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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56 6/1 90-94頁
  • 在分裂的家庭中符合神治原則的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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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分裂的家庭中符合神治原則的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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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56年
《守》56 6/1 90-94頁

在分裂的家庭中符合神治原則的機巧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路加福音12:51-53;馬太福音10:36。

1.在什麼時候家庭中比較難以保持符合神治原則的行為?

當家庭裡所有的份子都是獻了身給耶和華的信徒時,符合神治原則的行為是件可能的事。一家都承認男人的家主地位和權柄,而男人亦以仁愛行使他的職權,全家人一同研讀聖經,一同參加聚會,一同從事傳道工作,分擔家庭的各項職責。但當家庭中的份子並非全部都是接受神治原則的耶和華見證人時又怎樣呢?

2.若丈夫是認識真理的而妻子卻否,則他對她的責任如何?他可以應用耶穌的什麼訓示?

2 若丈夫是個耶和華見證人而妻子卻不是,應該怎樣呢?丈夫作為一家之主的責任並不因此有所改變。他必須供給妻子所需。不但如此,他仍需盡丈夫之責去愛護他的妻子,作她的良伴,使她有適當的消遣,並且一有機會就試著幫她認識真理。當耶穌差遣他的使徒出外傳道時,他吩咐他們不要迫人接受他們的信息,反之,當別人不願聽時就住口不必說下去。再者,他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10:16)這訓示亦適用於家庭中。我們不應強迫任何人接受真理。當有機會的時候我們可以機巧地將真理向人介紹。上帝的真理並不是一條可以讓你用來驅策你的伴侶的鞭子。它並不是一件只憑壓力和持續不斷的說教就能灌入人腦中的東西。我們絕不應採用這種強迫性的方法,反之,最好在機巧地撒播了真理的種子之後,繼之以良好的榜樣作無言的傳道,讓你的基督徒行為將真理向人推薦。

3-5.彼得前書3:1-5說些什麼?這段經文應該怎樣應用?

3 聖經特別鼓勵丈夫是不信真理的妻子們用自己所立的良好榜樣作無言的傳道:「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裝飾,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裝飾,這在上帝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上帝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彼得前書3:1-5。

4 即使丈夫是不認識真理,「不信從道理的,」忠於耶和華的妻子仍需順服丈夫。當以上的經文說到丈夫雖然不聽道也可以被感化過來以及妻子不要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時,意思並不是說妻子永不用將真理講給丈夫聽,也不是說妻子永不能將頭髮梳理整齊或佩戴珠寶,更不是說妻子永不能穿漂亮的衣服。彼得只是用這有力的比對去指出妻子們所應該注意的主要是什麼,表明最重要的妝飾是一種安靜溫柔的精神,貞潔的行為和對丈夫深切的尊重。比外表更重要的是她的「心」,那內在的人。她的內心是怎樣的一個人,懷著什麼動機,具有怎樣的一種品行和精神呢?她的內心由她的行為表現出來。她的心若是美善的,就會使她有貞潔的行為和莊重的舉止。(羅馬書7:22;哥林多後書4:16;提摩太前書2:9,10)古時聖潔的婦人用這種內在美去妝飾自己,但她們也有戴珍寶和穿美衣;耶和華有好幾次把他的百姓比作一個婦人,而他則用華美的衣服和貴重的珠寶去妝飾這婦人。(創世記24:22,53;出埃及記3:22;35:22;以斯帖記5:1;以賽亞書61:10;以西結書16:10-14)因此我們不應該將這節經文只按字面硬解,反之,應該了解它只是有力地指出最重要的是什麼而已。

5 因此,忠於耶和華的妻子應該藉良好的基督徒行為將真理對她所生的好影響表現出來,以求不用說話就將不信的丈夫感化過來,或使她的行為比說話具有更大的感化力。有時妻子會因說話,說太多的話,而失去她們的丈夫。當然,她一有機會就應該將真理解釋給丈夫聽,並且向他說明她為什麼要參加聚會和出外傳道的原因,但她切不可操之過急或變得魯莽粗暴。她應該特別小心去盡她妻子的職責,保持家庭的清潔,準備豐美的食物,細心照料兒女,並且抽時間出來陪伴丈夫。她應該安排時間,揀和她的妻子責任最少衝突的時間來做傳道工作。

6.配偶不信從真理是否分居的理由?什麼時候可以分居?有什麼限制?

