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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受過浸沒有?怎樣受的?為什麼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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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56年
《守》56 7/1 99-104頁

你受過浸沒有?怎樣受的?為什麼要受?

「看哪!一池水!有什麼能阻止我受浸呢?」——使徒行傳8:36,37,譯自NW

1.關於洗禮的粗略知識是怎樣普遍?

耶和華的道,聖經,對浸禮這件事有充分的說明。它表明受浸是聖經要求每一個獻身於耶和華的人表示順從的第一步。為什麼呢?它具有什麼意義呢?它有什麼作用呢?我們的讀者散佈在世界各地,其中許多曾經歷過帶有宗教意義的某種洗禮形式,也懂得各種宗教在各地所施行的洗禮儀式的意義,所以在我們未開始討論聖經裡所講的基督教浸禮的意義之前,先看看什麼不是基督教的浸禮亦未嘗無益。

2.說浸禮是聖禮的論調實際上是什麼?

2 普遍說來,古代及現代的大多數宗教都認為水浸禮是一種聖禮。其實,說水浸禮是一種聖禮的理論是為害人類的宗教謬論之一。聖經所說的浸禮並不是一種聖禮;說浸禮是聖禮的論調實際上等於說這種儀式本身具有價值,並且能給予受浸者恩寵和實惠。當一個人真正受浸時,他是整個被浸入水中,而相信聖禮的人便說這種浸入水中或為水所濕的行為對於受浸者能產生奇妙的效果。

3.關於浸禮《天主教百科全書》的意見如何?

3 以下的資料乃取自《天主教百科全書》(The Catholic Encyclop aedia)第二冊,我們在此摘錄下來,以表明他們對洗禮儀式的意義意見如何。教皇佑真四世(Pope Eugene IV)在其「Exultate Deo」訓諭中對亞美尼亞人(Armenians)的告示說:「聖洗禮在聖禮中居第一位,因其為精神生命之門戶,藉之我們成為基督的肢體而與教會結合。……此聖禮之效力為能赦免所有的罪惡,先天的或實際的,以及由於罪而招致之懲罰。」「語源學」(Etymology)則謂:「然而,在教會的用法中,當單獨用到『施洗』和『洗禮』兩字而無其他形容詞時,它們是用來指潔淨的聖禮,當水淋到身上時,靈魂的罪惡亦同時得以洗淨。」

4.聖經怎樣和認為浸禮是聖禮的錯誤主張相反?

4 因此,宣稱洗禮能有赦免原罪的效力意思就是說受浸者會在天堂裡得到生命,因為根據天主教的主張,「原罪使人類失去不勞而進入天堂的權利。」認為浸禮是聖禮的觀念蒙蔽了聖經中的許多真理。我們不能在這裡詳盡地將以洗禮為聖禮的謬論所牽涉到的所有聖經道理逐一提出來討論。不過,如果你對上帝的道及本刊已研究了相當時候,你便會知道,不論是先天抑或後天的罪,罪並不能因為一個人用水浸濕了身便得到赦免。唯有靠耶和華的恩典,藉著耶穌基督犧牲他那完美屬人的生命作為贖罪祭,才能將人類從罪孽與死亡中釋放出來。(約翰福音1:29;哥林多後書5:21;希伯來書9:24-26;約翰一書2:1,2)再者,浸入水中亦不能使屬於這敗壞的舊世界的人免除由於蓄意作惡而招致的懲罰。(約翰福音15:19;加拉太書1:3,4;啟示錄18:3-8)為了同樣的原因,浸入水中並不能使人成為基督的教會或身體的一份子。

5,6.異教對於浸禮的見解如何?這種理論傳播得如何廣泛?

5 《天主教百科全書》對於水浸禮這問題又說:「以外面的洗淨來象徵內心的潔淨是極自然而富於表達性的,這點我們可以從異教亦採用這種儀式而清楚看出。巴比倫人,亞述人,埃及人,希臘人,羅馬人,印度人及其他種族,均普遍採用洗罪的聖水。」事實上,外邦的異教都認為在水中洗淨與浸入水中是一種有很大效力的聖禮,對於此點非天主教方面的權威意見與天主教完全一致;這樣,兩方面的權威聯同起來證明這種以水浸禮為聖禮的主張並非起源於基督教,反之,乃是出自拜鬼魔的異教。

