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社會所受的基督教浸禮
「我們也要行他[耶和華]的路。」——彌迦書4:2
1.每一個現在獻身給耶和華的人是否都應該受浸?這是否包括主的「另外的羊」在內?
在這一期以及前一期的《守望台》雜誌中,我們對於獻身給耶和華和用來象徵獻身的浸禮已有不少論述。現在我們再對這問題作進一步的研討。根據我們以前所述,主耶穌的「另外的羊」(約翰福音10:16)是否應該受浸呢?我們對這問題的答案是:應該。凡是獻了身要遵行耶和華的旨意的人都應該受浸去證明自己的獻身,而這亦包括那些發現自己是主的「另外的羊」,是屬於有希望在地上得永生的「大群」階級的人。(啟示錄7:9)他們願意實行一切公義的事。因此對他們而言,浸禮是合於這目標的,正如耶穌在馬太福音3:15論及他自己的浸禮時所指出。這些現在被召集起來的耶和華的敬拜者必須個別立下獻身之心,這點可以由許多經節加以證實,其中之一是古時彌迦先知的預言:「必有許多國的民前往,說,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我們也要行他的路。」(彌迦書4:1-5)他們的行動表示他們對耶和華的效忠,願意獻身去「行他的路。」在這裡我們必須先將浸禮的過程和手續研究清楚,然後才能夠確定我們所行的浸禮是按照正確的方式而行的。
灑、淋、或浸?
2.今日的正統派宗教所採用的洗禮形式有幾種?
2 以下是正統宗教對於浸禮的一個普遍的看法:「依據今日拉丁教會所制定的儀式,洗禮的施行乃是由洗沐受洗者的頭而完成,」並且「水必須流過而不僅是觸著便算。」再者,「施洗這字本身,如我們所見,就是洗淨的意思。在基督徒中流行著三種洗禮的形式,而教會認為他們都同樣有效,因為它們都能完成洗禮的目的。這些形式就是浸,淋,和灑;通常所用的最古的形式,無疑是浸。……在拉丁教會內,浸的形式似乎一直流行到十二世紀。」——《天主教百科全書》。
3.「施浸」這字的意思是「洗淨」嗎?它是什麼意思?
3 正統派的教派容許這種洗淨的觀念發展到極端的程度,甚至還沒有出生的嬰兒也可以受洗!這引起了一個問題,那便是:與浸的方式比較起來,淋或灑的方式是否適當呢?我們必須留意,耶穌所立下的榜樣是浸。施浸(baptize)的意思並不是洗淨,乃是浸入之意,這可以從所有關於基督徒的浸禮和其他用到「施浸」這字的經節得到證明。灑或淋也許能夠符合認為浸禮是聖禮(其實並不是)的正統派宗教的條件,因為他們所著重的是洗淨的理論,可是聖經卻表明,基督徒所受的浸禮乃是獻身的一種象徵,代表將個人以往的生活方式埋葬,起來遵行耶和華的旨意。唯有浸的方式才能象徵這種意義。
4.「死亡」與「埋葬」兩詞怎樣證明了「施浸」這字的意義?
4 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我們應該注意到『浸禮』(baptism)這個字原本來自希臘字baptisma,意思是浸入或沉沒。在基督徒用來象徵獻身的浸禮中,它的意思是浸入水中。在聖經裡有好些講及浸入和沉沒,但與基督徒用來象徵獻身的水浸禮無關的經節。例如,我們一定不會認為一個人被輕輕的灑上「死亡」吧?然而,在羅馬書6:3,4,保羅卻講到基督徒受浸歸入耶穌基督的死,同時被埋葬在他的浸禮中。當一個人真正被埋葬時,他並非僅被灑上一點泥,也不是只有一點泥倒在他身上,而是整個地被泥蓋住。歸入耶穌基督的死也一樣。
5.聖經如何將事實擺在我們面前,表明聖經只主張完全浸入水中的浸禮?