6 配偶不信從真理並不能作為分居的理由:「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你那不信的配偶可能因為見到你良好的行為或聽到你所作機巧的見證而最終接受真理:「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但不信的配偶若希望分離,信的一方無需企圖阻止,可以「由他離去。」有時不信的一方使家庭中的情況變成難以忍受的程度,然而卻仍要和信者同住。情況也許會艱難到令信者決定分居,因為已無法忍受下去。不信的丈夫可能以極端的暴虐行為對待妻子,或不肯維持妻子的生活,或妻子可能阻撓丈夫從事上帝的工作或在其他方面危及丈夫靈性上的福利,使他的永生希望遭受威脅。信者若認為他的配偶的反對已達到了如此地步,他可以分居,但是既然只有配偶犯通姦罪或配偶死亡才可以在耶和華眼中是使一件婚姻作廢,信者分居後不能再婚,即使他獲得了法律的准許離婚也不行。「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除非受著同樣的限制。——哥林多前書7:12,13,16,15,11;馬太福音19:9;馬可福音10:11,12;羅馬書7:2,3。

7.兒女若是不信從真理的,父母應該怎樣?

7 時常家庭中的分裂是在父母和兒女之間。如果父母是獻了身給耶和華的信徒而兒女卻不是,父母就應該盡力忍耐而機巧地教導他們的兒女。他們必須用兒女能夠了解的方式將真理灌輸給兒女,並且帶兒女和他們一同參加聚會。雖然在許多現代的家庭裡,兒女成了實際的主人,基督徒父母仍然有責任去管束他們的兒女。如果一個家主沒有能力這樣做,他就不配在基督的組織裡擔任僕人的特別職位。正如組織裡的僕人們慈愛而和婉地履行他們的職責,同樣地父母行使他們的權威時亦應該堅定,慈愛而和婉。如果父母中只有一方是信從真理的,那末信者就必須盡可能的限度教導兒女,使兒女有得救的希望。——提摩太前書3:4,5;哥林多前書7:14。

8.父母不信從真理的兒童應當採取什麼途徑?

8 當兒女接受了真理而父母卻未時,情形就比較複雜了。兒女仍然處於父母的管束之下,因此必須像耶穌一樣服從父母。但同時他們又必須像耶穌在幼年時一樣以事奉耶和華為念。兒女無疑應該試圖將真理向父母解釋,並且說明他們感覺到有研讀聖經和事奉上帝的義務,而更重要的是,他們應該盡力藉他們在行為上的進步和與父母更密切的合作表明真理對他們所生的好影響。或者他們能夠用這種方法感化他們的父母。這種事是以前發生過的。或者父母會准許兒女帶一些對真理有成熟的認識的成年見證人回家向他們更詳盡地解釋關於新世界的希望。——路加福音2:48,49,51。

9.在分裂的家庭裡,信者應該特別留心聽從什麼勸告?

9 當生活在一個分裂的家庭中時,我們在言語上應該特別小心。上帝的忠告是,「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這項忠告若適用於對待外人,無疑也適用於對待家裡的人。「不要以惡報惡」這句話也將惡言惡語包括在內。以怒言駁斥一個不信的家人可能對這人並沒有益處,但一個愛耶和華的人應該「行事不可出於好爭或自大,反之,要存心謙卑,將別人看作高於自己,不但只關懷自己的事,也要關懷別人的事。」基督徒應該避免惱怒或和人高聲爭吵,知道寧願受人辱罵也好過辱罵人:「不可含怒到日落。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歌羅西書4:6;羅馬書12:17;腓立比書2:3,4,譯自NW;以弗所書4:26,29,31。

10.妥協和讓步以什麼為限度?為什麼當我們企圖感化家人的努力失敗時我們無需感覺沮喪?