6 我們再從希斯洛的「兩個巴比倫」(The Two Babylons by Hislop)一書引證一段話:「這種藉浸禮再生的理論主要是出於巴比倫的。有些人也許會覺得難以置信,異教世界中竟亦會有再生的觀念。但是他們只需到印度去一次;在今日他們仍能發現那些執拗的,對基督教道理從來充耳不聞的印度教徒對於再生這名詞和觀念與我們是同樣的熟悉。……我們發現不同的古代作者對於這種(巴比倫的)浸禮及其用意作有直接的見證……例如特突利安(Tertullian)就曾提出保證說,凡是以這種方式受浸的人都被應允會獲得『再生和從他們所有的虛偽謊言得赦免』的效果。我們自己的異教祖先們,歐丁(Odin)的崇拜者,亦有採用浸禮的儀式;從他們所宣明的目的看來,我們可以知道,至少在最初他們必定曾相信,若將他們新生的嬰孩灑上水,或一生下來即浸入湖中或河裡,則其與生俱來的罪孽和邪惡便可以洗去。在大西洋的另一邊,在墨西哥,當哥特斯(Cortez)和他的戰士們初次踏上該海岸時,他們發現這種同樣的藉浸禮再生的信仰正盛行於該地的土人中。……讀者已見到羅馬如何亦步亦趨地模仿異教與浸禮有關的驅邪術,所有其他屬於羅馬浸禮的細節,例如採用鹽,涎沫聖油,用油淋沐及在頭上劃十字等都是同樣地出於異教。」

7.今日基督教國的浸禮儀式採用源於異教的繁文縟節到了什麼程度?

7 在今日基督教國的洗禮儀式中,教父教母,在準備受浸者的臉上吹氣以驅逐惡鬼,劃十字,按手,放「聖」鹽於準備受浸者的口中,用教士的涎沫塗抹受浸者的耳朵鼻孔,倒油在頭上,三次的齋戒,披白紗,點蠟燭,和許多起源於拜鬼魔的異教的繁文縟節,組成了那屬於基督教國的所謂聖洗禮,而基督教國內的各宗派,包括羅馬天主教和其他,都一般無二地採納了這種聖禮,只是在程度上有深淺不同而已。所以,我們希望在這時候明確地指出,基督教的水浸禮和異教的聖禮實在是毫無關係的。就浸禮的本身而論,它並不能赦免罪惡,也不能帶人上天堂或使人成為基督的肢體。為了決定基督教的浸禮的真正意義,讓我們揚棄一切傳統的主張和異教的理論,轉過來看看上帝的道聖經到底怎樣說。——馬太福音15:1-9;馬可福音7:1-8。

基督教浸禮的意義

8,9.關於基督教浸禮的什麼基本真理是我們必須瞭解的?

8 聖經吩咐基督徒所行的浸禮乃是他們獻身給耶和華上帝的一種表示。它表明他們已經獻過身了。就其本身而言,浸禮並非獻身,它只是獻身的象徵或代表,通知旁觀者說受浸者已經獻身給上帝了。如果我們能夠瞭解這點真理,那便是說,浸禮所代表的是個人在受浸之前已決定了的獻身,那麼其他的問題亦已有了清楚的解答。獻身的決定必須先於浸禮,否則便沒有什麼東西可供浸禮去象徵了。浸禮是獻身的一個生動的紀念物。基督徒的浸禮是一個具有象徵性的外表行動,目的是在眾證人之前證明受浸者已經完全而毫無保留,毫無條件地獻身給上帝,願意藉著君王基督耶穌遵行宇宙主宰耶和華上帝的旨意。它的意思在表明受浸者過去的生活方式被埋葬,(正如藉著浸入水中),他從水中出來乃是要遵行上帝的旨意,從此進入一種新的生活。

9 事實上,浸禮是一個基本的基督教道理,聖經甚至將它和悔改及對上帝的信心同列為基本的初步教理:「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希伯來書6:1,2)從關於以色列人的事實中,我們也可以看出浸禮是浸入水中的,因為聖經說上帝的這批選民曾受浸歸入摩西,「我們的祖先……都藉著雲和海受浸歸入了摩西。」(哥林多前書10:1,2,譯自NW)這同一批人後來「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願遵行』。」(出埃及記19:8)獻了身給上帝的以色列民族所遵奉的舊律法到基督耶穌來時便結束了。(羅馬書10:4)他在三十歲時受了浸,藉此象徵他已獻身給他天上的父耶和華。

10.我們在什麼地方可以找到表明基督教浸禮的意義的例證?

10 耶穌所受的浸禮的意義表明了他的同伴與門徒所受的浸禮的意義以及今日基督徒的浸禮的目的。耶穌作了一個嚴肅的決定要事奉上帝,於是在三十歲時去到約但河約翰處,請約翰為他施浸。耶穌並沒有罪需要赦免,因為他是「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的。」(希伯來書7:26)而且「他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彼得前書2:22)然而,「耶穌也受了洗,當他正禱告的時候,天就開了。」(路加福音3:21)。

11.詩篇第四十篇是講到耶穌的誕生嗎?是指當他是一個十二歲的小童的時候嗎?是指當他在卅歲受浸時嗎?為什麼?

