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身
(Singleness)
沒有結婚。起初,耶和華上帝創造了亞當。後來上帝說:「人獨自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個相配的助手。」(創2:18,21-24)因此,人結婚本是理所當然的。以往,有些人出於特別原因才會獨身,但這樣的人很少。(見婚姻)
耶利米就是個特別的例子。當時以色列國即將大禍臨頭,孩童都會被殘忍的征服者殺害,因此耶和華吩咐耶利米要保持獨身,不可生兒育女。(耶16:1-4)耶弗他的女兒也是個例外。由於尊重父親的誓言,她甘心樂意保持獨身,全職在耶和華的會幕裡服務。(士11:34-40)
使徒保羅論及獨身的好處,說人要是沒有太大的壓力,也沒有因「慾火焚身」而行淫的危險,那麼獨身就比結婚「更好」,因為這樣就可以常常為上帝服務,「不用分心」。(林前7:1,2,8,9,29-38;9:5)雖然聖經沒提到,傳福音者腓力的四個女兒後來結婚沒有,但路加寫使徒行傳的時候,說她們「還沒有結婚,能說預言」。(徒21:8,9)
基督耶穌在地上時保持獨身,跟耶利米一樣。他曾經跟門徒談到獨身是否比結婚好,說:「這句話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惟獨有這種恩賜的人才能接受。……有些『閹人』是為了天上的王國而自願做『閹人』的。能接受的,就接受吧。」(太19:10-12)
所以獨身是恩賜,最大的好處是讓人有更多自由。耶穌在這裡打了個比喻。「能接受」不是指人實際閹割自己,而是指人心甘情願地保持獨身。不論是一生還是一段時期這樣做,他都決心克制自己,不娶不嫁。
有些教派提倡及實行強制獨身,但這是毫無聖經根據的。恰恰相反,聖經說:「在後期必有人離棄信仰……禁止人結婚」。(提前4:1-3)值得注意的是,許多使徒都是已婚的。(林前9:5)有獨身恩賜的人不用起願發誓,只要心甘情願地竭力為上帝服務,就能保持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