10 生活在一個分裂的家庭中的信徒應該做許多讓步去維持家庭中的和睦,希望能藉此感化不信的家人。但讓步必須有個限度,這限度就是當信徒對耶和華的忠誠達到受危害的地步時。研讀聖經,參加聚會和從事傳道工作可以受阻,但絕不能完全停止。我們可以在許多方面讓步,但放棄我們對上帝的效忠就是放棄一切,包括生命在內。當我們被迫作一決斷時,即使是對我們的家人,我們亦「應當服從上帝的權柄過於服從人。」被迫作這樣的決定是一種痛苦的試煉。彼得寫到:「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當我們必須忍受我們所愛的人的辱罵,當我們的敵人就是家庭裡的骨肉之親時,我們所受的無疑是種如火的試煉。但我們不應該覺得奇怪。耶穌豈不親自警告過:「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因此,即使我們企圖感化家人的努力完全失敗了,我們亦無需感覺沮喪。這是耶穌的預言的應驗。正如聖經說豹子不能改變它身上的花斑,我們亦無需期望將一隻山羊改變成綿羊;反過來,綿羊也不應該學山羊;我們應該繼續做綿羊。——使徒行傳5:29;彼得前書4:12;路加福音12:51-53;馬太福音10:36。

在家庭的戰線上保持忠誠的模範

11.有一個女孩子怎樣應付家庭的反對?結果如何?

11 在數以千計的關於信徒的家人變成了仇敵的例子中,我們且揀出兩個來敘說一下。有一個十六歲的女孩子得到耶和華見證人到她家裡傳道;經過幾次回訪之後,終於開始了一個聖經研究。家庭中的反對越來越厲害了,最後她的父母迫她作一個抉擇,若不放棄她的新宗教就得離開家庭。她拒絕捨棄真理,於是她的父母便立即將她趕出家去,甚至不讓她有收拾衣服的時間。當她搬到別的耶和華見證人家裡住時,她的父母更加憤怒了。他們竟向童犯法庭控告她有犯罪行為。在審訊時她的父母對她和上帝的組織提出許多虛偽的指控。形勢看來對她的父母有利,但耶和華將勝利賜給她,使她脫離了父母的管束。今日,她和另一個見證人結了婚,正將她的兒女也教養成耶和華見證人。但不止這樣。她的父母用來對付她的那種殘酷而不人道的手段使她的弟弟也站到她的一邊來,變成了一個耶和華見證人。他也被趕出家庭而送進一間孤兒院裡。當他達到自立年齡之後,他便離開了孤兒院,開始作見證工作,後來更變成一個全部時間的傳道員。他現在正以全部時間在伯特利總部裡工作。

12,13.有一個青年遭受什麼試煉?他怎樣應付?最後有什麼結果?

12 再看看一個青年在剛剛認識真理時所受的信心的試煉。他的整個家庭都反對他。當他研讀聖經的書籍並且將真理告訴家人時,他的父母弟兄姐妹都說他瘋了。他最後不得不停止和他們討論真理以避免家庭中不斷的衝突。在他到當地的王國聚會所參加了第一個聚會之後,他的父親企圖做最後一次的努力去打斷他和真理的連繫。他們開了一次家庭會議,要求他放棄他那受人恨惡和鄙視的新宗教。他一個人和全家對抗,當著父母的面拒絕停止研讀真理和與耶和華見證人來往。當他這樣說時,他的父親,一個警官,拔出他的自動手槍來,對正他的額頭喊道:「你若不放棄這該死的宗教,我就一槍打死你。」但兒子全心信靠耶和華,答道:「我不能放棄,你有膽就開槍好了。」結果父親沒有這膽量,他氣忿忿地將槍塞回槍套中,咒罵著衝出房外去了。