11 今日遵照耶穌的命令而施行的浸禮也是依照他所立的榜樣而行的,因此,他所受的浸禮的意義亦即是他今日的門徒所行的浸禮的意義。他的浸禮是一項具有象徵性的公開行動,目的是對約翰表明他已經獻了身要按照他父在聖經中的指示去遵行他父的旨意。在希伯來書第十章,保羅將詩篇第四十篇應用在耶穌基督身上,宣稱該項預言應驗在「當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關於耶穌在卅歲受浸這一點可說是毫無疑問,因為當時他的這項行動是在大眾面前公開作的。他對耶和華所作的獻身並不在他剛誕生的時候,因為那時他還是個嬰兒;也不在他十二歲的時候,因為在十二歲至卅歲之間他並沒有從事耶和華的工作以應驗關於基督的許多預言;在十二歲那年他並沒有對他天上的父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然後一直等到十八年後,到他滿了卅歲時才開始履行他的誓願。反之,他是當達到成年的時期,滿了三十歲時才將自己獻給耶和華的,並且用浸入水中的方式來象徵這項獻身。

12,13.當時耶穌正式開始遵行上帝的旨意這件事實是否證明他的浸禮是用來象徵他的獻身的?請解釋。

12 我們知道保羅所指的是耶穌的獻身,因為他所引證的詩篇第四十篇和希伯來書第十章都這樣告訴我們。他所討論的是耶穌來到遵行上帝的旨意,心裡銘刻著上帝的律法。至於全能的上帝接受浸禮為獻身的象徵,可以由他派遣他的聖靈臨到耶穌基督身上的這件事實表明:「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3:16,17)上帝並沒有在耶穌誕生時說這句話,也沒有在他十二歲時或十二至卅歲之間,當他以木匠為業的十八年中對他這樣說。

13 上帝接受了耶穌的獻身,正如他接受了他的浸禮一樣;目擊耶穌受浸的還有將他浸入約但河的水中,為他施浸的約翰。當時耶穌要受浸並不是為了使他先天或後天的罪得赦免,因為他根本兩種罪都沒有。他亦不是要加入基督的身體,因為他自己便是基督,他的身體的主腦。他被埋入水中再被舉起來;被埋葬的是他以前的生活方式,而升起來則是為了要遵行他父親的旨意,因為這就是詩篇第四十篇和希伯來書第十章所說的,『上帝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中。』

14.因此,對你個人說來,當你已決定獻身給耶和華後,你頭一個表示服從的行動是什麼?

14 因此,對你個人說來,當你已決定將自己奉獻給耶和華之後,你所應該採取的頭一個表示順從的行動就是由一個和你具有同樣信仰的基督徒為你在水中施浸。這乃是表示你願意服從耶和華上帝的旨意,因為上帝曾由耶穌基督表示過他要信徒受浸,而耶穌自己亦曾為門徒施浸,並且吩咐他的門徒繼續施行。「他們來到約翰處對他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但河對岸,你所見證的那一位,看哪,他現在在施浸,眾人都往他那裡去了。』……這時,主開始察覺法利賽人已聽聞他所收及施浸的門徒比約翰還多。」(約翰福音3:26;4:1,譯自NW)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8:19)耶穌升天之後,浸禮仍在新皈依的基督徒中施行。在紀元三十六年之前,這些新的基督徒只是限於猶太人,與猶太人有關係而受過割禮的撒馬利亞人,以及那些原來不是猶太人,但卻曾受割禮皈依了猶太教,而如今又改信基督教的人。在紀元36年以後,當基督教的福音開始傳給外邦人時,受浸者便包括未受割禮的非猶太人了。關於掃羅,即後來成為使徒的保羅,經上說:「他(掃羅)恢復了視力,於是起來受了浸。」——使徒行傳9:18,譯自NW。

罪並不因受浸而得赦免

15.掃羅(保羅)的罪是因他受浸而被赦免的嗎?

15 「起來,去受浸,並求告他的名以洗去你的罪,」這就是保羅說在他皈依為基督徒時所聽到的話。(使徒行傳22:16,譯自NW)這是不是表示保羅在受浸時他的罪便被赦免而就此在水中洗去呢?保羅並沒有這樣說,他說他被吩咐去受浸,而他的罪之得以洗去是藉著通過基督耶穌而求告耶和華的名。他之奉耶穌的名求告上帝表示他已忠實地皈依或獻身給上帝。保羅(或掃羅)的皈依基督教是否就等於他的獻身呢?是的,因為他的皈依就是他的轉變,轉變去跟隨耶穌基督。

16,17.(甲)悔改是在浸禮之後抑或在浸禮之前的?(乙)什麼經節進一步表明浸禮是象徵獻身的?