5 我們已經看過耶穌如何在約但河中受浸,而約翰福音3:23同時指出,在施浸約翰替人施浸的地方是有大量的水的。現在請再注意一個早期皈依基督的信徒的行為,「『看哪!一池水;有什麼能阻止我受浸呢?』……他們一同下到水裡,他為他施了浸,他們從水中出來後……他繼續前行。」(使徒行傳8:36,38,39,譯自NW)另外還有許多經節可以引錄,其中之一是出埃及記12:22,(譯自NW)「並且你們必須拿一把牛膝草,將它浸入盒裡的血中」;這「浸」字是指將牛膝草沒入盒中的血裡,希臘文的《七十人譯本》(Septuagint Version)將其譯成希臘字baptein,意思即「浸入」(immerse)或「施浸」(baptize)。(見NW腳註)我們所面對的事實就是,聖經所主張的浸禮是完全浸入水中的浸禮。而一般教派所採用的灑和淋的「洗禮」只是人自作的規定,是未得聖經認可的。《天主教百科全書》說聖經並不是唯一的權威;在所謂的「聖禮」方面,我們必須倚靠傳統作支持。當然,在這問題上他們必須倚靠傳統作支持,因為上帝的道根本不支持他們。
6.既然「施浸」(baptize)總是指浸入水中的意思,那麼在聖經裡這詞是否有時被用來講及關於水浸禮以外的事呢?
6 「浸禮」這字有時也用來指那些被召成為耶穌肢體的人,藉著耶穌基督被浸入上帝的聖靈中。(使徒行傳1:5;2:1-4,32,33)「施浸」這字亦被用來講及被選為基督肢體的人被「浸入」他之中。(哥林多前書12:12,13;加拉太書3:27,28;以弗所書4:4,5)在馬可福音10:38,39;路加福音12:50;羅馬書6:3,4;哥林多前書15:29和哥羅西書2:12(見英文《新世界譯本》)「施浸」(baptize)這字則被用作指投入基督的死亡中的意思。所以,在聖經裡「施浸」這字並非每次都是指基督徒的水浸禮。我們必須知道該段聖經所討論的是什麼,上下文和主旨如何,然後才能夠決定該詞的意思。這是我們讀任何出版物所應有的態度,我們千萬不要讓人為的傳統將我們引入歧途,以致偏離了上帝的道的訓誨。還有值得注意的一點就是,聖經將耶和華降在他仇敵身上的如火的毀滅也比喻為一場火的浸禮。——馬太福音3:11,12;路加福音3:16,17。
7.簡而言之,對於獻身和浸禮的問題我們應該怎樣?
7 我們希望關於獻身和浸禮的討論至此已經說得很明白了。簡而言之,你應該獻身給耶和華,你應該在其他耶和華的僕人見證之下,用受浸於水中的順服行動來象徵你的獻身。現在,獻了身之後,還需要符合什麼條件呢?
所需的條件
8.覆述耶穌在馬太福音28:19,20所說的話。它們是一種具有魔力的符咒嗎?它們表明些什麼?
8 有些人說耶穌在馬太福音28:19,20所說的話是一個在施行浸禮時須逐字誦念的符咒,並且誦念這幾句話可以完成某些聖禮的作用。其實這是不確的。反之,耶穌吩咐他門徒的這幾句話表明了今日獻身的人必須具備些什麼條件,以及上帝期望他們做些什麼事。耶穌所說的話就是:「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和聖靈的名為他們施浸,教導他們遵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事。」——譯自NW。
9.關於接受獻身的上帝,奉父之名受浸表明些什麼?
9 「奉父的名」,當然應該這樣,因為獻身這件事就是對聖父耶和華上帝而作的。奉他的名受浸的意思就是獻身給他,用浸禮來象徵這項奉獻,徹底地承認他的職權,至尊的地位和至高者的權威,正如我們的領袖所說:「上帝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希伯來書10:7)獻身者通過耶穌基督來到耶和華面前,而「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6)耶穌自己曾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我奉我父的名來」;「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路加福音11:2;約翰福音5:43;約翰福音10:25。
10.聖父對奉他的名受浸的人要求些什麼?
