞於優秀文學作品之列。可是,既然較老式的小說以現代標準來衡量被視為不夠刺激,近年來作家們紛紛撰寫新潮愛情小說而獲利甚豐。有些作家仍然採用歷史或中世紀的背景以增加小說的戲劇性和氣氛效果。其他作家則採用現代的風格和背景。可是,除了少數細微的不同之外,現代愛情小說大都脫離不了預想得到的公式:男女主角的愛情在萌芽時遭受威脅,但終於克服了如山的障礙。
典型的男主角是個氣宇軒昂、帶點傲慢、揚揚自得的人。另一方面,女主角卻嬌柔荏弱,大多數比男主角小10歲至15歲。他雖然時常輕蔑地對待她,她依然無可抗拒地受他所吸引。
許多時有另一位情敵向女主角追求。這人雖然仁慈體貼,但卻不能使她興奮或心醉。女主角於是以她迷人的魅力去改造那無情的男主角,把百煉鋼化為繞指柔,最後男主角也公開表示相愛不渝。以前所有的疑慮都一掃而空,於是兩人不咎既往,有情人終成眷屬……。
愛情真的像愛情故事一般嗎?
閱讀這類充滿幻想的故事可能蒙蔽你對現實的看法嗎?16歲就開始閱讀愛情小說的波妮回憶說:「我所找尋的對象是高大、黧黑、英俊的青年男子;富於刺激而性格專制。」她承認說:「和我約會的男孩子若不想接吻和觸摸,即使他仁慈體貼,我也覺得他枯燥無味。我要的是在小說裡讀到的興奮刺激。」
波妮在婚後繼續閱讀這類愛情小說,她說:「我有個很好的住宅和家庭,但總是未感滿足。……我要的是小說描述得如此誘人的冒險、興奮和刺激。我感到自己的婚姻有點不對勁。」可是,聖經幫助波妮體會到,丈夫提供給妻子的不能僅是魅力或「興奮」而已。聖經說:「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以弗所書5:28,29。
愛情小說時常描述雙方的歧見很易化解,最後獲得皆大歡喜的結局。這樣的主題又如何?它們完全不合現實。波妮回憶說:「每逢我跟丈夫意見不合,與其跟他開誠布公地討論,我寧願仿效女主角所用的策略。如果丈夫沒有作出像男主角一般的反應,我就繃著臉生氣。」聖經吩咐妻子們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的勸告豈不更合乎現實和切實可行嗎?——歌羅西書3:18。
性愛的成分
耐人尋味的是,露骨地描寫性愛的小說——在若干城市的公共圖書館可以借到——最受青少年歡迎。這類小說有害嗎?18歲的嘉蓮解釋:「愛情小說的確引起我的性衝動和好奇心。男女主角幽會時那種陶醉感和幸福感使我感到如飢如渴。因此在約會時,」她繼續說,「我企圖重溫那種激情。結果我犯了姦淫。」但她的經驗是否和她在小說裡讀到及在腦海中幻想女主角所經歷的一樣呢?嘉蓮發現:「那些感覺是作者構想出來的。它們並不真實。」
引起性的幻想的確是有些作家的意圖。請想想一位出版家給愛情小說作者的指示:「在兩性親熱的場合,應該集中描述男主角的接吻和愛撫怎樣挑起對方的熱情和性慾。」作家們進一步受到鼓勵,撰寫愛情小說「應當喚起讀者內心的興奮、緊張、深刻感情和官能反應」。顯然,閱讀這樣的書刊無法幫助人聽從聖經的教訓去「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歌羅西書3:5。
要慎加選擇
鑑於以上所述,最好避免一些會喚起不道德的感情或產生不切實際的期待的小說。何不擴闊口味,試試閱讀別種書籍,例如歷史或科學書籍呢?這並不是說小說就不應當看,因為有些小說作品不獨富於趣味,且也含有教育性。但一本小說若刻意描繪性愛、無意識的暴力、玄秘術,或描述一些拈花惹草、冷酷無情或貪得無厭的「男主角」,你應當浪費時間閱讀它嗎?
因此,要慎加選擇。閱讀一本書之前,先查看它的封面和封套;看看有沒有什麼不妥之處。即使經過小心選擇,你若仍然發現書的內容有不健康的地方,就要毅然把書放下不看。
與此迥異的是,閱讀聖經及與聖經有關的書刊會對你有百利而無一害。例如,一位日本少女說,閱讀聖經幫助她將性愛——許多時是少年人的煩惱——排出腦外。她說:「我總是把聖經放在臥床附近,並且留意在臨睡前閱讀它。每逢我獨自一人、無所事事(例如睡覺前),我的腦海就不期然想到性愛。閱讀聖經的確對我有很大的幫助!」不錯,與聖經所載的忠信人物「交談」可以給你真正的道德力量,同時為你帶來莫大的快樂。——羅馬書15:4。
供討論的問題
◻ 為什麼你必須對所閱讀的資料慎加選擇?
◻ 為什麼許多年輕人深受愛情小說所吸引?但這些讀物有什麼危險?
◻ 你可以怎樣揀選適當的讀物?
◻ 閱讀聖經和以聖經為根據的刊物有些什麼裨益?
[第287頁的精選語句]
「我有個很好的住宅和家庭,但總是未感滿足。……我要的是小說描述得如此誘人的冒險、興奮和刺激。我感到自己的婚姻有點不對勁」
[第283頁的圖片]
既然可以讀到的書刊車載斗量,你必須慎加選擇
[第285頁的圖片]
愛情小說也許讀起來趣味盎然,但它們幫助人對愛情和婚姻懷有健全的看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