13 這青年後來受了浸,變成一個傳道員,然後被任命為當地組織裡的一個僕人,現在則在伯特利總部裡工作。但他的試煉尚未完結。當他決定以全部時間為上帝工作時,他的妻子離開了他,並且向法庭上訴要求離婚,理由只是因為他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事奉上帝。古時約伯的妻子叫他咒詛上帝而死去,他並不是唯一有這樣一個妻子的人;約伯當時拒絕了妻子的要求,說他要保持忠誠,到死為止。他亦不是唯一作這樣回答的人。(約伯記2:9;27:5)同時,這青年的母親對她兒子的行為深為感動,所以當她的丈夫和她離婚而拒絕維持她的生活時,她也採取了擁護耶和華的立場,參加先驅傳道員的工作,至死之日仍舊忠心。兒子今日仍在伯特利總部裡工作。

14,15.我們為什麼為我們弟兄保持忠誠的偉大表現而歡欣?但我們不應該忘記其他什麼信心的鬥爭?

14 我們時常聽聞在鐵幕後勞工營和集中營裡的忠心見證人所受的試煉,他們飢寒交逼,飽受虐待,隨時受著被槍決的威脅。他們所受的艱苦使我們不寒而慄,他們的忠誠卻使我們驚奇,他們堅定的立場和臨危不變的熱誠使我們鼓舞,使我們為他們對洗雪耶和華所作的偉大貢獻而歡欣,為他們在死亡和酷刑的威脅下仍能保持勇氣而禱告。我們同時要記得在鐵幕後和獨裁政府統治下的其他許多忠貞信徒,除了冒著以上所述的各種危險之外,還以其他方式受著痛苦的磨煉。那些生活在一個分裂的家庭裡,經常從事著神經戰,家庭裡充滿意見的衝突和永無休止的磨擦,時時刻刻受著被人告密的危險的信徒又如何呢?這樣的生活容易嗎?目擊你所愛的伴侶和你作對,反對耶和華而走向毀滅,這豈不是一種痛苦的磨煉嗎?或者是子女和父母敵對,帶來說不盡的內心痛苦。最刺心的痛苦就是從我們所愛的人加於我們的創傷而來的。

15 忍受加於身體上的酷刑並非易事,但精神上的痛苦亦是同樣難難挨。面對一隊行刑的槍手是件難事;但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受人辱罵,在自己的家裡不斷地被人指責嘲笑,因為事奉耶和華而被家人抵制杯葛,亦是同樣的不易。不錯,在許多時候人能夠逃出這種困境,容易逃過一間監獄或集中營。可是,讓我們不要忘記那些因為有些份子信從真理而有些卻不,以致經常從事著冷戰的家庭。那裡有一場不斷的24小時的信仰鬥爭在家庭的戰場上進行著。因此讓我們不要忘記這些忠貞的信徒多年來忍耐的毅力。這些試煉和逼迫也許看來並不怎樣壯觀,但可能會非常艱難。刺入人心裡最深的匕首就是由自己家裡為己所愛的人下手的,但甚至它們亦不能使獻了身給耶和華的僕人停止忠心地事奉他。

16.為真理而失去家庭的人可以得到什麼安慰?

16 在這篇文章的讀者中,有好像以上所說的兩個例中的信徒一樣為真理而失去家庭的人嗎?你是否像他們呢?你認為你失去了你的家庭嗎?若是如此,就請看看和你一同事奉耶和華而屬於新世界社會的新弟兄姐妹吧!當你觀看的時候,要知道耶穌的應許正應驗在你身上了:「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馬可福音10:29,30)你所獲得的弟兄姐妹並不限於在你當地組織裡的幾十個或幾百個弟兄姐妹。絕不,在全世界各地還有千千萬萬這樣的弟兄姐妹,準備用張開的手,大開的門,和最重要的,敞開的心,去迎接你。這個偉大的神治家庭絕不會被怨懟,挑剔,紛爭,忤逆或不信所破壞,因為它是在耶和華上帝和他所立的君王耶穌基督治理下結合起來的,而其中的每一份子都決心在這快樂的家庭裡永遠保持符合神治原則的行為!願耶和華幫助我們永遠這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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