16 我們知道,為基督徒立下浸禮榜樣的耶穌並沒有罪需要赦免;我們也知道,悔改是必須先於浸禮的;這兩件事實正好和我們以上所說的相符。在轉向上帝的時候,保羅說:「[我]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上帝,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使徒行傳26:20)「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使徒行傳20:21)進一步表明浸禮是象徵一個決心跟從耶穌的基督徒所作的完全奉獻,聖經說:「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得前書2:21)「耶穌對他的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受苦柱,不斷地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譯自NW)關於浸入水裡所象徵的將個人的過去生活方式埋葬,以及決心藉著基督耶穌而遵行耶和華上帝的旨意,那便是說,獻身給上帝,耶穌曾說過一段類似的話:「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受苦柱,不斷地跟從我。」——路加福音9:23,譯自NW。

17 有些經節是將赦罪及浸禮相提並論的,因此,為了將它們研究清楚,我們現在先看看約翰所施行的浸禮。

施洗約翰所施的浸禮

18.由於什麼狀況施洗約翰的佈道是必須的?

18 施洗約翰是基督的一個先驅。他宣告基督的來臨,並且藉著他所做的傳道工作預備一部份以色列人,在耶穌獻了身受了浸而開始傳道時迎接耶穌。他的工作是必需的,因為雖然以色列國有摩西的律法帶領他們去歸向基督,他們卻違背了那律法而犯了罪,若要使他們在彌賽亞來臨時能認識他和接受他,他們一定需要有人為他們做一番準備工作才成。因此約翰對猶太人傳播一項悔改的信息,藉此嚴厲地譴責他們所犯的種種不義的惡行。

19.為什麼約翰一面傳道一面施洗?

19 但是為什麼約翰一面傳道一面施洗呢?是不是浸禮能把那些受他施浸的以色列人的罪洗去呢?另外一個問題可以幫助我們解答以上的問題:約翰傳道的目的是什麼呢?乃是要促成一種衷心的改變,一種悔改,然後才能將以色列人準備好去迎接基督。當時有些人接受了約翰的好信息,悔改而承認他們的罪,同時公開的受浸禮。這種浸禮是初期的基督徒所承認的;他們在後來曾提及過這浸禮說:「在他沒有出來以先,約翰向以色列眾民宣講悔改的浸禮。」(使徒行傳13:24)再者,「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使徒行傳19:4)由此我們可見,聖經並沒有說浸禮能使罪得赦免,只是說它是施於那些已悔改的人身上,這就是約翰傳道的目的,而悔改才是使違犯律法的罪得赦免的因素。浸禮的本身是因為他們的悔改然後才施行的。它是悔改的表示或象徵,藉著這種象徵當時的人在約翰和其他的人面前公開表明他們的懺悔。當那些以這種方式表明悔改的人作了公開的宣告之後,上帝便期望他們去接受施洗約翰所宣告的彌賽亞基督耶穌了。

20.(甲)試再進一步說明約翰的浸禮是用來象徵事先的悔改的。(乙)說明耶穌為基督徒所立的浸禮和約翰所行的浸禮到底是否相同。

20 有好幾部基督教希臘文聖經(通常稱為新約)的現代英文譯本更進一地證實了這點。請看以下各譯本在馬太福音3:11約翰自己所說的話:「我一方面因為你們悔改,用水為你們施浸禮。」(NW)「我現在為你們在水中施浸禮以代表你們的悔改。」(AT)「我現在為你們在水中施浸禮以象徵你們的悔改。」(C.B.Williams)路加福音3:3說及施洗約翰「傳揚那為使罪得赦免而悔改的浸禮;」(NW)「傳揚一種以悔改為決定條件的浸禮;」(Williams)「宣告一種人們憑著悔改以求他們的罪得赦免的浸禮。」(Knox)就是因為約翰為人施浸是要象徵他們的悔改,他們對違反律法所作的悔改,所以他不能明瞭為什麼耶穌要到他那裡去受浸,因為耶穌根本沒有犯違反律法的罪;然而耶穌對他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3:15)為了再進一步證明耶穌的浸禮及基督徒的浸禮是異於施洗約翰所行的,我們可以看使徒行傳19:1-5:「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了上邊一帶地方,就來到以弗所,在那裡遇見幾個門徒,問他們說,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也未曾聽見有聖靈賜下來。保羅說,這樣,你們受的是什麼洗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洗。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

21.關於受浸者,還有些什麼問題需要考慮?

21 因此耶穌設立了一個新的榜樣,開始了一些新的東西,不是一種為了赦罪,或象徵悔改的浸禮,乃是象徵個人獻身的基督教浸禮,甚至耶穌自己也是用這種方式來象徵他的獻身的。關於今日基督徒所需要受的浸禮,和受浸者所需具備的條件,請看看下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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