10 人一旦獻了身,上帝便會期望這人去擁護他和對他作純真的敬拜,憑著聖經奉耶和華上帝的名傳道,完全負起傳道者的責任,從事逐家逐戶的傳道工作,踴躍參加新世界社會的所有活動,努力促進傳揚上帝王國的工作,並堅守對耶和華的純真崇拜。獻身者必須盡己所能做一個像耶穌和使徒一樣的逐家逐戶的見證人,致力於宣揚上帝公義的神治國。上帝並且要獻身者繼續研讀他的道,傳揚他的真理,並且在公義中繼續長進。獻身者和上帝是處於一種私人的關係中,他必須自此永遠對耶和華保持忠誠。
11.「奉父的名受浸」的人對于新世界社會應該怎樣?
11 正如在獻身者轉向耶和華之前必須先具有對公義的愛,同樣地他必須保持這種對公義的熱愛,繼續持守忠誠,忠實地履行他奉獻時的誓言。他必須盡力使新世界社會保持潔淨,正直和團結一致。他必須用符合聖經的方法處理他個人與新世界組織中任何其他弟兄間所發生的難題,絕不做任何會影響到組織及其工作的壞事,而且要接受私人的糾正;如果受到新世界社會神治組織中「僕人」的公開糾正,他也應該接受。他不能夠懷持不純正的錯誤信仰,從事不道德的行為或惹事生非。在這些和其他事上,不論公私方面,他都必須盡力遵照天父的旨意,因為他已經奉他的名受了浸並向他作了獻身的誓願。
12.聖子有些什麼名字?
12 「奉……子的名為他們施浸。」浸禮本身就是依照子所立的榜樣而施行的;他本人曾用這種方式去象徵他向耶和華所作的獻身。他是我們所應該效法的模範。因為,正如他父親所說:「我已立他作萬民的見證,為萬民的君王和司令。」(以賽亞書55:4)「上帝將他升到一個更高的位置,慈愛地賜給他那超乎萬民以上的名,好使在耶穌的名裡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無不屈膝,眾口無不公認耶穌基督是主,使榮耀歸於父上帝。」(腓立比書2:9-11,譯自NW)耶穌基督據有這個崇高的職位,而奉他的名受浸就是表示承認這一點,表示認識耶和華委派給他去施行的權柄,正如啟示錄19:16說:「[他身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13.「奉子的名受浸」是什麼意思?
13 我們所渴望,所信靠,和他最終會以大祭司的身份為我們帶來的救恩乃是藉著他而成為可能的,因為他就是耶和華為我們預備的偉大贖價。保羅曾指出這件事實,寫道:「對一切順從他的人,他成了使他們永遠得救的負責者,因為他已特別蒙上帝選召成為像麥基洗德一樣的大祭司。」(希伯來書5:9,10,譯自NW)聖經將他稱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像麥基洗德一樣的大祭司。此外,「他的名要被稱為奇妙,策士,大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之君。」(以賽亞書9:6,譯自AS)所以,奉這位偉大的君王的名受浸就是表示我們在獻身給耶和華時並沒有忽略了聖子,反之,我們明白我們與耶和華上帝的關係是通過聖子耶穌基督而建立的,同時我們承認他是主,使榮耀歸於父上帝。我們已經見到,我們之能夠得救和罪得赦免乃是基於基督所作的贖價而不是由於我們的身體被水濕過。「這真是救世主」;「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的罪。」(約翰福音4:42;約翰一書2:2)因此,我們欣喜地承認子的權柄和職位,那便是子的「名」了。
14.為什麼要「奉聖靈的名受浸」?
14 「去……奉……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什麼是聖靈呢?它是上帝的動力,是上帝用來執行他的旨意的工具。上帝的道本身便是藉著他的能力,在他的靈感示之下寫成而被保存至今的,這一點我們必須承認。因此,奉聖靈的名受浸就是承認上帝這聖潔而公義的動力的作用和目的。上帝使這動力作用在他的百姓身上,按照它而行就是按照公義而行,因為它真正是一個聖潔的靈。(加拉太書5:16-26;以弗所書5:18)上帝要求我們這樣做,正如經上所載:「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6:8)上帝並且要求獻身的人忠貞地從事基督徒的戰爭,絕不放下武器,也不妄求假期,在每一場爭論中都喜樂地擁護耶和華的一邊。我們有一把必須揮使的偉大的聖靈之劍,正如經上所說:「接受……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以弗所書6:17。
15.宗派主義是一種符合基督教的主張嗎?
15 因此,基督徒受浸時不能夠奉那替他施浸的人的名或任何其他人的名,或任何組織的名;他只能奉父,子和聖靈的名,這事實是證據之一,表明基督教絕不是一種分成許多派別的宗教;派系是與之毫無關係的。「基督是四分五裂的麼?保羅並沒有為你們被釘,他有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浸的麼?我很慶幸我除了基利司布和該猶之外沒有給你們任何人施浸,免得有人說你們是奉我的名受浸的。」——哥林多前書1:13-15,譯自NW。
16.我們應該強勸人受浸嗎?
16 我們既知道獻身給上帝的人必須符合上帝所定的條件,便可以同時看出,獻身的決定必須是出於自由意志的。我們絕不應該強迫任何人作這決定。我們「請求」別人「與上帝和好」,但是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作最後的決定,到底他對真理作些什麼反應。(哥林多後書5:20)使徒保羅在寫給哥林多人的第一封信中所指出的途徑就是:「因為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浸,乃是為宣揚好消息,用的並不是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受苦柱成了徒勞無功。」——哥林多前書1:17,譯自NW。
17.關於嬰兒的浸禮又如何?
17 由此可見為嬰兒施浸是不應該的,因為嬰兒並不能作這樣重大的決定。信心是歸向耶和華的基礎,而信心又以對耶和華的認識和對他的真理的道的接納為基礎。「『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羅馬書10:13,14)浸禮不是一種聖禮,乃是一個獻身的象徵,因此為嬰兒或其他未到能自己負責的年齡的幼童施浸是不符合基督教的,基督徒不應該再繼續這種錯誤。獻身本是信徒經過一段訓練時期後所產生的結果。這種訓練必須一直繼續下去。正統羅馬教會為未出生的嬰兒所行的洗禮是既可笑又屬異教的,正如我們以前已經討論過。認為嬰兒必須受洗的主張乃是基於以浸禮為聖禮的錯誤前題而產生的錯誤結論。
18.受浸者用什麼方式去公開表示他們具備受浸的資格?
18 誰具備受浸的資格呢?那些能於浸禮舉行時站在眾見證人之前對以下的每一個問題都大聲答「是」的人。這些問題就是:(1)你是否在耶和華面前承認自己是個需要救恩的罪人,並且你是否向他承認這救恩是天父通過他的愛子耶穌基督賜給人的?(2)基於這種對上帝和他所預備的救恩的信心,你是否已將自己毫無保留的奉獻給上帝,從今以後遵行他通過耶穌基督和在聖靈啟迪之下藉聖經向你顯示的一切旨意?
19.關於兒童的浸禮如何?
19 兒童能對這些問題回答「是」嗎?假如他們能瞭解的話,有些是可以的;有些則不能,因為他們並不瞭解。父母有責任帶領兒童對上帝作純真的敬拜,然後,待兒童到了能負責的年齡,就必須自己決定是否要獻身給上帝;他若決定獻身的話,就應該用受浸來象徵這決心,但他若沒有作獻身的決定,則不應該為他施浸。
20.說明在什麼情況下一個以前受過灑水禮或浸禮的獻身者應該再受浸。
20 有些人或者會說,我以前曾以浸,淋,或灑的方式受過洗禮,但我那時對於以上的問題和以上所討論過的浸禮含義卻一無所知,那麼我是否應該再受一次浸呢?對這一類的情形,答案是「是的」,那便是說,假如你自從認識真理以來,已作下決定要獻身遵行耶和華的旨意,並且你以前並沒有作過這樣的決定,因此以前的浸禮並非獻身的象徵。甚至這個人知道自己以前已經獻過身,但他若只在某些宗教儀式中被水灑過或淋過,那麼他仍然是未受過浸,因此他應該再在見證人之前施行基督徒的浸禮以證實他所作的獻身。
21.在一個浸禮的集會中,那些事是應該注意的?
21 當準備受浸者為了要受浸而聚集起來時,最好有一個已獻過身受過浸而具有適當資格的傳道員向他們作一個短短的演講,或者大約廿五分鐘左右,將有關獻身與浸禮的要義覆述一次。當然,這些準備受浸的人在來到受浸地點之前已經作了獻身的決定,他們對儀式的意義亦已明白,但覆述一遍對靈性方面是有益的,因為它能使所有在場的人都懷有適當的態度,將他們的心意集中在行將舉行的重要的象徵性行動上。演講完畢之後,準備受浸的人應該站立起來以大眾聽得見的聲音對以上兩個問題回答「是的」,讓其他的人都能夠見證他們所作的獻身,然後講者可以再講幾句話,將耶和華會賜給他們的幸福,以及耶和華藉著他的道,他的聖靈,他的組織,和他在新世界社會中的百姓為他們帶來的幫助和安慰略述一下,這也是很適當的。然後,所有聚集起來的人應該低下頭來禱告,祈求耶和華賜福給該次集會,特別是那些將要受浸的人,好使他的旨意在當時和以後的日子都得以成就。然後,那些獻了身而尚未受浸的人便可以利用為浸禮而作的安排,去象徵他們的獻身了。
22.簡略地說明在浸禮舉行的地方各人的行為應該怎樣?
22 在此之後,施浸者和受浸者以及其他觀禮或協助的人都一起到浸禮舉行的地方去。這可能是海邊,湖,河或其他有水的地方或室內的池,或者,如果環境致使的話,一盆水或一缸水,不過,無論在任何地方,都必須有足夠的水將整個人浸入水中。在浸禮舉行的地方,當浸禮舉行時,任何人都不宜於嬉笑玩耍,因為這是一個嚴肅而莊重的場合。當耶穌受浸時,他是在祈禱著。他並沒有跳到水裡游泳一番,或有任何擾亂性或不適宜的行為。所以,不要跳進池、缸、或溪流裡游來游去等那些受浸者準備好;所有在場的人都應該在行為上端莊守禮,心意集中在行將舉行的浸禮的意義上,這樣他們便可以幫助那些準備受浸的人亦同樣行。憑著浸禮,受浸者在眾人,包括他們的弟兄,之前記錄下來,他們已經獻身給耶和華上帝了。「你在上帝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上帝在天上,你在地上,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你向上帝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使者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上帝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作的呢?」——傳道書5:2,4-5。
23.有些什麼事實表明基督徒的浸禮是一種任命的儀式?
23 新世界社會是一切獻身給上帝的人所熱愛的,他們必定會和它保持緊密的聯繫,參加它的各種活動,並且忠心地在各方面支持愛護它。因此浸禮舉行時亦可說是基督徒正式受任命為傳道員的時候。一個人在誠懇地獻了身之後,服從上帝的意思在眾人面前受浸乃是公開表明他所選擇的途徑,而這是和上帝對他的任命有密切關係的。每個受浸者都應該記得受浸的日期作為他正式受任命為傳道員的日子。這儀式是有效的,因為它所代表的意義,它是一個莊嚴的場合,它是新世界社會及其工具,耶和華見證人和他們的僕人守望台聖經社所承認的。為了記錄方便的緣故,耶和華見證人所施行的浸禮是他們在法律上有效的任命儀式。人若要證明自己從此以後是個忠心的傳道員,最好的證據是具有使徒保羅所說的推薦信,那便是:由於他的努力而獻身給耶和華的人。——哥林多後書3:1-3。
24.(甲)對耶和華的崇拜和新世界社會如何得以發展?(乙)你應該智慧地將什麼想一下?
24 這就是對耶和華的敬拜發展的方式,這就是新世界社會擴張的過程。在這件傳道工作中,你亦有盡一份力,若不然,你也能盡一份力。你應該智慧地想像聖經向你所展開的幸福的前途;只要你忠心地擁戴公義的上帝和他所訂的崇高的律則,就必定會贏得這項賞賜。智慧一點吧!當你決定事奉至尊的上帝時,願耶和華通過基督耶穌賜福給你們。如今你也是上帝的一個獻了身,受了浸的忠心僕人了,我們歡迎你和我們一起喜樂地對耶和華作純淨的敬拜。